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红手套】(1/2)
(我那时就应该注意到,一个右手正常的人,不会常年带着手套。况且,我从没见她用右手翻过书页,更不可能脱下手套,用牙齿咬右手的指甲。我应该明白,她的右手不是一个应该被我主动谈起的话题。
“你的右手怎么总是带着手套,还从没有见你脱下来过,夏天的时候不热吗?”
“不热。”她的脸上瞬间补满了红晕,从脖子到脸颊,到耳垂,全都红透。打蜡的苹果也不过如此。
“夏天要是戴手套,太热会长痱子的。”我不知道夏天戴手套,会不会长痱子,我从来没有这么试过,不过是想说一点什么,让她把那可爱的红手套脱掉。
她快要羞死了,耳根子都要红透。我也不再说话,将目光从她脸上移开,好让她降温。不过几分钟,一个人影从我眼前走过,她没和我打招呼就走了。我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再想解释恐怕得追出书店,跑到学校的门口。当天晚上我后悔死了,我就不应该问她的,我早就应该知道不该问她的。我没有追出去向她道歉,只得等她再到书店向她道歉。不知她下一次到书店是什么时候。
书店门前每天会经过很多人,早上学生总是匆匆忙忙的向左走,晚上学生总是匆匆忙忙的向右走。书店的开门时间,是在学生的早课前半个小时,关门时间,则要等到学生放学后的半个小时。我没有回家的时长问题,书店有三个房间,最前面是我的店铺,往里走是堆放书籍和一些杂物的地方,再向右边走,是一个极小的房间,供我睡觉、吃饭、洗漱等等,一列的事情。早上和晚上,光顾书店的人很少。中午学生们出来吃午饭,得一会儿小闲,会有一点时间,要是刨去回家吃饭和休息,则会多上半个小时。以往,周一至周六上课,她总会来几次,从上次的事件以后,她几经三个星期没有到书店过。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第四个星期的星期三。星期三的早晨,我如往常一样,在学生早课前的三十分钟,打开书店的大门。打开大门,天还没有完全放亮,路灯是更加可靠的光源。路灯和着少量的自然光照进书店,大街上有零星的学生在买早餐。我坐到店门口收银台的位置,等待早晨的三十分钟过去。忽然,看见了地上一张红色的信封。我打开信封,下面写着如下的字:
‘你好,张华。
我是丽艳,关于之前的不辞而别,我想想你道歉。对不起。至于更深的隐情,当时我不想讲,现在,我也不想讲。那只会加深我的伤痛。我只能够告诉你,我的红手套下面,是一个假肢。我的右手手掌完全没有。
今天中午,我会再来书店看书,希望我们都不要再提起红手套。
再会!’
丽艳再次回到书店,我们俩就如往常一样。至少,我认为如此。除了,我们俩之间多了一个禁忌话题。我买了一把指甲刀,放在卧室当中,我在看书的时候不再咬指甲。我改掉了这个坏习惯,从此指甲由指甲刀负责。
红手套事件没再书店上演,转向校园。学校,是纯真、美好的代名词,同时,也有藏污纳垢之所。老师大致知道丽艳的情况,所以,丽艳也就被赋予了一项特权,教室中擦桌子玻璃等任务,她都可以不参与。相处得久,学生们也都心照不宣。有好事者,故意拿这件事情打趣丽艳。她都不予反应。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坚持人性本善的人,会拿高中生早已经受俗世感染十几年作为反驳;坚持人性本恶的人,会拿它作为经典案例。有一女生,故意夺走丽艳的红手套,来看看究竟。当发现红手套下面的假手,她竟不假思索,抢下那只假手,与同伙在教室、在走廊、在垃圾桶里,玩起接力。老师在班上严肃批评几人,又请来几方家长。犯错之人自持法不责众,毫无惧意。老师在办公室与家长交流,她们也在办公室门口交流,说话之间流出笑容。待到进入办公室,她们尽皆挤出悔改脸色。丽艳再也忍受不住,冲向她们,撕拽她们的头发,抓挠她们的眼睛。大人将几人分开。丽艳扑向母亲的怀里,嚎啕大哭。丽艳的母亲是一个强人,她全然不顾自身的形象,向几位学生连同她们的家长破口大骂。几人稍有微词,她也竟冲向她们,众人打作一团。
再以后,丽艳没再上学。母亲想带她离开天南,从新开始。丽艳说,妈妈这次我不想走了,摔倒了,再爬起来。在哪里摔倒,在哪里爬起来。丽艳也学我做起了生意,选择了她第二喜欢的事情,开了一个服装店。丽艳卖的衣服都很漂亮,她自己穿上更加漂亮。服装店的地址就选在了学校附近,准确的说,是学校的对门,离学校的大门就只有一条街的宽度。她说,这样从学校出来,就可以第一时间看到服装店。)
张闻的手上已经有两颗糖果,明达拿起第三颗糖,问:“小张闻,平常喜欢干什么啊?”
“我喜欢和妈妈一起看漫画书,喜欢听妈妈给我讲故事,还喜欢妈妈跟我玩游戏。还有我也喜欢和爷爷奶奶一起玩,妈妈常常带我到爷爷奶奶家去。”
“爸爸妈妈常常带着小张闻到爷爷奶奶家里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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