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鲜卑狗,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1/2)
距离卢龙塞外百里外的草原上,此时已是白雪皑皑。
凌冽的寒风凄厉的呼啸着,彷佛要撕裂面前的一切。
旷野中弥漫着一股肃杀之气。
三队千人的骑兵正在警惕的看向白茫茫的远处。
队伍为首一人,身高八尺有余。
面部线条棱角分明,两条浓眉下一双大眼炯炯有神。
端的威风凛凛,相貌堂堂,活脱脱一个美男子。
胯下骑着一匹通身皮毛雪白的雄壮在战马。
右手中持着一柄长长的双刃矛,两头的刃无比锋利,寻常的铠甲在他的面前犹如破布一般。
他身后的三千余骑也皆是白马。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汉末群雄之一公孙瓒和他的白马义从了。
这公孙瓒虽然出身于公孙世家,奈何母亲出身太卑微,初次进入官场也只是一个小吏而已。
可架不住人长的帅啊!
被那侯太守相中,将自己女儿许配于他。
从此公孙瓒开启了他的逆袭之路。
说他是三国第一“赘婿”也不为过。
近年来,鲜卑不断寇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自从檀石槐统几乎统一了整个草原后,鲜卑已经十几年连续对汉朝实行了军事压制。
然而这檀石槐大汗也不是万能的。
他能保证鲜卑人不受军事压力,可是却没办法填饱鲜卑人的肚皮。
所以每年这鲜卑人都会来抢几次汉人,这都已经变成了惯例。
三年前檀石槐去世,他的儿子和连上位。
和连才干和能力都不如他父亲,而且贪财好色,后来被北地人射死。
自此鲜卑内部就更加混乱了,各自为政。
对大汉的劫掠也就更频繁了。
这张宇来幽州之前,这里刚刚被鲜卑劫掠。
张宇在冀州和汉军大战的时候,这公孙瓒也是一直关注着的。
冀州与幽州相连,他也不得不妨。
奈何这位爷对异族的的仇恨是刻入骨髓里的。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是他对异族一贯的观点。
不光是鲜卑人,就连已经投靠的乌桓人,南匈奴人也一样。
在他的眼里,凡是异族,没一个好东西。
不过百年后的五胡乱华,证明他的想法是对的。
所以当鲜卑人来犯的时候,他毫不犹疑的选择了追击。
仗着自己带的都是精锐,所以长途奔袭深入鲜卑,斩杀了六千余人。
在他回程的路上,突然接到家中传信。
原来那群该死的蛾贼趁他收拾鲜卑狗的时候,居然偷了他的家。
此时的他再也不敢耽搁,只得赶紧快马加鞭往回赶。
那鲜卑人吃了这么一个大亏,岂能干休?
在后面派遣的五千骑兵一路追赶,誓要找回这个场子。
在快要接近卢龙塞百里处,这群鲜卑人终于追了上来。
听着越来越近的马蹄声,公孙瓒眉头一皱!
这群鲜卑狗还真是如狗皮膏药一般。
不一会拿鲜卑首领就率军出现在了公孙瓒面前。
“公孙伯圭,你屡屡攻我王庭,杀我子民,是当我鲜卑勇士吃素的吗?”
“鲜卑狗,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
“若不是你们先行劫掠我大汉百姓,我怎会杀你子民,你还好意思来问我?”
“我懒得和你这鲜卑狗废话,别耽误老子时间。”
“收拾了你,老子还得赶紧回家抓老鼠呢!”
“开打吧!”
这公孙瓒的嗓门极大,声量又似洪钟一般。
此时一顿对着鲜卑首领一顿输出,将拿鲜卑狗起的是哇哇乱叫。
“冲,杀了这群汉狗!”
“随我杀了这群狗杂种!”
两方因为距离较近,因此都没有选择对射,直接开始了白刃战。
白马义从用矛,鲜卑人用弯刀。
瞬间两军就战到了一起。
刚一交手,白马义从便一枪一个,在鲜卑骑兵阵中瞬间就撕开了一了口子。
刺,挑,劈,扫大开大合,迅如惊雷。
大片的鲜卑骑兵被杀的纷纷身死坠马。
那公孙瓒更是纵马迎上了那鲜卑首领,二十回合不到,就将那首领刺与马下。
随后更是在鲜卑阵中左刺又冲,如入无人之境。
那死去的首领副手一看情况不对,再不撤军估计今日要全军覆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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