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在哪里(2/2)
。并不是说他们家完全的没有其他地方可以排水才到这里来排,他们也可以通过其他的通道去排放污水,但却把这些污水排到了我的种植园地。
民法典第293条,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而自从我家建造了四合院之后,我家邻居挨着院墙又建造了他们家的小屋,他们家厨房的位置也遮挡了我家的厨房,把南面的光线和日照挡住了很大一部分,妨碍了我们家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他们后面建的小屋厨房,并不属于主建筑的部分。
民法典第294条,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得排放施放污染物。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等有害物质。而隔壁邻居夏桂美多次挨着院墙烧柴火,黑烟弥漫笼罩着我家的院子,有害物质钻进了我家堂屋,他们家多次在靠近我的院子位子烧柴火,浓烟滚滚。造成我家堂屋里一大片的黑乌烟,有多次致使我心率增快。在跟她沟通之后,在对方完全的了解我的身体过敏情况以及这些黑烟有可能对我造成致命危险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多次的释放了这些污染物。
民法典第265条,集体财产的保护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集体所有的财产,无论是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还是城镇,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害。本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所有的财产。而在我们村之前有一个牛棚,被谁围在了自己家的院墙里边?
我在自家门口的那块地上围了围墙,并没有触犯任何人的利益。有人却以妨碍他家大车子通行为理由试图让我拆掉围墙。3米多宽的路,普通的桑塔纳、私家车不仅能够顺利通过,而且还留有很大的空隙。在侧边的这条水泥道,当初他们修路的时候就是一条窄路,而且这是一条死路,是直接通向吴某的家门口,往右边过去是一个石板桥,路就断了。这是属于农村里的入户小路,在几十年前就是一条小路,而这条入户小路过去总共也就只有4户人家。一户是我家,后面一户是我爷爷家,旁边是邻居周某家,再往前就是吴某家。而有人却试图以坦克的宽度为标准来要求这条路的宽度。我在这里生活几十年,几乎没有见到过什么大车子从这里面走,如果偶尔有拉毛竹的车子,那也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够超载超重的。再说了,这不是农村的主干道,在以前只能是一个小巷之路,就算扩建道路也要考虑别人家的围墙,车辆的宽度也不得超过别人院墙的距离,如果刮坏了住户家的围墙也是损害他人的财产。爷爷家的院墙是三十年以前盖的,先盖的屋,后修的路。总不能有些人为了扩大通向自家门口的路,而拆掉人家盖了几十年的房子吧。以某些人对这条道路的要求,实际上是希望我家四合院的院墙也拆掉,这是毫无理由的,因为我家的院墙建造了近十年。你现在说它靠路太近了,十年前干啥去了?总不能以你要修路而拆掉我家房子吧?以99式坦克为例,车宽也才3.5米。而普通轿车的宽度往往在1.6米到1.8米。围墙边上的水泥路是3米多,我的围墙没有占路,砖是砌在土上的。普通轿车从我围的这个围墙的旁边经过的时候,还留有相当宽的一个空隙,完全是在一个非常安全的距离内。有人说这一条路是他当年花2000元钱修的,所以我侵犯了他的权益?这话听着就像,他修了这条路,这条路的归属权就属于他了。你有钱是你的事,我又不欠你钱。还有人想把另一片以前的牛栏以及旁边区域(我爷爷以及他几个兄弟共有的一片区域的地)变为停车场。有的人自家的院子围的相当的“出彩”,相当的霸气,也不知道占了多少人的地,他紧紧关闭着大门,却还在命令别人把自家门口的地让出来,给集体作为一个停车场。这么乐善好施,怎么不把你自家院子大门敞开,把你自己的院子切割一部分作为公共停车区域呢?自己霸占完了,就拿别人的地来做人情。这不叫做慈善,在这一块生你养你的地方,你说是回来建设家乡,真不是靠自私哄抢?你说是花了点钱修了条道路,是不是只要你花了钱的,路就成了你的?你是为村民造福,还是为你自己圈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