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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选择 (1/1)

2024-10-16 作者: 五伯

孩子的选择(1/1)

当康二磊和任强找到小月后,又是非常尴尬的一次见面,主要是小月尴尬,因此自己租住在一个地下室,当初为了节约,租住的地下室小的只能放下一张小单人床,连行李都只能放在床下当床板用,这一下来了两个男人,连转身的地方都没有。看到小月如此窘迫,康二磊觉得应该早日帮小月追踪到男方。

“不好意思,我这儿~呃,我这儿太不方便了,要不,要不我们到前面的奶茶店坐着聊吧!”小月的小家虽然小,但收拾的还是整洁温馨,但毕竟太小了,不得已三人还是前往奶茶店了。

“小月姐,目前是这样的,我觉得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案由就是遗弃,诈骗也可以,然后你这边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赔偿损失,只是,我建议,先报案,等到他被控制后你再向法院申请理论并先予执行,这样免得他提前转移财产。”康二磊说了自己的建议。

“你们可以叫我月月,我比你们大不了多少的,非常谢谢你们给我出主意。自从他消失后,我和媛媛就没打算找他过,他一来还要问我要钱,自从媛媛走了后,我更不想再跟他有接触了,我也不想追问他要什么抚养费之类的,我就不想和他有任何接触了”出乎康二磊的意料,小月居然不想追究男方的责任。

“呃~就算现在媛媛不在了,可你与他在法律上依旧是夫妻关系,他在外从事任何的金钱内活动可能都和你有关的,万一他在外以夫妻名义借钱,那对于你现在来说,真的很麻烦了,那样的话别人就是第三人,你没办法逃脱的。还有,我查了下,貌似他现在还在某软件上还在以媛媛的名义接受捐款”。康二磊努力把专业名词说的简单点。

“什么?他还在以媛媛的名义接收捐款?”听到对方居然还在骗钱,还以死去女儿的名义,这完全触到了小月的底线。

“是的,月姐,如果不对他采取法律措施的话,他长期这样岂不是滥用好心人的同情心,这是伤害大众的情感啊!”任强居然用起了“大众情感”这种只会在新闻联播里出现的词语。

“呃,伤害大众那些我可管不了,我就是不想让他再利用媛媛了,媛媛已经够可怜了,死了还被自己的亲身父亲利用!太不是人了!我这就去报案!”媛媛说完不管另外两人,径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了。

后续的情况,康二磊不好再去插手,毕竟这个案子可能会由自己单位管辖,他们这样操作不回避就不错了,可千万不能犯原则错误!

后来顺理成章的,男方被以诈骗罪逮捕,小月提起了相应的离婚诉讼,并没有以媛媛的名义提起抚养费的请求,她不想再打扰媛媛了。

后来走完流程后,男方并没有被判处多久的徒刑,毕竟证据程度有一定的瑕疵,只得疑罪从轻了,这也没办法,能把他定罪,帮助小月追回余下的捐助款项就不错了。

后来,案子告一段落,小月以媛媛的名义在媒体上登载了一则消息,希望曾经捐助过善款给媛媛的好心人联系她,她挨着把钱退还给对方。可并没有任何人联系小月,最后小月把剩余款项全部捐给了希望工程。

小月的案子算是圆满完成,可媛媛并没有离开,她说是她选择的小月,所以她一定要陪伴小月直到别的孩子找到小月当自己的妈妈。芬妮姐告诉他们,媛媛当初不只是因为缺钱放弃治疗,而当时的媛媛还是可以活几年的,更大的原因是因为她似乎提前预知了小月的命运,原本小月在那一日会因为一个跳楼自杀的被无辜伤及,可媛媛发誓用自己剩下的生命拦下了那次意外,最后她的生命也迅速消逝了。康二磊对于这种感情能够理解,但接下来的话对于没有结过婚、生过娃的他来说,就有点理解不能了:所有的孩子都是自己主动选择自己的母亲,也就是说并不是由哪位父母自行决定的,哪怕那些因为意外原因发生流产等情况的,也是这个小孩在选择父母后由于种种原因又放弃的。也就意味着即使那些残忍的父母虐待自己的小孩,那也是小孩自己选择的忍耐,他们有自己的生存方式,所有的父母都不该自行决定小孩的去留、人生方向,因为那是他们自己的人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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