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于承(1/2)
我十六岁时全家搬到了上海,因此我也转学到了SH市区有名的高中。
我要去的教室在六楼,有电梯但是学生不能坐,只能一层一层往上爬。当我爬到五楼上六楼的转角时,有个女生被推了下来。
我离她有点远,即使是下意识地伸腿去拦,也没有改变她骨折的命运。
我猜那一定很疼,但她脸都白了却还是一声不吭。
推了人的女生转身就走,我只好蹲下去,把倒在地上的她扶起来,背着她去校医室。
校医做了简单的处理,让我尽快把她送去医院。
我打了我们家专车司机李叔的电话,让他送我们去医院。
办住院手续的时候要身份证,我才知道她的名字。
她是我见过长得最好看也最奇怪的女孩,不爱说话,忍痛能力一流,医生给她接骨打石膏的时候,痛得指骨发白也不哭喊。
听班主任说她是孤儿,没有家人照顾她,我就隔三差五去医院看她,我弟弟阿勋在小学部上学,放学了我就接他一块去医院,给她带吃的,顺便帮她补补课。
她在医院躺了一个月,我就去看了她一个月,她的话渐渐变多了,喜欢逗阿勋玩,跟我也成了朋友,最直接的变化就是我们用昵称称呼彼此——我叫她阿狸,她叫我阿承。
两个月以后她拆了石膏,能下地走了,就出了院。按医生的意思是住满三个月等骨头都养好再出院比较合适,但她说医药费太贵了住不起,执意要出院。
我本来就没想要她付医药费,但是她坚持要还钱的样子很可爱,我就随她去了。
她回到学校才知道班主任安排我跟她同桌。她语文和英语都是全班第一,我物理和化学都比她强,所以我们就互相取长补短,时间长了,班里爱八卦的同学就说我俩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对这个绯闻,我无所谓,她也无所谓,我们就还是正常相处。
暑假的时候她过生日,我问她有什么愿望,她说想要一个家人。我说那我当你的家人吧。阿勋在旁边也说要当她的家人。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
后来就是高考,我们都考上了大学,我按照父母的期望去了BJ,她留在上海。大学四年我们只有寒暑假会腻在一起,平时各忙各的。她做很多兼职,忙起来都没时间接我的视频电话。我们为此大吵过一次,我不想她那么累,就说我可以给她钱,要多少有多少。她说她要钱可以自己挣,不需要我的施舍。我们都觉得自己是对的,不愿意迁就对方,于是就开始冷战。
那一个月里,我憋着气,没有给她打过任何电话,但她也没有找过我。我的室友说,放在其他情侣身上,这就算分手了。我觉得不是,还有点害怕,就立马给她打电话。第一遍她没接,第二遍有人接了,但不是她的声音,她的室友说,她发烧了,去了校医院打点滴,手机忘带了。
我买了连夜的机票飞回上海,去她的学校。
她在校门口看到我时整个人都呆住了,问我,“你是来找我分手的吗?”
她脸色有点苍白,鼻子通红,我就知道她是感冒引起的发烧。她体质不好,每逢换季就容易感冒。我跑过去抱住她,“想什么呢?谁说要分手?我们不分手,绝对不分,永远不分!我错了,对不起!”
毕业以后我进了父亲的医药公司,跟父亲一起工作。我经常出差,经常应酬,见识了人性的丑恶。她去学校当老师了,教语文,下班了就老老实实在家待着,不爱应酬,不爱喝酒,朋友依然很少。我们聚少离多,有时我会觉得对不起她,愧疚自己没能抽出更多时间陪她。但她好像无所谓,从来没有抱怨过。
三年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我觉得我们差不多应该结婚了。
宴会上我陪着父亲跟一个有权有势的长辈闲聊,说起我的婚事,那个长辈说他家女儿还单身,问我愿不愿意认识一下。我犹豫的时候,父亲替我答应了。
父亲知道阿狸,也知道母亲很喜欢她,过去十年他也没有明确反对过,一直是默许的态度。
宴会结束后我问父亲:“为什么?”
“你想要什么样的女朋友我不干涉,你想谈几次恋爱我也不在乎,但是如果你要结婚,我就要一个门当户对的儿媳,她必须对你的事业有帮助。”当时父亲是这样回答我的。
后来我就认识了许玥。她聪明,善交际,同时又温婉大方,举止得体,跟她聊天很舒服。
阿狸不喜欢复杂的人际关系,不爱和不熟的人说话,任性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十年了,她一直是这样,没有变,我也不奢望能够打碎她的壳。
7月,我们在常去的餐厅吃饭,我说,“我们分手吧。”
她看起来很惊讶,但是没有哭,没有大喊大叫,甚至没有问我为什么,就安静地离开了餐厅。
我以为她平静地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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