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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升迁的机会 (1/2)

2024-11-14 作者: 苏北穹人

第11章 升迁的机会(1/2)

“......跑起来!都没吃饭怎么着!”跑步声夹带着王大牛的怒吼声传来。

街角,上百名南营兵丁挎着刀分成两排小跑着奔了过来。

王大牛一脸不爽的跟在后面。

穿着游击将军服饰的李虎此时一个人静静地站在南营衙门大门前的石阶上。

距离那场闹剧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表面看一切都是那么的风平浪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李虎看的明白,如今大顺的朝堂上看似风平浪静,但私底下却是暗流汹涌、波诡云谲。皇帝上面有一个不甘心失败,蛰伏等待时机的太上皇。

皇帝也开始了布局,他开始扶植他的亲信,对太上皇老臣则是拉拢和疏远兼有。

可是,由于永昌帝给自己立了个孝顺的人设,导致他不敢对朝堂进行大刀阔斧的整顿,不剔除那些位居要职的太上皇老臣,皇帝无法玩转大顺的朝廷,更无法将大顺朝廷上的各种势力掌握在手中。

李虎则每天衙门家里两点一线,偶尔去毓庆宫刷个脸,拿点赏赐什么的。

有意思的是,他和王子腾交上了朋友。

孙千总那八十鞭子高高举起,却是轻轻落下,王礼就是皮肉伤,装模做样养了几日。

李虎也没想到王子腾能如此拉得下脸来,亲自领着王礼登门赔罪。

他有种感觉,王子腾很快就会交出手中的兵权,用京营节度使换来他的步步高升!

也不知道贾家人遭到王子腾背刺后会是什么反应!

另外,李虎也捋清了时间线,红楼梦开篇是林黛玉入京。他打听过了,林如海确实在扬州巡盐御史任上,去年刚死了儿子,贾敏还活得好好的。至于林黛玉,没打听到什么消息。

他从王子腾那里打听到了贾宝玉的一些消息,大脸宝今年十一岁了,所以林黛玉才十岁,十岁啊,李虎比她大了整整七岁!

李虎掐指一算,薛宝钗十二岁,贾府三春最大的贾迎春估计也只是十一岁十二岁这個样子,来早了。

至于年龄最大的贾元春,想都不要想,什么女史、女官,人家是正儿八经的低级妃嫔,还帮助皇后安排后宫日常琐事。

李虎至今还能想起戴权那要吃人的眼神,跟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打探皇帝女人的消息,也是没谁了。

这么算下来,金陵十二钗他一个也混不上,贾元春是皇帝的女人,王熙凤、秦可卿刚嫁了人,李纨成了寡妇,剩余的都太小了,毛丫头一个。

哦,对了,还有一个没出生的。

当然了,在这个年代女孩子绝大多数十四岁就开始嫁人了,他等得起。但他没有门路啊,还有皇帝对四王八公一脉的态度不明。

李虎现在还只是一个小虾米,经不起任何暴风雨。

不过,他的晋升机会快要来了。

“大人。”张成的声音在他耳边轻声响起。

李虎回过神来:“嗯。”转身望向他,“有消息了?”

张成先瞟了一眼正在训练的王大牛等人,这才低声说道:“东西有下落了,在大相国寺边上。”

李虎吃了一惊:“没搞错?”

张成点了点头。

李虎沉默了,张成所说的东西其实是人,是被拐卖的孩童。

这一切还都要从孙千总身上说起,当得知他身上有着步军统领衙门那边的差事之后,李虎就留意了。

经过李虎的跟踪观察记录与分析,发现这孙子根本不是办差,而是打着办差的幌子与江湖帮派勾结,做着拐卖孩童的买卖。

自前明起,拐卖孩童就逐渐演化成为“采生折割”,即主动将孩童致残,以博取百姓同情心,进行乞讨。

《明律》,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贩卖人口者,皆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大顺立国之后,律法基本照搬前明,后来发现情况越来越严重,便制定了更加严谨且严苛的律法。

《大顺律》,但凡诱拐妇女或孩童的,不论你是卖了换钱、还是卖给别人当媳妇儿子、甚至是拐过来还没来得及卖的,统统绞刑;如果对拐子知情不报,不论是什么原因,统统流放三千里,终生不得返回。

甚至在太上皇年间又增添了“连坐法”,一人犯罪全家遭殃。

并且,如果当地官府知情,但不处理,或者盘查、追捕人贩子不力,一样处刑。

可惜,尽管朝廷对拐卖孩童有着严苛的刑法,但是却始终没能够断绝这一罪恶行为的发生,究其根源,还是一个“利”字在作祟。

这些人都是团伙作案,并建立固定的黑窝点,其行为令人发指。

长相好的卖到远方,蠢笨的卖不出去或是不好卖的,就直接杀掉,因为“采生折割”容易招来官府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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