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魔主一出,谁与争锋!(1/2)
“待到阴阳逆乱时,以我魔血染青天。此句一出谁与争锋?疯鹿大师的文学功底竟然如此深厚。在下佩服佩服。”
白眼这还能说什么。此句一出!结局已成定数!
而且既然对手给个楼梯下,只好借坡下驴。
毕竟白眼不服也得服。
其实林歌看白眼在网文如此萎靡的时代,还能写出这种词,也不是一平庸之辈。
就放过他了。
毕竟在天榜前一百人面前刁难一下失败者,节目效果才到位嘛。
其实林歌对这词的评价也很高。
首先气势上就已经是t0级别的人物了。逆天者!与天斗!这何等的气势!抬掌灭幽罗王,神魔图崩碎九天。
其次,这句话还着浓烈的杀伐之气!魔主在决战中杀亲杀己,重创天道,最后壮烈身死!
最后,更是名句的重中之重,故事性。短短的14个字,就透露出3个信息。
为什么要到阴阳逆乱的时候?
为什么他会流淌着魔血?
苍天怎么惹他了?
所以,败在这句话下。白眼输的不冤!
如果白眼虚心一点,会后仔细琢磨一下。文笔会以一种超越时代的速度进步!
林歌用余光注意到了台下的死蛇。
这个黑衣男子确实神秘,长期霸占天榜前10。
但林歌刚穿越过来,还不清楚这个男子的是天榜上的死蛇。
现在大家都在惊叹不已的时候,他居然在笑!
没错,嘴角以一种诡异的角度向上翘起!
你的队友被我击败了还能笑得出来?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比赛第一,友谊第二。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二位的表演!”
“啪啪啪啪啪啪啪……”
激烈的掌声再次与沙沙的笔声一起响起。
回味过来的众人用着复杂的眼神看着台上的二位。
每个人心中所想不得而知。
主持人接下来宣布继续第二轮的游戏环节为英雄之巅峰王者表演赛后,会场的氛围从严肃的比赛回归到了轻松愉快的聚会中。
林歌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后面的环节都是留给彼此征文大赛的赞助方的!
虽然不再以文斗为主了,但作为泰伦上最火的类dota游戏。
在这种大型的聚会不仅可以做点节目效果,还可以作为社交工具。以玩会友。
“疯鹿大师,能加个好友。和小江一起上巅峰么?”
正在干饭的林歌听到有个甜妹的声音在叫他。
带着点怒意抬头,这已经是第三次有人打扰他干饭了!
林歌可是饿了三天!
三天!
哪个穿越者像他这么倒霉!
开局啥还没开始,就欠了30w。
更可恶的是,稿费还得下个月结!
“啪嗒。”
林歌竟然看的入神了,没注意到筷子的掉落。
发出邀请的是一位女子,留着长发,穿着一身红白色礼服。
身材高挑,皮肤白皙。
那傲人的双峰更勾勒出一条精美的s。
容貌虽然比不上现在的影视明星,但和30年前煤老板带进电影的女演员有的一比。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似乎在说“带带我!”
“疯鹿老师,我是地榜作家江婉儿。希望认识一下疯鹿老师。”
可能是第一次,所以江婉儿的小脸微微发红。
“你好,你好。叫我鹿哥就行。”
林歌这时回过神来。没人能拒绝一位美女的邀请。
不过正如林歌所料,展现一下肌肉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才能受人尊敬。
以后陆续以游会友,收获了一批书友。
边吃饭边开了一局巅峰赛。
林歌和江婉儿一起走下路,另外三个书友分别走上路和中路。
林歌依旧选择了自己喜欢的美杜莎。
江婉儿则拿出自己喜欢的英雄卡尔!
一位来自远古时代的血魔法师,作为新手英雄中最好上手的英雄,技能功能齐全,控制伤害一应俱全。
虽然林歌是主c,但补兵从来没有被保的这么舒服过。
“对面野我封了,呀,居然敢拆我的眼,强袭飓风,托纳鲁斯之爪(旋风)。嘻嘻,你亏了一个真眼。ο(=ω<=)p”
“这里给你拉了5波远古。疯鹿哥来拿。”
“疯鹿哥你先走!他们人多,我来拖住他们!幽灵漫步,米瑞特之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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