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初战告捷(下(2)(1/2)
“这是什么刀?”赵佥见所未见,所闻未闻这种怪异的宝刀,心里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马上就想到,要想找到答案,只有求助于渊渊若海的李隽,回头一瞧,只见身穿衮龙皇袍的李隽在文天祥,高达等人的簇拥下正大步而来。
赵佥和黄胜材忙站得笔直,迎接李隽的到来。李隽来到近前,道:“行了,行了,不用多礼了。你们的动作挺快,从开战到结束,不到一刻钟,三千蒙古精锐就给你们报销了。”
高达永远也改了心直嘴快的毛病,脱口而出:“皇上,你别说了。这哪里是打仗,纯粹就是屠杀,一边倒的屠杀。鞑子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机会,乖乖地给我们痛宰,那感觉是比杀鸡还要轻松。呵呵,我和鞑子打了一辈子,从来没有打过这么轻松,这么舒畅的仗。鞑子给zha药包炸得哭爹叫娘的,那个叫声听在耳朵里真是太过瘾了!”说到后来,发出了诗人般的感慨,一脸的陶醉。
赵佥,黄胜材等人猛点其头,赞成高达痛宰蒙古兵的快感。
文天祥毕竟是文人,说得很文雅:“这都是弩好,zha药包好。”言外之意是说有了这些先进武器,要痛宰蒙古人还不是比宰鸡更容易。
“文人就是文人,什么事都要弄得表面光滑,把真意隐藏在骨子里。”李隽心里如是想,接过赵佥递过来的宝刀,仔细看了看,心想:“真没想到,这种失传的名刀居然在这里看见。”看了一眼迫切想知道答案的赵佥一眼,道:“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刀吗?这是大马士革军刀。这人肯定参加过蒙古的第三次远征,到过大马士革,到过地中海,更有可能还参加过对埃及的战争。”
在冷兵器时代,有两种刀享誉全球,一种是日本的武士刀,另一种就是大马士革军刀。大马士革军刀是用印度的乌兹钢制造的,锋利异常,据说十字军东征战争中,欧洲骑士的剑往往给这种钢刀一刀斩断,这应该是十字军东征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蒙古人征服了中东地区后,特别喜爱这种军刀,那些贵族无不是以拥有这种军刀而自豪。胡奴儿这个身经百战的勇士自然是千方百计也要弄上一把两把的。
大马士革,地中海,埃及这些地方,文天祥他们原本是不知道的,李隽进行战略部署时提到过,他们无异于上了一堂免费的地理课,心中有数,万万没想到今天干掉的居然是具有如此辉煌战绩的精锐部队,无不是心中暗喜。
李隽正要进一步给他们解说,一个士兵骂骂咧咧的声音传入耳里:“你他娘的臭鞑子,真他妈的骨头够硬,就是剩下一条胳膊也要砍老子一刀,伤得这么深。”李隽寻声望去,只见一个高个子士兵正把一只握着弯刀的手臂往地上扔,扔在地上狠狠地踩起来,他手臂上的鲜血随着他的摆动飞溅。
蒙古军队凶悍,悍不畏死,这在史书上记载得明明白白,李隽今日亲见,方知史书所载一点不假,要想招降他们是不可能的,才决定杀掉他们。但是,李隽的内心对蒙古士兵大无畏的精神非常钦佩,这应该是蒙古军队能够横扫欧亚大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阻止那个士兵道:“够了。他都死了,你就不要再糟蹋他的尸体了。他也是勇士,要对他尊重点。”
士卒万万没有想到李隽的耳音好,居然听得真切,吓得不得了,解释道:“皇上,我我我不是不尊重他。他明明死了,就这手臂居然也要砍我一刀,是有点气不过。”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李隽理解地说,心里想的是:“我当年在朝鲜战场上看着战友们一个个地倒下,心里对美国鬼子的痛恨只比你强烈,一点也不比你差。”
李隽走过去,拉起士兵的手臂一瞧,这一刀伤得真的是不轻,居然见骨头了,道:“伤得真不轻。等会,我叫太医给你送点金创药,涂上去就没事了。”
一个普通士兵居然用到太医配制的金创药,在两宋历史上不是绝无仅的话,也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士兵一下跪下来,道:“不不不,皇上,我我我怎么受用得了。”
李隽把他扶起来,道:“你不要这么说,你们都是勇士,值得值得。”不经意间发现其余的士兵都有艳慕之色,心念一动,往队伍前面一站,把大马士革钢刀举起,开始了演说:“这是一把宝刀,是产自极西之地的大马士革。它的主人是一个了不起的勇士,到过遥远的大马士革,地中海,埃及,他走过的征程不下万里,他经历过的战斗不下百次。而今天,在这里,他倒在了你们的刀下,你们才是真正的勇士!你们是大宋朝的好军人!你们是华夏的好男儿!大宋朝万岁!”
文天祥等人带头高呼起来:“大宋朝万岁!”
“华夏万岁!”李隽再次振臂高呼。
“华夏万岁!”士兵们高声相和。
这声音富有磁性,很能感染人,开始是城外的参战部队高呼,进而是城头上的军队高呼相和,再扩大到城里的驻军和老百姓,都加入了这一行列,高呼:“大宋朝万岁!华夏华岁!”
数十万声怒吼汇成一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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