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樊刚,死!(1/2)
中午,在德兴馆吃了一碗面。
抹了一下嘴,程默就骑着自己的脚踏车离开了,他把车送去了老闸捕房,然后找了个借口出来,上了一辆电车。
在威海卫路上某个站点下了车。
樊刚家就住在这条路上。
今天,他不在家,第二特区法院的案子,他作为辩护律师,必须得出庭的,家属就是看中他的能力,花了大价钱请他的。
作为上海滩的著名大律师,樊刚住着别墅洋房,家里雇着好几个佣人,出入还有专门的司机和保镖。
这家伙知道自己得罪的人太多,也怕死。
所以,想要近身杀人,很难。
投毒也不现实,毕竟这种人很警惕的,除非相熟的,信得过的,一般的应酬早就不参加了。
而且毒从何来?
他是知道一些制备毒药的方法,但一时半会儿也是搞不出来的,而且制毒是需要设备的。
剂量不够,根本毒不死人,送到医院洗个胃,说不定就能捡回一条命。
比如蓖麻素和氰化物以及我们非常熟悉的砒霜……
砒霜是可以买到的,但如果从正规渠道的话,一定会留下痕迹,但非正规渠道也不安全。
氰化物就更难了,国内现有的技术合成的话几乎做不到(实验室或许可以),只能从国外进口,苹果籽内倒是含氰化物,但提炼不是一件容易事,至于蓖麻素,同样也不容易,不过,有个在医院工作的女朋友,以后倒是便利一些。
起码搞到那些制备容器会容易一些。
但是杀樊刚已经来不及了。
法国人是懂休息的,所以不到下午两点,是开不了庭的,程默还有时间对威海卫路再一次熟悉。
然后启程前往法租界薛华立路的第二特区法院。
原先这是法租界的公审会廨,后来民国政府收回部分司法审判权,这里才被改为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以及上海第二特区法院。
审判是可以旁听的,只需要一个简单的登记,并且检查一下,只要确定无危险物品就可以入内。
今天审理的案子是一个强奸以及抢劫杀人未遂的案子,案犯是兄弟两个人,苦主呢,是一对母女。
从两位案犯的被押入法庭那走路嚣张的姿势,就能看的出来,今天这场官司,只怕是不太好打。
尤其是为那对母女辩护的律师明显“势单力薄”的感觉。
两点钟开庭,拖到两点十分法官才姗姗来迟,而作案的两兄弟的辩护律师樊刚也随后出席,几乎是跟着法官有说有笑的进来。
苦主的辩护律师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微微的低了一下头,面对樊刚这样的律师,他有些犯怵,这个官司输倒不至于,但能够为当事人能争取多少公道就很难说了。
程默坐在旁听席上,抬手看了一下手腕上精工表的时间。
差不多,这个时候老苗应该打出第一个电话了。
这样的庭审,程默还是第一次参加,还是有一点儿新鲜感的,他现在是巡捕,也该了解和熟悉一下法庭审判的那一套程序。
法庭询问环节,受伤的少女在樊刚的不断逼问之下,让她描述当时的情景,并且是一遍又一遍的细节重现,少女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羞辱,最后情绪直接崩溃了。
而法官却无动于衷,似乎在一种看戏的心态,而少女的辩护律师抗议了两声后,就在言语了,显然是看出来了,被告的律师跟法官早就穿同一条裤子了,就是想要用这种方式在法庭上羞辱一个原告,然后达到他们颠倒黑白的目的。
显然,如果是少女被当做是“站街女”的话,那么强奸罪就不成立,至于后面的抢劫和杀人都是未遂,这对兄弟的判刑都不会太重,甚至赔点儿钱,取得当事人谅解,坐个半年牢就出来了。
当然,如果够狠的,直接判两兄弟赔点儿钱,然后当庭放人。
这种事儿,在旧社会太常见了,更别说是在底层老百姓毫无人权的租界了。
法律是为权贵和有钱人服务的。
但是,庭审到了一半儿,就看到樊刚的司机兼保镖急匆匆的从侧门进来,弯着腰跑到樊刚的身后,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樊刚听完,立刻变了脸色,直接就起身去跟法官交流了一下。
那法官也是直接宣布,由于被告“身体不适,需要送医”为理由,宣布休庭,可被告的兄弟俩明明好好的坐在那里,这等荒唐的事情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发生了。
如此荒唐的庭审现场,也真是叹为观止了,程默甚至对法官也产生了一丝杀念。
这样的人,居然能坐在审判席上,决定别人的生死,这简直太可笑了。
樊刚急匆匆的离开法庭。
程默一直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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