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暖心普法!感动直播间!(2/2)
七十七条规定,妨碍公务罪,视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如果情节再严重,像陈桂林弄瞎陈灰眼睛这种情况。
可以以【故意伤害罪】的名义提审。
最高十年有期徒刑,且不能缓刑处理。
所以,即便陈桂林没有杀人。
光凭妨碍公务这一宗大罪,他也得进去踩好几年缝纫机。
实际审判中。
这条罪名,会极大增加案件恶性程度。
导致加重陈桂林的判决处罚!
我们假设!
陈桂林故意杀人罪,本来被核准为无期徒刑。
恰恰就是加了这条袭警的重罪!
最终有可能被追加为【死刑】!
哲学中有一句话叫量变形成质变,
这个道理同样也适用于法律!
说到这,我想插一句题外话。
如果大家在现实中出于各种原因,已经造成了违法犯罪的事实,且被公安机关查获。
我真心希望各位,积极配合,争取从轻处罚。
首先你逃不掉!
就算短时间内被你逃掉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你的拒捕行为,也会被处以妨碍公务罪。
加重罪行。
本来假设,你的事,只需要判个一两年,甚至三四年,七八年。
如果拒捕过程中,又发生其他违法犯罪事实。
届时数罪并罚,加重刑期,真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到那时候,这世上就没有后悔药了。
因此。
犯罪,知罪,
认罪,悔罪。
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这几句话绝不是刻板的说教。
而是肺腑忠告。
相信我!
只要犯的不是极罪!
就永远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
直播间:
【哇!有心了!】
【突然间的真情流露!】
【说得真好!暖心了!】
【路警官放心,我一定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
【学到了!谢谢路警官!】
【远离犯罪,共建和谐,从我做起!】
【讲真,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片中这些打戏,露头就秒!】
【露头就秒?好大的口气!照你这说法,现实中就没有悍匪了!】
【就是!九十年代,零零年代,多少悍匪,又有多少警察牺牲,说话不腰疼。】
【人要是玩起命来,寻常两三个还真不是对手。】
【别说以前啊,现在照样也有牛笔的悍匪!】
【陈桂林妥妥杀人狂魔!就他犯这些事,枪毙三回都够了!】
【建议拉出去枪毙三十分钟!】
【有一说一,这直播间真不错!属于宝藏级了!我敢打赌,路警官必火,不服来辩!】
【同意楼上!】
【同意 1!】
【同意 一万!】
在案例电影的加持下。
直播间的网友,对穿插的普法内容,明显接受度颇高。
评论区的弹幕,甚至比之前还热闹一些!
不少网友更是对路晨散发出的人格魅力,一见倾心!
……
看到这些弹幕反馈。
办公室。
李维民嘴角笑意比AK都难压。
不住点头。
“这小子,真可以!”
PS:感谢兄弟的鲜花,和百币打赏!
飞卢小说,飞要你好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