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死的水晶球”(1/2)
且吟风,一个很想低调但是总是事与愿违的奇男子。他生在中国的江西,按照这个小镇其他孩子的生长轨迹,他应该大学毕业,辛苦工作,生儿育女,侍奉双亲。这也是且吟风以为的。但是老天爷好像开了个玩笑,且吟风喜欢的那个姑娘,最后嫁给了别人,忧郁的吟风,在一次次酒醉之后,也丢掉了自己喜欢的那份工作。
又是没有干劲的一天,吟风为了活命,又在寻找着一份新的工作,他断断续续的找着便宜的兼职做,为了在这个大城市活命,他没有选择,生存的压力有时压过失去心爱之人的忧郁,为了赚钱,常常不得不辛苦挤出一张笑脸。
夜晚,一无所获的吟风放弃了寻找工作,眼下肚子发出了抗议,他的上一顿饭还是昨天晚上,他必须要吃点东西,这街上的风很冷,吟风扯紧了衣服,街上灯红酒绿,还有女孩的香水味,或浓或淡的勾引着吟风。他没空管这些,他找到了一家很旧的餐厅,要了一份辣椒炒肉和汤,这家餐厅的辣椒气味很重,飘荡在空气中,但是这一点也刺激不到吟风,他的味觉,嗅觉,因为一次次酒醉,变的麻木起来。
这本来是平常的一顿晚饭,且迎风一直是低调的,他丢了工作的事也瞒着父母,甚至总是电话里说自己过的很好。但是坏事不会因为你低调,而放过你。这家饭店老板的儿子在店里写作业,当老板把且吟风的汤做好,喊来了写作业的儿子把这汤端过去,结果孩子脚一滑,手一抖,那汤好巧不巧,泼到了回过头的吟风的脸上。
这一天过的是够倒霉的。且吟风摸着自己滚烫的脸,他没有哭,只是摸索着纸,不停擦拭。他的心肠已经异常坚硬了。老板跑过来道歉,顺手把孩子扯到一边,不停的鞠躬,嚷着重新做汤,这顿饭也不收钱了。且吟风也没有对孩子发怒。他知道这些于事无补,他异常冷静的收拾,擦拭,安安静静的吃着饭。饭毕,扯紧了上衣,独自走进了风中。
如同这盛世繁华,高楼大厦里的钢筋水泥一样,热闹非凡的人群里的,你很难发现其中的吟风。悲剧和倒霉,会按部就班的找上门来,除此之外,没有什么能突显吟风的存在感了。
且吟风的脸,太痛了,麻麻辣辣的,折腾着吟风晚上睡不着,天刚刚亮的时候,吟风已经起床了。他下楼去丢垃圾,今天他打算晚一点再去找工作。当丢完垃圾回头的时候,一只野猫从头上跳了过去,在垃圾里翻找着。且吟风的眼睛里出现了亮光,那只野猫的脖子上挂着一个亮闪闪的,泛着紫光的玻璃球。且吟风也没有想,顺着好奇心就走向了野猫。那只野猫也同时注意到了且吟风,它停止了翻找,退后,转身要跑,但是一个垃圾袋出卖了这只野猫。那个垃圾袋因为不稳,从高处掉了下来,正好套在了野猫上。机敏的野猫来回折腾,袋子却越来越牢。且吟风趁着机会,连着垃圾袋和这只野猫,一起按在了手中。
这个玻璃球,实心的很沉,对外散发着幽幽的紫光,且吟风没有多想,也许是个老古董,可以卖点钱,但是眼下这张脸还很痛,且吟风赶着上楼敷脸。
且吟风把紫光玻璃球放在桌山,那玻璃球的紫光更加强烈。且迎风是上过大学的,他不信什么鬼神,也没做过什么亏心事。他用双手包围着球,那紫光把整个手掌都穿透照亮了,球慢慢的拿到眼前,紫色光芒越来越耀眼,突然,紫色光芒变成了一道白光,白光把整个屋子都照耀了一遍。光芒照在了且吟风的脸上,他本来浮肿的脸,突然焕发了青春一般,变的白皙红润,胡子,脸上的旧疤,也都跟着消失。他的手也变得白嫩嫩的,但是却还是保持现在的大小。且吟风看着自己的手,不敢相信,他把球放下,那个球一离开他的手,白光也跟着消失了。且吟风来到了镜子前面,他看到了自己的脸,变成了小时候的娃娃脸。头发乌黑浓密,可是身高却没有降低。他的心率明显感觉加快,血液的流淌,在体内也异常汹涌。
这个球让他的身体恢复了健康,并且还活化年轻了他的身体,且吟风用手轻轻的把球托起来,这球一接触到肉体,又开始散发出幽幽的紫光,紫光越来越强,且吟风感觉身体的血液,流淌的也越来越汹涌,他感觉身体的迟重感消失了,折腾了一晚上没睡,此刻却精力旺盛,头脑清楚,记忆力良好。
光芒越来越强,又变成了白色光芒。他一直握着这球,他想看看最终会发生什么,这白光一直闪耀,慢慢的,这球也在变轻,且吟风托着这球,慢慢感受到这球越来越轻了,最后,当白光闪耀了足足十多分钟后,它终于停止了闪耀,而这个玻璃球,从实心很沉的样子,变得很轻,变得晶莹剔透,变得很软,当且吟风轻轻一捏,这个玻璃球碎裂成最后一束光芒,消失在了手中。
且吟风现在感觉到了这个球给他带来的好处了。他的身体很年轻,他的头脑也很清晰,兼职的时候,旁边的同事夸他工作做得很好。他以为这是梦,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发现自己的手,还是依然如此白皙鲜嫩。他故意用刀划伤自己的手指,可是手指的伤口,还没来得及流血,就愈合了。
这是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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