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回乡(1/2)
两天后,清晨。
罗曼推开艾玛的手臂,翻身下床,打着哈欠,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两天的辅导,不仅辅导艾玛巫师知识,还有床上学外语。
罗曼实力接近大骑士,无论是体力还是各方面都本钱雄厚,艾玛仅有骑士实力,轻易被罗曼杀得丢盔弃甲,深刻领略到学外语的乐趣。
经过两天的朝夕相处,罗曼了解到艾玛来自一个巫师家族。
这意味着艾玛的父母、爷爷奶奶、叔伯兄弟都是巫师,而艾玛起点也更高,开学便拥有魔化物品。
罗曼寻思着如果能吃上几口软饭,就能解决相当一部分的修炼资源。
但他犹豫了三秒后,就放弃了这个打算,一切命运馈赠的礼物,都早已标好了价格,他有芯片,自信能抢到修炼资源,实在不必吃软饭。
最后他低下头,亲吻一口熟睡的艾玛后,便离开了房间。
稍作收拾,背起行囊,罗曼前往飞艇空港,今天是他和威廉、乔丝约定出发的日子。
当他抵达时,两人早已等待已久,比起罗曼的轻装简从,他们排场可就大得多。
乔丝身后跟着二十个骑士,各个披坚执锐,包得像铁罐头,威廉则没那么多,约有七八个,但身上凛冽的战气表明,他们都是大骑士。
一个凡人贵族麾下往往只有数名骑士,大骑士更是稀少,这二十八位骑士,去到凡人战场简直无敌。
察觉罗曼好奇的目光,威廉解释道:
“他们都是雇佣军,我们的魔石补贴没地花,就雇了这些人,你呢?罗曼,不会就这么空着手回去吧?”
罗曼摇摇头道:“当然不是,我带了些巫师用品,其实对付凡人,没必要搞这么大排场吧?直接巫术秒杀不就好了。”
这时,威廉一把搂过罗曼的肩膀,冷笑道:“这你就不懂了罗曼,我们不仅要打赢战争,还要打某些人的脸。”
乔丝则补充道:“没错,你想啊,家里那些老不死也才骑士或大骑士,现在连大骑士都当我们手下,那些老不死凭什么不臣服我们……”
罗曼大概懂了,来当巫师的,大部分是家族次子,常年在家里不受重视,甚至经常受委屈,现在一朝得势,自然要扬眉吐气,打脸回去了。
理解归理解,罗曼却有不同看法:“我们巫师高高在上,至于和凡人置气吗?蚂蚁对你吐口水,直接摁死就好了,没必要大费周折……”
凡人家族也是蚂蚁,碍事直接屠了。
话中的森森冷意,乔丝和威廉笑容一滞,他们虽然很讨厌部分族人,但不会认为家族是蝼蚁,随手灭杀。
就好比我讨厌某个地方的人,却不会仇恨整个国家。
这时,浮空飞艇缓缓降落,几人有默契地忽略分歧,有说有笑地登上飞艇。
一天后,病毒生态区,鲜血河谷。
罗曼走出飞艇,大口呼吸着干燥的空气,在不远处,高耸的城墙若隐若现,透过滚滚风沙,依稀能看见一座城市。
这座城市有一个霸气的名字——鲜血王廷。
病毒生态区位于大陆北部,全年干旱少雨,夏热冬冷,地形平坦,东部为草原,西部为沙漠戈壁。
这样的气候,决定了当地以畜牧业为主的农业方式,进而决定一种文明的诞生——游牧!
在地球人的印象里,游牧部落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全民皆兵。
但在病毒生态区里,游牧却发展出了类似西欧封建制的社会结构。
具体表现就是,部落的草场像农田固定一处,因为这里的牧草像韭菜,不时就能割上一茬,牲畜无需逐水草而居。
而培育牧草,则得益于一项关键农业技术——行尸农业。
这里有遍地的行尸,行尸死亡后可以肥沃草地,滋养万物,使得植物长势更好,让食用的牲畜膘肥体壮。
所以,牧民可以像种田一样,定期收割牧草,也像农民一样定居,产生人口聚集效应,文明和阶级也随之发展。
经过多年的征战,病毒生态区诞生两个顶级的凡人势力,分别是鲜血王廷和碎骨王廷。
他们分别占据了唯二两个小麦种植区,成为更先进的农耕文明,依靠着文明优越性以及巫师的支持,对游牧形成降维打击。
现在,威廉一行人降落在鲜血王廷郊外,远方就是鲜血王廷的首都城市,不过几人都没打算进城闲逛,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威廉拿出一个号角,吹出一段有节奏的旋律,片刻后,一队骑兵朝他们飞奔而来。
骑兵大约百人,分成三股,每一股各举着一面旗帜,分别对应威廉三人家族的家徽。
威廉兴奋道:“快看,家族骑兵来接我们了!”
一旁的乔丝打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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