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审判诸侯卫成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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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了被告,应该可以开庭了。
不,还得有律师。
卫成公派出了辩护律师,史料记载是有三个人的豪华辩护团。
原告方则是由卫国大夫元咺一个人自诉。元咺很自信,他相信自己肯定会赢得这场官司。
经过不需说了,无论卫成公派出多么豪华的辩护团,其无端杀死弟弟公子叔武以及元咺之子元角是不争的事实。
再加上大家都知道晋文公极其讨厌卫成公,所以,最终的结果是卫成公罪名成立。
按晋文公的意思,是要对卫成公判个斩立决,但主持法庭的周襄王却表现出了对卫成公的同情。
周襄王对晋文公道:“诚然,卫侯有罪当诛。但,这事是卫国的臣子告自己的国君!
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以臣告君,这还真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卫国大夫元咺再冤,依礼,不得状告自己的国君。”
哈,周襄王把晋文公导演的这场好戏给搅乱了,结果提出了一个问题:这样的审判本身便不合礼法!
也就是说,相关程序出了严重问题。
晋文公头大了。
天子所言,当然是有道理的!
如果哪一天,自己的晋国哪个臣子到天子这里告个状,难道也可以由天子主持类似的审判?
这个程序确实有问题。
但卫侯必须要得到惩罚。怎么办?
天子的面子当然要给,那就罪降一等吧。
最终,经天下诸侯会议研究决定,卫成公由犯罪当诛,改判处以无期徒刑。
当然,当时没有无期徒刑这个说法。当时,经诸侯联盟会议决定,将卫成公押到洛邑无期限地关了起来。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得讲讲。
卫成公知道自己败诉后非常生气,他不敢对天子和晋文公生气,他对自己的三名辩护律师生气。
史料记载,三人中有一人被卫成公砍了头,一人被砍了脚,另外一人免予追究责任。
惩处了别人,然后是自己无奈接受惩处。
于是,卫成公被抓到了洛邑囚禁了起来,那位未被追究责任的卫国大夫宁俞,则陪同卫成公一起坐牢。
当然,宁俞也算是贴身服侍卫成公。
但晋文公就这样放过卫成公了?
没有。
晋文公先是指示由卫国大夫元咺回国扶持卫国公子、卫成公的另外一位弟弟公子瑕继位为卫国国君,即卫中废公。
然后,晋文公派出一名医官去洛邑,名义上是负责卫成公的身体健康,但这名医官得到的密令是下毒杀了卫成公。
卫成公真的很可怜!
好在陪他一起被囚禁的宁俞是一个精明的人,他一眼便看出这个医官有问题,于是决心救自己的国君。
于是,他把从卫国带来的大量财宝贿赂给了这名医官,对他道:
“我知道你来的目的。如果你要下药,希望你的下的量足够小,最多只让寡君受点苦,但千万不要让他被毒死。这些就归你了。”
医官在这辈子都攒不足的财富面前,当然动心了。
于是,医官在所下的药里只放了三分之一的药量。
卫成公哪里知道这些事?
卫成公喝了医官给他开的药,结果是上吐下泻,这才知道原来晋国人根本不想放过自己。
于是,卫成公也终于雄起了:寡人都成了这个样子,你晋侯还不放过寡人?!
那好,寡人偏偏要跟你晋国人斗到底!
最后,卫成公贿赂了鲁国国君鲁僖公,求鲁僖公看在同姓诸侯的份上,帮他去周天子那里求求情。
周襄王听说卫成公居然差点被毒死,心里也起了同情心。
再加上卫成公杀公子叔武确实是另有隐情,并非主观故意,便下令释放卫成公。
晋文公虽然心里不痛快,但却没有办法。因为,这在明面上毕竟是周襄王才可以决定诸侯生死,天子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再说,现在的卫成公也是一介废人了,卫国国君已经有人当着了,于是,晋文公也暂时不管卫成公了。
卫成公的故事我们在卫国春秋里详细讲了,这里大致交待一下:
卫成公后来通过努力,干掉了已经当上卫国国君的弟弟卫中废公,诛杀了害自己坐了两年牢的卫国大夫元咺,稳稳地坐在他的卫国国君宝座上。
但对晋国,卫成公还是很重视的,他并不恨晋国,恨的只是晋文公重耳而已。
后来,晋文公去世后,卫成公立即朝见晋国国君晋襄公,从此卫国算是与晋国真正和解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