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偶遇、巧合(1/2)
民警交还手机给林焕峰,赞许地点了点头。那里面是从公交车下来到江奈绪扶人的全部录像。(经过小盈处理)
如果不是有录像,林焕峰他们将更加棘手。
人群里有几个人见状况不妙,想要逃离,却被林焕峰一个个叫住。
“站住!那个绿色衣服!还有挑扁担的!那个提着橘子的!”在林焕峰的检索模式下,想跑?
这三个人都是刚刚在人群中瞎起哄、嚷嚷是江奈绪撞倒的老太太。
人们下意识的远离他们,现在他们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看着脚下胡搅蛮缠的老太太,再看了看民警有意转过头去。
林焕峰终于克制不住了,“去你大爷的!”一脚踢开了老太太,没有半点怜悯。
”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林焕峰接着卷起裤脚,露出被老太太抓出来的血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林焕峰张开双手,“现在人证物证俱在,警察叔叔,我们去派出所吧。”
老太太听林焕峰一番话,无理大叫的声音终于停了下来。同伙三人脸上都流露出惊慌,他们撞摇撞骗,可不想蹲监狱。
林焕峰留意神色,庆幸自己唬住了。给这些人一个教训就足够,林焕峰不想被拉扯进去。
两个民警不由得佩服起林焕峰,高中模样就已经对刑法有所了解。常人也不会像林焕峰有信息库这个bug般的存在。
“那就带走吧。”年纪较大的民警朗声道。
前一刻还叫嚣着要去医院的老太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就跟活神仙一样麻利地爬起来。
老太太将林焕峰拉到一旁,沉声说:“我给你五百,你就当没事发生。够你挥霍一阵子了。”
小恩小惠,息事宁人。老太太清楚撞在了铁板上,在闹下去非但讹不到,自己反倒要赔进去。
几张钞票被偷偷塞进林焕峰兜里,林焕峰蹙了蹙眉。
林焕峰看着懂事的老太太,看着雀跃的江奈绪,看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民警,和那群冷漠的围观者。
林焕峰决意收手。人家老太太既然都做出了表态让步,自己到头来也没吃亏,犯不着纠缠不清。
不要说什么纵容黑恶势力,林焕峰从来不会标榜自己圣人。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民众,过于得罪这些人。如果以后他们居心报复,林焕峰能指望的还不是自己。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林焕峰就是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
“别想着坑学生。”这是林焕峰最后对老太太的忠告。
那老太太慈祥的面貌上爬满了欣喜,不停地对林焕峰道谢。
人群逐渐散去,林焕峰和江奈绪也远去,民警驱车驶离。
老太太慈祥的面貌瞬间凶神恶煞,“这男娃洒子机灵得很!!”
“早说过不讹老不讹小的,现在上天都看不下去了,来惩罚我们。”挑扁担的男子在胸口划着十字,祈求耶稣保佑。
“你怎么察觉到的?”江奈绪宝石般的大眼睛盯着林焕峰,无比崇拜。
林焕峰害羞地吸了吸鼻翼,扶扶眼镜框。
其实也简单。下午一点多,天气没有中午那么炎热,偶尔还有凉风吹过。晕倒的老人显然不是因为中暑。
再看老人身上衣服完好无损,灰尘甚少,不像是撞的。
结合附近没有监控,老人又躺在这么敏感的地方。无疑有两种可能。
突发疾病或者是,讹人!后者的可能性要大得多。但当时想阻止江奈绪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你拿出手机录像。”江奈绪补充道,“多亏你在。”
“你好像还了解刑法?”
“略知一二。”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林焕峰问道,“下次你还会扶吗?”
江奈绪噎住了,如果是以前的她肯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会。
“会!”江奈绪的声音坚定,“就像你说的,万一真是突发疾病呢?就是只有一丝的可能。”
林焕峰呆呆地,他无法反驳。是善良,还是勇敢?或者是无知?
林焕峰很讲义气,把老太太塞的百元钞票给了江奈绪三张,说明了是老太太的赔礼。
“你现在欠我五十。还有墨韵的奶茶,别忘了。”
林焕峰心心挂念。
晚上,林焕峰在他妈的店子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