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失忆之人(1/2)
通俗一点来概括,那就是超能力。
这项能力,是他在一次出行中发掘出来的。
那天,他靠在一棵枣树下。
枣树上的枣子颜色很深,个头很大,光是看上一眼,就能让人联想到香甜带点微酸的味道。
但糟心的是,他根本不会爬树。在树底下的他,只能用石头不停往上扔,幻想着能把树上的枣子砸下来。
随着他的执念越来越强烈,在来来回回数次后,他突然觉醒了魔术手。
就是这么狗血,就是这么阴差阳错。
手中的石头在不经意间,出现在树梢的位置,而他手里握着的,是树梢上的枣子。
以物换物,移形换位。
这个能力,是在他触碰到目标之上时才能发动。如果没接触到这棵枣树,根本无法做到,是行不通的。
从那之后,林泽言不停锻炼超能力,尤其是两只手,从一开始的笨拙变得极其精巧,本事大有长进。
随着时间推移,他的能力开发更甚。
如凭空变出一些自己拥有的物件,俗称隔空取物,只要体积不大,几乎皆可以变成出来。
要是让他变出一辆坦克的话,林泽言把脑子累爆炸都做不到。
再比如把一些小玩意能按照自己的念头进行改变,比如说把纸钞换成同等的硬币、把小剪刀变化成同等体积的匕首。
微小的概念化手段,他能轻而易举做到。
除了活体,他的魔术能力不能直接作用在动物包括人身上。
林泽言休息一会,起身去厨房烧水,用泡面当晚饭凑合一顿。
即使能力再变态,也得和生活对线。
就好像蝙蝠侠和小丑打架,打完之后,蝙蝠侠住着大别墅吃着高档菜肴,享受资本家的生活。
可小丑呢?
拥有和蝙蝠侠抗衡的实力,但没有和其抗衡的资产。
吃个饭估计都得自己买菜。
真是哔了个狗了。
林泽言越合计越气,大有自己和小丑相同的境遇,碗里的泡面都不香了。
“妈了巴子,等我能力到达大成,我必定变出一整个屋子的钞票!”
林泽言豪气冲天地说道,然后低头吸溜起泡面。
豪言壮语并不能填饱肚子,眼下的情况,专心对付泡面才是硬道理。
吃完泡面,林泽言的懒病犯了。
他抚摸着肚子,把自己像沙包似的丢在沙发上。有时候他想成为动物园里的树袋熊,每天不愁吃不愁喝,还能挂在树上睡二十个小时。
打了个哈欠,他看见手套在茶几上跳来跳去。
手套用小拇指和大拇指当做手,胡乱的挥舞,无名指和食指一上一下窜来窜去,十分滑稽。
然而,那根中指,却笔直地立了起来……
像……
“卧槽!你丫有病吧,我是个男人,是男人!”林泽言皱紧眉头骂道:“你个狗东西,居然把心思打我身上来了。有本事自己出去找一只母手套回来啊,对我耍流氓算什么本事!”
“色胆包天的变态,以后不准和我在一个屋子睡了!”
他对天发誓,自己的性取向绝对正常,是用钳子都挝不弯的钢铁直男,只对火辣性感穿黑丝的妹妹感兴趣。
而且他就算是同性恋,也不会对一只手套感兴趣啊。
林泽言越想越恶心,一巴掌拍过去。
啪!
手套腾空而起,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啪叽一声摔在地上。
这时,林泽言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伸出手看了看,见五根手指上空空如也,才松了口气对手套说道:“你想要戒指直说就行了,别动不动竖中指可以吗?
“第一看起来很不雅,第二很不礼貌。”
他才反应过来,原来手套只是想要他手上的戒指而已。
人靠衣装马靠鞍,人懂得打扮自己,把自己捯饬的漂漂亮亮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个道理手套也懂,它只是想用宝格丽戒指装饰自己。
谁能想到发生了误会。
手套委屈巴巴地将宝格丽戒指戴在中指上,似乎是在发泄心中的不满,大头朝下倒立着对林泽言竖起一根友好的中指。
“行了,别耍小脾气了,跟个娘们儿似的。”林泽言皱了皱眉说道:“喏,这个戒指就当我向你赔罪了,等我以后有钱,让你每个指头都戴上戒指。”
手套感受到林泽言的致歉,一扫之前的不愉快,冲他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一蹦一跳着把玩中指的戒指,犹如撒了欢的泰迪,对新玩具爱不释手。
林泽言耸耸肩,一个戒指嘛,无所谓喽,反正又不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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