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傅红苕:我得望夫成龙(1/2)
一切的必然,都是有一个个的偶然促成。
人生,端的是奇妙!
傅红苕想到沈梦若的人生,也就释然了。
不管未来会怎样,她就在后面当个老六,吃吃喝喝。跟着女主混,银钱方面肯定是不愁的。
而不管在什么时候,有钱就能解决大部分的问题。
至于将来林瑞代表皇帝跟勋贵之间的博弈,到那时候再看呗。
虽然这是书里世界,但从她穿进来的那一刻,有些事情就注定会发生一些变化。
未来,将不再确定。
想明白这一点,傅红苕就睡得很香。
她睡着了,倒是把林瑞给整得睡不着了。
“你可真是个磨人精!”
林瑞侧身看向睡得香甜的傅红苕,最终一个人辗转反侧,一直折腾了好久才沉沉睡去。
……
第二日一早,还没完全睡醒的林瑞就被傅红苕给闹醒了。
“相公,该起床运动了!”
傅红苕昨儿已经想明白了,所以,她要做林瑞背后那个女人,望夫成龙从现在开始做起。
“什么时辰了?”
“不知道,反正天亮了!”
傅红苕哪儿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她只知道天亮了,太阳要升起来了。锻炼身体,这个好时候刚刚好。
林瑞很想再眯会儿,但想到昨天给自家小娇妻说的话,他也就强撑着爬了起来。
洗漱之后,林瑞就去了前院,跟家里的护院练武强身。
至于傅红苕,则是去了厨房,盯着厨娘们做早饭。
既然要督促自家相公努力上进,那她这个贤惠的娘子,肯定得照顾好自己相公的饮食起居。
相公成功了,她才能更好的躺平。
你说林瑞日后会不会纳妾?
爱纳就纳呗!
虽然林瑞说过会跟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有句话说的好,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事实上,傅红苕很不理解那些影视剧和小说里动辄爱得死去活来的剧情,她真的无法理解,一个人怎么可能爱别人胜过爱自己?
人,不应该先爱自己,然后再爱别人吗?
所以,每每看到这种爱得齁甜的影视剧,或者是小说,傅红苕都是第一时间弃了,简直就是胡扯,一点儿都不靠谱。
她可不想某天自己也中了这些不靠谱情节的毒,从而成了一个没有自我的蠢物。
……
早饭后,林瑞继续去书房温书,傅红苕则准备去街上转转。
嫁到林桥镇,她都还没在镇子上逛过呢。
在跟婆婆林高氏禀告了一声后,傅红苕就兴致勃勃地带着桃夭、春苗出门。
桃夭、春苗都是她身边侍候的,只是春苗属于武力担当,虽然也才十三四岁的样子,但长得五大三粗,若不是一身女装,换一身男装,绝对不会有怀疑她的性别。
鉴于春苗的孔武有力,平日里都是桃夭跟着傅红苕,只有出门的时候,春苗才会跟上。
最厉害的是,春苗还背了一把刀。
讲真啊,最初听春苗说她会用刀的时候,傅红苕是不信的,直到这次出门,看到春苗背后的大刀,傅红苕才信了。
“春苗,你这把刀多重啊?”
“不重,也就二十斤!”
春苗大咧咧地开口。
傅红苕直接竖起了大拇指,二十斤,还不重,他很想问问林瑞,到底是从哪儿找到的春苗,这丫头的力气,未免有些恐怖。
主仆三人出门,除了春苗,傅红苕跟桃夭都戴着纱帽,薄薄的一层轻纱,遮住了他们的脸。
大周虽然男尊女卑,但没有什么女子不能出门的说法,之所以带着纱帽,纯粹是因为这边的阳光有些烈。
本来呢,傅红苕是准备带上一把纸伞的,但考虑到袖子太宽松,大半的胳膊可能会暴露出来,她就改变了主意。
这里可没什么防晒的护肤品,万一晒破了皮,疼倒是其次,关键是不好看。
不过,傅红苕的举动落在林高氏这个婆婆的眼里,却以为是这儿媳妇在注意自己的身份,对此甚是满意。
主仆三人到了街上,桃夭就给傅红苕介绍起街上的情况,哪家店是林家的,哪家店有什么特色。
从镇子大街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傅红苕默默算了下,这阵子上半数的铺子是属于林家的。
要么是林家的人在直接经营,要么是出租给旁人经营。
而即便是经营铺子的林家人,也只是林瑞他们的族人。
大周朝,士农工商。
商不得出仕。
为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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