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泰西的发现(求追读,求收藏)(1/2)
米雅是感觉不到偷学来的动作姿势的效用。
但阿尔方斯的身躯变得强壮了起来,却是肉眼可见的事实。
就连泰西那矮子都变得更壮实了些。
她又哪里会知道,易筋锻骨篇后续的动作必须有相应的行气功诀,才能起到效果,不然的话,就是个花架子。
泰西已修炼出了真气,米雅可没有真气这东西。
下午时分,泰西突然跑了回来,在房间里找到了阿尔方斯。
“有件事情,要向你报告一下。”
“什么事?”阿尔方斯疑惑的发问。
都已经习惯泰西不叫主人了,似乎他还守着心底那一点尊严,不愿承认这事实。
但也没差,阿尔方斯也不在乎这个。
“这几天,我差不多已经把寒风领都跑了一遍,发现了个很古怪的事情,这地方的魔物太少了。”泰西答道。
“这很奇怪吗?”阿尔方斯没搞明白,魔物少难道不是好事吗?
寒风领本来就出名的贫瘠,也没什么特产。
穷乡僻壤的,不受魔物待见也很正常吧?
“很奇怪!”泰西肯定的点头,抬手抓住他的那蓬大胡子挠了挠,“我到现在为止,也只发现了走路菇和史莱姆两种魔物,这很不正常!”
“为什么这么说?”阿尔方斯更觉得迷糊了。
确实,这阵子,除了圈养了史莱姆,泰西也就是再拿出了走路菇这种新菜肴。
走路菇是一种比普通蘑菇更粗壮得多,但在根茎下长着脚的植物系魔物,大概能到普通人的小腿高,接近了就会暴起伤人,就算逃走,它也还能追上一小段路。
但也不是什么强大的魔物,平民又不常进山岭间,只有猎户会进山狩猎,远远的在林子里看见一棵大蘑菇,自然也懂得要避开些,拉远了距离用弓箭来射,用放风筝的办法射死它。
这样伞顶呈五彩斑斓颜色的大蘑菇,一看就有毒,平民哪会去抓来食用。
只有泰西会滤除毒性,把走路菇当作食材,烹煮成道美味佳肴。
走路菇切片烤来吃,或者加入土豆洋葱煮成浓汤,都是挺美味的,很鲜,它那两只脚还特别爽脆好吃。
泰西给出了答案,“如果有走路菇生长的地方,就肯定会有它的天敌大角兔,可我到处逛了圈,都没找到大角兔,而大角兔是种很敏锐的魔物,这种魔物竟然不敢在这片山岭里生活,山里的魔物种类又那么少,就只有一个解释,我怀疑在山上,还有着更强大的魔物,才会让其他种类的魔物回避这个地方。”
阿尔方斯一怔,“还有更强大的魔物?你会不会搞错了?”
泰西又抓了抓胡子,摇了摇头,“以我这么多年来,研究魔物的经验,不会错!只有史莱姆跟走路菇这种智慧低下的魔物,不会管那么多,能有个生存繁殖的地方就行!”
“对了!之前寒风领曾出现了头巨齿魔狼,会不会就是那头魔狼的关系?”阿尔方斯瞬即想到了与老男爵同归于尽的巨齿魔狼。
“那就更不对头了!我听厨娘说了,那头巨齿魔狼是害死你父亲的凶手,但它确实已经死了,魔晶也被你们给卖掉了。”泰西说着似觉得有些不对,“抱歉,我不是有意提起你的伤心事!”
“没关系。”阿尔方斯摆了摆手,对老男爵的印象只存在于记忆里,完全没有什么亲情羁绊,压根就谈不上伤心。
“根据我的经验,这片山岭也不适合巨齿魔狼生存,它喜欢更寒冷得多的地方,一般都是在雪山里,按照正常的情况,就算它在这边出没,也只会是迁徙路过,不会长时间在这边逗留,可厨娘告诉我,它是吃掉了两个上山狩猎的猎人,所以你父亲才会带着士兵去讨伐它,从发现它的存在,到你父亲带兵去搜索它的位置,是有着一段时间的,所以,这头巨齿魔狼很奇怪。”泰西也有些想不通。
阿尔方斯皱起了眉头,按泰西所说,这是一头不该出现在寒风领的巨齿魔狼,难道老男爵的死还有什么古怪?
泰西晃了晃脑袋,似乎是想将脑子里繁乱的念头摇出去般,“反正那头巨齿魔狼死了,它残留的气味也早该消散了,而且我去看了,在相邻的隔壁领,是有着大角兔存在的,可它们就是没跑过来我们领地这边,山上肯定还有一只强大的魔物!甚至可能不止一只,才会让大角兔不敢进入它的地盘!”
说着,泰西就卸下了他的大背包,从包里掏出了只兔子的尸体,“你看!”
跟普通兔子相比,这只大角兔体型要稍大一些,毛发很茂盛,皮毛质地看起来有些粗糙,毛茸茸的,略显蓬松,它的一对长耳朵已经耷拉了下来,在耳朵中间,是一根粗短的圆锥形尖角,爪牙都是分外的锐利。
脑袋凹陷了一大块,看那呈小半圆的痕迹,像是被泰西的汤勺给敲死的。
喉间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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