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两个捕吏(1/3)
少年捕快李十二果然在前面的驿站见到了老黄头。
驿站中,李十二郎与伴当捕吏老黄是两个最没地位的官衙公人。
两人只不过是一座县衙中的捕吏。
李十二是个才十七八、还没满二十岁的少年捕快,伴当老黄则是一个五六十岁之间的积年老吏。
李十二身不满五尺,算不上伟岸之人,若不是穿了衙门皂役做公的衣衫,换上一身白衣如雪的衣衫,那人们见了都要称一声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少爷公子的。
李十二的剑眉很挺,一双哆如饿虎的细长的眼睛,很深很亮:深如深渊清潭,深不见底,亮如星曜,直射过来,若有实质。这双眼睛确然适合做公,罪犯若在这双眼睛注视下,有种被看穿一切的虚怯。罪犯若在这双眼睛久视之下,一定无不心理崩溃加以招供的。但李十二这双眼睛,在同僚眼里,便觉得有些孤傲:他的眼睛,他的人,他的精气神,虽在你面前随随便便站着,但他仿佛不是置身在人间,而是漫步于云天之上,是一个睥睨人间的神仙,仿佛在他一挥之间,可令一切都烟消云散。
于是,在上司眼里,李十二这双眼睛,就有些孤直犯上了。
于是,便有了这次李十二与老黄的追捕逃犯的隔道跨府的远行。
两人的行程是由蜀中出蜀,东行北上,目的地遥指东都洛阳,目标人物则是罪犯、前县官段简。罪犯的犯罪事由,便是于其任上逼害死了朝廷官员陈伯玉。
事发长安二年,那年是壬寅年,正是李十二出生的次年。距今已十六七年了。
陈伯玉是谁呢?竟遭县官迫害死?而且竟还有着显然不低的官身,被称为朝廷官员?
原来这陈伯玉,伯玉是他的字,说起他的名子昂,提及陈子昂,凡读过一些书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大诗人陈子昂,乃大唐一代诗祖。
陈子昂写过四句诗,空前绝后,写尽了一代绝世人物的情怀——
前不见古人,
后来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这四句诗被少年李十二读到,拍案叫绝:嗨,真是天下独步的英雄之诗!
这四句诗后来就成了李十二到射洪县衙当衙役的原因,因为他与陈子昂虽然同是剑南道隶属下的人士,但陈子昂是梓州射洪县人,而他李十二是绵州彰明县人。李十二通过家中势力人脉关系,花了钱辗转入了射洪县衙门当衙役,便是冲着要为陈子昂报仇雪恨而来的。
陈子昂,是有官身的,他是朝廷的右拾遗与待诏,生前深受天后武则天器重。陈子昂有着官衔官身,但在回家守制居家时,因为家中巨大的财富遭眼红和在官场上得罪大权在握的武三思辈,被武氏走狗、射洪县令段简迫害而死。
陈子昂被害死已经十九年,但李十二自知道这件事起,一直记着这件事。等李十二拜师剑术学就,又拜赵太宾为师三年出师,文武两成、将至丁年可以出道之时,李十二便来到了射洪县衙当了捕役捕吏。他来后,又翻起县中积案卷宗,引朝廷法典六典,要求追捕前县令段简归案,让之服罪伏法。
新任的射洪县令也佩服陈子昂为人,为陈子昂之死而扼腕叹息的。但苦于没有得力之人可用,也没人适合出头来为陈子昂报仇翻案,以致让陈子昂死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他上任之初,曾得到陈子昂生前知交、官侠、曾任通泉县令的宰相郭元振的吩咐,让他若有为陈子昂报仇的机会,务必为伯玉公伸冤雪恨。因为郭元振所任通泉县令的通泉县,就是现在的射洪县。但郭公郭元振说这话时,还在宰相任上,后来因骊山讲武被皇帝以军容不整借故治罪,相位自然就没有了,先是流放新州,后于赴饶州司马途中郁郁而终。因此这件事便不曾妄动。今见有青年公人勇于出头,要为陈拾遗之死报仇雪恨,追捕段简,便乘机加以支持。为怕才入此道的李十二不谙此行实务,昧于同各地官场打交道的规矩与手段,便遣了老吏役老黄带了李十二一道公干。
于是便有了两人出蜀中剑南道,远奔洛阳之行。
李十二对这个老黄,自是不熟的。他才到射洪县衙几个月时间,只是熟悉了县衙内外与做事做公的各项规矩。此前他是在自己的彰明县衙募应衙役,作了个雏鸟捕快,那也不过是为了好辗转到射洪县作公所要的必要资历身份而已。李十二两地衙门任职的时间加起来才一年多,算是基本上熟悉了一座县衙的运作诸般细节。
按这李十二的性子,原是不耐这般庶务的,但为了为陈伯玉公报仇雪恨,他就都接受了下来,至少明面上点卯应役时间内,守着一个衙役的本职职份。一旦目的达到,李十二拿着公文与公人身份的腰牌捕令上路,那就是龙归大海,虎入森林,只觉浑身有说不出的舒畅,心志适意,如鸟在天空翱翔,小鱼儿在江河里自由摆尾一般,美得都快胁下生风,背上生翼,快要飞起来了。
因此,当他在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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