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拖泥带水(2/3)
了相关部门去给他申请我家围墙的地变成他的,去重新的定义红线的位置,或者重新的去定义宅基地范围。他们有权势,有人脉,也许认识国土部门,但是它能够撬动国土部门突然来搞一个规划,来到这里来马上扩建道路,拆掉我的墙吗?
如果突然有人来说,我家院墙前方的位置必须离路面3m远,这也是荒唐可笑的。在每个城市它的城市规划都可能不太一样,根据每个城市不同的情况,一些城市的规划当中可能为了保持城市的开放性和通透性,以便行人和车辆更好的通行,考虑到道路交通的人流量,如果人流量比较大的话,或者考虑历史文化保护,那么要求院墙离路面的距离是1.5m或者2m,也或者存在3m。但是这些他都是多方去考虑的,在有一定人流量的都市、在有一些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建筑的周边需要规划到,在一些人流量拥挤的地域城市,会有一些这些合乎情理的规定。但是如果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农村的某一个小小的队里,突然有人对我这个围墙做出严苛的要求。在我们完全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条规,从人情上来说方便了所有人行车,从风土人情上来说也不妨碍任何的公共利益。这种情形下,如果当地还来严苛要求我这个并不算高的围墙命令我去拆除必须离路面保持3m远。我觉得这是完全的不合规。目前来说在我围墙前方是做在土上,离道路本来就有一定的距离,那么从我围墙的距离到前方池塘的距离也将近10m多远,什么车通不过呢?消防车也照样通行。如果在我们乡下这样的一个并不发达、没有人流量的地方,整个生产队就这么十几户人家的地方,你说要规定我的围墙跟路面保持3m的距离,你想想看在整个乡村这个镇里面这个县里面这个市区里面要拆掉多少的围墙啊。因为很多家的围墙围的随随便便,歪歪扭扭,甚至并不规范的都有,都没有人去管。有一些基本是贴着道路围的,也没有人去管,偏偏来严苛的要求我这个带有艺术性,创造性、带着墙绘艺术的墙、没有违建的墙,我是想把美好的艺术带到农村,想把美的一面展现给这个村庄,它是有一定的艺术价值的,虽然没有专业性,但是经过的人看到了驻足停留觉得蛮好看的,其实这就成功了。为什么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这个时候来扩建道路呢?为什么为了形式化的方便,要把农村建立的美好的艺术墙绘给他拆毁了?我觉得我是带着一个美好的愿景去做这一面墙的,从视觉上让人觉得舒服。我们村的人每次经过的时候说好看,好看,看着真舒服呀,其实我就已经成功了。记得有一天下午,我们村旁边的部队的人在这里搞训练,坐在我的墙边休息,他们问我这个墙是你做的吗?这个画是你画的吗?我说是的,他们对我竖起了大拇指。我在内心就觉得我是成功的,仅仅是因为隔壁邻居见不得人好,不愿意别人的东西得到别人的赞赏,为了满足他们的不合理的需求,试图利用相关部门的关系去搞掉我的墙?我觉得在哪儿都说不过去。我几乎用我的生命在维护我创作的这个围墙。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来拆毁我的墙,就算国家有相关的举措,哪怕说是违建的话,他也有需要有一定的依据。违建的话第一个要拆的墙应该是隔壁夏桂美家的院墙,他们家的墙的高度或者是墙的形状都不美观,有一处还有豁口,而且占用了集体的牛栏,那才是真正触犯的公共利益的,就没有红线之说?我并不喜欢乡村的文化里带着某种针对性,实际上在村里工作的人员跟我表示过,他们经过的时候觉得我的墙做的挺好看的,我的绘画做的也挺好看的。他们说从来没有收到过什么投诉,并没有人来投诉我的围墙。并跟我说如果再有人想要拆我的墙,我可以联系他们,他们过来调解。从这一点来看,我们村的工作人员在对待我这个墙的态度上,是接纳和接受的。
当一群当兵的坐在我的墙边休息,我感到非常的愉悦,当他们知道墙上的孔雀是我画的,对我竖起大拇指,我觉得我是非常的幸运和幸福能够得到这么大的欣赏。
我不希望再有人对我的墙搞形式化。这毕竟是在乡村,不是城市规划,如果拿城市规划的要求去规划这样一个几乎没有人流量的乡村的道路,一会儿又是什么红线,一会儿又是什么严苛的要求?这是一种破坏对美和艺术的破坏。不能因为村里某一户人家混的比较有钱,所以他就要当黑社会老大,就要利用相关部门的关系,利用国土部门或者什么部门来重新制定这一条。乡村道路重新的规划,围墙与道路的距离。就是为了把我这一面好看的得到别人赞赏的墙给拆除,让他们觉得有赢的感觉,我觉得这是变态,而不是乡村文化。因为我做了一个围墙,我遭到了巨大的逼迫,同时我也得到了满满的赞赏。当大部分的人都从心底接受了这份艺术的美感而只有个别的一些人家想要用各种关系和方式来拆掉毁掉我的作品。这也是不太符合天时地利人和的。从我小时候记事开始,我家门前一直都没有任何东西阻挡,没有别人的种植物,没有任何别人的东西,那时候我家的前方堆着几堆柴禾,每个人的大门口都是通畅的。要说到几十年前,所有的竹林,山林都不是现在每个人的,几十年前很多的地都是荒地,从农村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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