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2)
李锦文看完了宋春花和姜藏月带来的二百多斤猪肉,眼睛都要直了。仿佛自己饭店生意大火正在向他挥手。
有这么多肉,按着一道菜放半两肉算,一斤肉就可以炒二十多个菜。这二百多斤猪肉,可以炒的菜,就太多了。
到时候不管顾客要什么刁钻的菜,他们饭店都有,其他饭店没有,那他的饭店不火,都天理不容。
“我听春花说了,这样吧,我也不多要。一口价,四块钱一斤。”姜藏月大大咧咧的说道。
“四块?”李锦文正在喝茶,茶水直接喷了出来:“妹子,你没事吧?你这都不是狮子大开口了,你这是明抢明夺呀!!!”
“一块七的猪肉,你要卖我四块钱一斤?你怎么不去抢?”
“额……抢的话犯法吧……”姜藏月小心翼翼的回答。
“你还知道……”李锦文捂住胸口。刚刚宋春花还好说话,但是这个姜藏月真是有点太离谱了。
四块钱确实超过了李锦文的极限了,但是生意火起来的话,四块钱也不是很贵……
宋春花赶紧解释道:“老板,要不这样。既然你嫌弃贵,我这朋友也不爱卖,咱们就算了。我再去别的饭店问问,就不打扰你了。”
说着话,宋春花拉了拉正在喝茶的姜藏月,示意她别喝了,抓紧走。
姜藏月听话的起身,两个人刚把门帘打开,李锦文像是下了决心一样,一拍桌子:“别走。四块就四块,成交。”
姜藏月开心的笑了起来:“那……”
宋春花赶紧拉着姜藏月出去,回头说道:“我朋友反悔了,要五块了。”
姜藏月一脸懵逼:“………”
李锦文更是一阵肉疼:“好好好。你做的很好。五块也行,别加了,再加我把饭店都给你了。”
姜藏月赶紧拒绝:“我还得回家种地的,谁要你的饭店?”
宋春花也见好就收:“成交。”
随后李锦文带着伙计给猪肉过了称,宋春花带来的猪肉是一百三十六斤,姜藏月带的是八十四斤。
一共二百二十斤肉,共计一千一百块钱。
这可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宋春花想了想:“对了老板,别给我们整钱,就十块五块的就行。我们村里面额太大,花不出去。”
其实宋春花倒不是怕面额太大花不出去,而是怕李锦文给她假钱。众所周知的,饭店多数时候,收的钱,都是五块十块,或者一两块钱这个样子。这样子面额的钱,服务员和老板一定看过无数次了,也一定是真的,不可能是假的。
至于一百元一张的,宋春花不敢保证这个李锦文会不会动歪心思。这会也没有验钞机,谁也不敢保证李锦文会不会给假的,万一给了假的,以后花不出去,他还不承认,那就亏大了。
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出门在外,还是要谨慎一些。
李锦文没有说什么,直接一口答应。
反正站前大饭店整天收的也大多数是零钱,不一会他就让会计整理好了钱送了过来。
宋春花清点之后,分文不差,这才装进衣服里边的口袋里,并且用针线缝上了。
“这次你们赚了大便宜。一呢是我们饭店现在确实缺猪肉,二呢是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如果以后,你还有猪肉卖,可以直接找我。”李锦文笑着说道:“不过下次可别这么宰我了。”
“不过你放心,我一定给你整个光明县最好的价格,保证不让你吃亏。”
“好。”宋春花答应了。
自己家里还养了三头小猪仔,二嫂卢敏家里还有十几头猪仔,以后也都是可以卖的。
“有你这句话,以后我如果卖猪,我还找你。”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出了站前大饭店,宋春花这才松了口气。
饭也没有舍得吃,骑着自行车带上姜藏月,就向家里赶路。
姜藏月对宋春花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春花,你是真厉害。硬把那个老板给忽悠瘸了。”
“那倒没有,公平买卖,各取所需罢了。他可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卖给他那么多肉了。”
两个人有说有笑,开心的不行。
到了家里,宋春花把钱先分给了姜藏月。
分了钱之后,宋春花手里还有六百八十块钱,她连夜先把借二嫂卢敏的五十块钱给还了。
二嫂卢敏本来是不想要的,但是奈何宋春花坚决还,也就收了。
随后第二天白天,宋春花拿着欠村里的一百二十块钱,也交给了村里的会计,把父亲生前生病欠的饥荒,给还清了。
随后又找人给自己的房子的房顶,做了一下防水,现在盖房子还有一些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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