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代价(1/2)
苏琦是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人,习练梅花螳螂拳。因为成名时身上有癣病,脸上有天生的青色胎记,所以被称为魔花螳螂。
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查查魔花螳螂这个品种,身上各种颜色的斑纹,同时体型也是模仿花朵的螳螂中最大的,所以也被称为螳螂之王。
苏琦曾经因为这个绰号自豪好久,但当他去被称为螳螂拳之乡的鲁省参加过一次螳螂拳门内的交流之后,就放弃了‘螳螂之王’的这个说法。据说是被揍惨了,但也正因为这次失利,他才发愤图强,身成侠客,创立了同威武馆。
这次他侄子苏散来旅大,他到不是不知道,甚至可以说是他一手促成的。
因为什么?因为他想让侄子成名。
夏丰一单挑炎界候补将军,身成侠客的事情基本上经过段登的传播大家都知道了。同时又是赵德胜的弟子,又跟老剑魔海中青,新晋剑仙关准学过武术,一手螳螂拳少有敌手。
凭什么?我三十了才成为个侠客,你凭什么十几岁就侠客了?
都是练螳螂拳的,你少有敌手,谁对手多是怎么的?
旅大有几个练螳螂拳超过我的?别说旅大,整个东三省就应该我做螳螂拳的第一人。
但他毕竟是个成年人,心眼还是有的。
自己要是去了,赢了算以大欺小,毕竟身份虽然差不多,但年龄上自己算欺负小孩儿。
而且自己要是输了呢?
什么事儿都应该有两手准备,于是干脆他就鼓动自己的侄子前往旅大。
只为了给自己探底,如果赢了,那自己的侄子就算是成名了,而且自己的侄子都能赢他,东三省第一螳螂拳师还是自己。
如果侄子输了,还有自己给他兜底,大不了道个歉呗。都是侠客,这点儿面子肯定有。
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傻侄子竟然会动手打了夏丰一的父母。
也怪他没跟自己的侄子说协议的事情,当初协议签署的最低要求是侠客。如果祖辈没资格签署也就算了,这种人一般不受协议制约,但也很少会有侠客级别的人物出现。
苏琦也是在拜师的时候才知道的协议,所有当初签署协议的人在收徒的第一堂课基本上都是将协议的事情告知弟子。
只有两个除外:苏琦和赵德胜。
苏琦是因为压根没打算认真教徒弟,而赵德胜则是懒得说。所有敢祸及别人家人的弟子,都用不着协议的制裁,赵德胜直接就动手了。
而夏丰一知道协议,纯粹是因为关准说的。
关准在得知了夏丰一不知道协议以后,一脸无语的看着赵德胜,然后跟夏丰一仔细的科普了当年的经过。
苏琦为什么这次要过来?因为不来就真完了!
按照规矩如果得不到夏丰一的谅解,那么苏散的家人将不在被协议保护。
按照规则,两个人为仇的时候只能直接和自己有仇的人单打独斗。但现在,苏散坏了规矩,那么和他,或者和苏琦有仇的人,完全可以直接抓他们的家人要挟他们自尽或者做一些个会被鹰爪盯上的事情。
苏琦从奉天开车到旅大,五六个小时的车程停车之后连一口水都没喝,直接从后备箱里拿出了类似蜂蜜,高丽参之类的东西连滚带爬的到了赵德胜的面前。
而苏散,则被直接绑在了赵德胜家院子里的电视杆上。
过去的电视机都是无线电视,所以每家每户都会有一根高高的电视杆,最上面会有一个信号放大器。
后来有线电视开始流行,放大器也就被取代了。但农村基本上很多家都会保留电视杆,连接绳子以后直接拿来晒衣服。
苏琦进门之后看都不看苏散一眼,直接跪在了赵德胜面前。
“老爷子,我来赔罪了。”
老爷子喝了口茶,看了眼旁边坐着的夫妻:“你应该跟他们赔罪。”
旁边坐着的正是夏宝春夫妇。
夏丰一为了给自己的父亲治疗,也算是豁出去了。
担心精制小黄丹父亲的身体受不了,干脆用内伤药加上粗制小黄丹,又用了天音寺大梵般若为父亲疗伤。
本来夏丰一主修的是太极玄清道,但是自从学了天书第二卷之后夏丰一又增加了大梵般若的修炼时间。虽说略有成效,但毕竟自己现在修为不足,很难有太大的效果。
但很难有太大的效果,意思就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效果的。
经过药物,以及大梵般若的帮助,夏宝春只觉得自己的身体不但不再疼了,甚至还明显的轻快了很多。仿佛年轻了十几岁一样。
而在得知了苏琦要来赔罪,夏宝春夫妇本不想参加,毕竟自己两人没受大伤,而且已经恢复了。按他俩的意思,直接送派出所然后赔点儿钱就得了。
但夏丰一否认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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