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行侠仗义(2/2)
哎……这就是我曾经幻想过的退休后的生活?空白的时间属实有点多了……
所以闲来无事久了也开始做些强身健体的运动,照着视频教学练习拳道和柔术什么的,时间一久,自觉打趴几个三流小混混不是难事。
时不时的找打扫隔壁院子的王炔叔叔掰个手腕,居然输少胜多,我开始有点自负,毕竟王炔叔叔是羌人,他们是有把子力气的,所以连带着我的精神状态也好了很多。
因为身手越来越灵敏,便特别想从将坏人打倒时的勇猛状态中获得快乐,以此弥补自己曾经因为体弱卑微受到恶人胁迫时的憋屈。再不然,哪日林尉若是在山城,便央求他带我下山到蓝和市里行侠仗义,专挑夜深人静的时候,但凡见到哪里有变态,自己绝对上前一招制敌。
林尉居然每次都同意,只是能碰见变态的时候不多,群殴的人倒是不少,要是遇到了我就和他一起掺和进去,等架打完了便到不打烊的店里吃点酒菜后歇在顾从之在蓝和市区的某个房子中。
这种事听起来荒唐,好像我不分青红皂白的瞎仗义,但实际上,得到我和林尉帮助的都绝对是秉持正义的那一方,是的,我们不单纯的爱护弱者,而是通过人们脸上或凶狠或害怕或无奈或窝囊或视死如归的表情判断谁正在遭受不良的待遇。
而我在经历不多的几次实战后,胆子越来越大,有时甚至一人下山,才发现自己绝对是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疼,一朝被蛇咬,二朝又入井,三朝四朝犯着险,却乐此不疲的人。
若是你们想求证,那我承认上边的说法仅仅有一点夸张……真正的变态和流氓不是想遇到便能遇到的,凡是遇到的也不过是些有贼心没贼胆儿的人,吓唬他们两句就转身逃走了。真遇见那种几声都喊不走的,若是林尉跟着,自然没有后顾之忧,若是自己一个人,便赶忙跑开躲在一旁报警,等着警察叔叔来处理。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也不是完全自大到愚蠢,通常谨慎小心,同时又告诉自己我必须与我贪生怕死且懦弱的性格作斗争……
所以,某日夜里在喝退两个调戏炸串摊主大婶的小青年后,竟引来其他几个,那几个一看就知道是不要命的浪荡人,三四十岁,光着膀子,眼神中凶光溢出。我当然觉得不妙,转身大跑,大概二里地后,那几人才停止追赶。我喘着粗气开车回到阴山脚下,心想着那大婶应该也收了摊回家哭诉去了,而我也并未将此事告知林尉。
歇了一段日子,实在无趣,决定记些日常琐事,可近一年未写任何词句,懒惰深深牵绊着我,致使一整日进度停滞不前。无果后也时常自责,但程度不严,只是浅浅责怪一番,转眼又忘,等于毫无用处。这一月来,日日无所事事,闲散度日,毫无起色。一边抱怨,一边接受,一边安抚自己,完全陷入一种不上进和消极的死循环中。
今早起来阴着天,忽得又想起来这事来,从床头柜中找出日记本,读几行后,又来了兴趣,思量几番,却又不知如何将其进展下去,也是为难。
所谓自作孽不可活……趁着林尉又不在,忍不住想再次下山,有点不见黄河不死心的气数。
不过,自诩行侠仗义之举也显得可笑幼稚,肖读盛曾说过,若是没有十足把握与实力去帮助别人,即使一番热情,也是愚蠢到极致的行为。我只当是他个人的偏激之词,没想到很快就应验到自己身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