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山泓桦(1/1)
泓桦今年的枫叶不似从前般红艳,桥边的泓水面上漂起了白色垃圾袋,农村的环境污染随着工业的发展逐步加剧。
暮宸在泓桦大山里的那段岁月,如留声机里的歌谣在巷子里缓缓悠悠,却偶尔刺耳难耐;如牧羊人在时光边缘悄悄打了个盹,却始终无法安眠;如田野边的蝴蝶飞过山岗寻找明春,却迷路迟迟不见。
听村里老人说,暮宸出生时生母便去世,被邻居家的产婆宋老娘扔在了邻乡的泓河边上。
傍晚,劳作归来的辛贵安遇见了被裹在襁褓中的暮宸,见这孩子长得秀气,想着给将来的儿子做媳妇儿,便欣喜抱回了家。
可惜妻子周彩娥这肚子很不争气,结婚都五年了还没一点儿动静,村里人给的偏方也不好使。
眼看着暮宸一天天长大,立秋后就满五岁,辛贵安念儿心切,即刻跑到泓桦山上的庙里拜了拜送子娘娘,果真“灵验”,吃完两副中药,暮宸六岁的时候就有了小弟弟,名叫辛程(取自泓桦庙里的一句“心诚”则灵)。
弟弟出生后,暮宸的负担愈重,除干家务活之外,还多了一项带孩子的任务,放学后给辛程洗衣服,熬小米粥,牵他走路,带他玩耍,教他认字,陪他长大。
一路走来虽然艰辛,可暮宸却很用心。
暮宸虽然长得秀气,双眸灵动,可生性孤僻,不招亲戚和长辈待见,从小寡言,父亲常喊她“辛木”,邻家孩子喊她“辛木头”,从此她便成了泓桦有名的木头人。
小时候她还可以去上学,后来辛程长大了,为了供辛程上学,暮宸没读完初三,便退学回家干农活了。
冬日里悠闲,她常坐在一间小屋子里,寒风从屋顶的椽木梁缝间溜进钻入袖口,她却不觉得冷,即使一个人,一坐也是一整天。
那时父亲总说她像个男孩子,不安分也不讨人喜欢。
的确是这样,她从没想过改变自己,更没想过改变他人对她的看法。
十岁那年冬天,父母拉着玉米去省城换粮,她把人们扔在玉米地里的小红薯烤给饿了一整天的弟弟吃,弟弟肠胃不好,七分熟的红薯吃坏了他的肚子,父亲看着自己从庙里求来的“命根子”孩儿忍受病痛,一气之下拿起木棍把暮宸赶出了家门。
暮宸无家可归,只好蜷缩在捆扎成三角架的玉米杆底下,拿着剩下的几块红薯暖手,冬日里的冷风既刺骨,又寒心。
年末,冬至降厚雪,听人说周彩娥苦苦哀求了辛贵安两三天,最终在除夕夜之前把暮宸“救”了回去。
十二岁那年,暮宸的远山眉和薄红唇越发好看,她赤脚坐在泓河边,金黄色的鱼儿偶尔游过来亲吻她那垂在水面的脚丫,痒痒的,很舒服。
午后,夏日蝉鸣,她兴起,与蝉一起叫喊,大声道:“长大后我一定要离开这里,去往大城市!”而蝉在鸣什么,她并不知道。
十四岁那年,暮宸第一次见到电视机,虽然是黑白色,但足以吸引她。她第一次知道世界很大,而自己只是沧海一粟,她看到《西游记》时,便期望自己能如孙悟空般离开花果山,去外边的世界看看。
十五岁那年,暮宸写的散文《芳草地》荣获省级二等奖,老师奖励她一本作文书,欣喜到睡觉也抱在怀里。
也许她注定不属于大山,泓桦的芳草地陪她成长,让她眷恋,可外面世界的芳草地又让她向往。
初三寒假过完年,养父就不许暮宸去学校了,让她待在家中跟着母亲学做针线活,绣花枕头,做小孩的虎头鞋,偶尔做些男人的衣裳和布鞋。
虽然暮宸内心并不情愿做这些事情,可是为了能够在家有口饭吃还是乖乖学着去做。
谁还不清楚辛贵安那点儿小心思,既然给儿子做不了媳妇儿,那就嫁给别人,还能换点粮吃。
难道暮宸活着就只是为了给家里换口粮吃么?难道暮宸就要一辈子待在这泓桦大山里守着男人孩子过日子么?
辛贵安见人就说暮宸要嫁人了。
一个不满十六岁的孩子,期待着电视机里出现有趣的故事和美丽的都市,盼望着自己有一天能够去泓桦大山外闯荡,顾念着冬日里母亲的咳嗽能够少一点,想象着辛程的个头长到比自己高。
别让她在做梦的年纪承受压力,遭受苦难。
她还小,她还是个女孩,她还需要成长。
这个养育了她十六年的地方,虽然贫穷又落后,虽然有她惧怕的养父,但这还是她的故乡,还有她十六年的回忆和她最心疼的弟弟辛程。
可谁又知道她能否逃过这一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