第四十二章 夏侯渊:朱灵简直带着八千头猪啊!(1/2)
寒蝉凄切,降于草中低鸣。
有人在黑夜中掀起狂风,在乱军之中披靡。
他,最擅长的不是槊。
而是剑。
十岁时,跟师父学剑。
剑法,叫《单福杀人剑》。
刘云初识剑谱,曾问过师父。
“为什么不用徐庶这个本名,要用单福这个名字。”
师父回答:“为人报仇,杀了人,惹了祸,得改名。”
刘云又问:“杀了多少人?”
师父答:“月黑风高夜,一个人,一把剑,灭了一个家族!”
……
黑夜,是刺客的掩护!
往昔剑招,刘云不曾忘却。
如今临敌,昔日所学,尽数在脑中回顾。
单福的剑法,乃是刺客之剑。
出招狠辣,一击必杀。
每一剑出手,便有一名魏兵的喉咙被割破。
这剑法招式,不似汉军中的刀法那般大开大合。
全然是专挑破绽,喉咙、腋下、后颈。
所有铠甲无法覆盖到的地方,尽是被一剑横掠,当场毙命。
周遭魏兵见状,如见鬼魅身影,早被吓破了胆,哪敢靠前。
“鬼!鬼啊!”
还不等刘云杀穿,先登死士以外的魏军杂兵已经撤出一条道路。
毕竟,一旦自个儿死了,家中的妻女就得尽数为奴。
捞不到半点好处,谁会去跟这個疯子玩命啊……
饶是朱灵在阵后气得破口大骂,可是他麾下的部曲们这些年来已经心头麻木。
“将军,我夜不能视,又没月光,根本看不清人啊!”
“将军!我也看不到!”
这支部曲,跟摸鱼将军朱灵混久了,也学精了。
知道咱们是杂牌部队,专门给夏侯渊打杂的,谁真的去卖命。
再加上黑夜茫茫,谁也分不清谁。就是躲在后面摸鱼,也没人管的住。
古代底层人饮食很差,营养不良,军中士兵多有夜盲症。
一说夜不能视,你总不能黑灯瞎火让人家乱砍自己人吧!
倒是偶尔还有几个不怕死的魏兵悄悄绕到刘云身后,想从背后给他一矛。
结果,刘云仅是一道冷眼瞥去。
这士兵便吓得心头惶恐,悄咪咪的各自退散……
事实上,不止是朱灵的这支队伍这么摸鱼。
魏军除了中军以外的杂牌部队,普遍有这种心理。
若不然,历史上赵云在汉水之战,也不至于摆个空城计,靠着几十个骑兵就能把魏军冲垮。
文鸯也不可能杀得七进七出,无人敢挡。
由暴力机器和强制控制人质的法律体系组建的军队,天生就有这样的士气短板。
打顺风仗人人如虎,一旦逆风,都想着各自保命。
只不过,魏军杂牌兵的短板,一直被他们庞大的兵员数量和实力强大的中央军所掩盖。
如今夏侯渊的中军被大败过后,这样的短板才逐渐暴露。
……
就这样,刘云横眉冷对千夫,在夜色的掩护下一阵杀伐,很快便冲入中央,将地上的庞德拉起。
庞德眼神迷糊,抬头望向那青年。
“升之?”
“令明,别说话,我们走!”
庞德浑身重伤,已无法站立,只能和刘云勾肩搭背,一瘸一拐的走出包围。
庞德看了一眼身旁的这个年轻人。
英姿飒爽,无人敢敌。
当真是一席白袍开道间,千军万马莫敢前。
庞德心中酸涩,早已打算赴死,没想到最后关头,还是没死成。
“你小子……可真敢来啊。”
刘云扛着庞德的手臂,执剑四顾。
“我说了,要一起回南郑喝酒。”
“谁也挡不住我!”
“走!”
刚走几步,一群魏兵围杀而上。
句扶也迅速从侧翼杀入阵中,与刘云会合。
“祭酒,先登死士围上来了!”
刘云点头道。
“那就按我计划行事!”
“分头突围!”
“唯!”
啪啪啪。
一排怪异的木板落地。
汉中将士脚踏木板,用两侧的草绳系住脚掌。
魏军见这米贼行为古怪得很,思前想后也不知他们到底想做什么
“难道这个米贼,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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