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千杯不醉,杀手之王(1/2)
【叮,签到龙约翰,奖励词条千杯不醉,宿主可随时领取。】
【千杯不醉:任何酒水,都是你的漱口水!】
“好家伙,酒神啊?!”
这词条给力是给力,但对安昆却没啥用,毕竟安昆现如今的身体素质,已经全面超出普通人十倍。
再加上天心正法的加成,已经算个不会飞的小超人了。
而经过龙约翰的细致解说,安昆也对整件事有了完整的了解。
事情很俗套,很有港岛这个时期的特色。
简单来说,就是混迹在旺角一代的忠青社逼良为娼。
这个社团本就是靠着培养姑爷仔,右骗中学女生感情,然后逼她们下海才发展壮大的。
如果遇到不愿意的女生,就是一顿又打又骂外加恐吓的三连击,很多中学女生胆小,也就这么从了。
偶尔也会遇到性格刚烈的女生,这种事情姑爷仔身后的马夫就会将她们软禁起来。进行各种非人的折磨,然后替社团赚钱。
结果这些中学女生,靠身体赚到的钱,却都不属于她,其中五成要上交社团,三成要归属马夫,原本剩下的两成归她自己,结果却被姑爷仔骗走了。
昨晚的事情,就是一个刚要下海的女生,她最近的精神很恍惚,她父母就察觉到了,于是跟着女儿晚上出门,撞见了姑爷仔带女儿接客的一幕。
父母上去阻止,却被看场的忠青社的古惑仔殴打倒地不起,女学生哭的撕心裂肺,他们也不停手。
周围很多围观的人只是指指点点,却无一人仗义出手。
有好心人报警,警察也迟迟不出动。
因为港岛要回归,鬼佬们不想让港岛太平稳,于是各种明示暗示社团发展。
社团扰乱市民的稳定,收割市民口袋中的钱,这些鬼佬则收割社团的钱。
每一个社团身后,都有区警署鬼佬高层在背后支持,每一个区的电话中心,又都是鬼佬的人。
如果接到其它的报警电话,他们就正常处理,如果接到有关社团的电话,只要是鬼佬高层支持的,他们就不理不睬,如果不是才会安排出勤。
于是港岛就彻底乱了起来,每天晚上都有社团,为了争抢地盘火拼,只要不动火器,警察就不会出动。
等他们打完了,分出了胜负后,警察才来洗地。
不管社团怎么打,吃苦的都是市民。
彼时的港岛,三百六十行里都有社团的身影,每一个市民家里,都会有一个混社团的亲戚。
而晚饭后散步的高晋,还有刚刚偷渡到港的李富,他们先后报警,迟迟没见出警,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才出言制止。
结果就有忠青社的古惑仔前来教训俩人,后来俩人就各打各的,等社团古惑仔人越来越多,俩人也开始并肩作战。
最后还是忠青社报的警,然后所有人都带回了警署。
如果只是李富这个大陆偷渡客还好说,但这里面涉及到了跨国务工的高级人才。
这才没敢草草结案,而是认真的审理案件后,判定了高晋与李富属于见义勇为。
现在的情况是,忠青社全体成员围堵在警署门口,摆明了要报复。
为了外宾的安全,警署只能通知用人单位。
“这么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港督府也不管吗?”
利志问出了一个,很天真的问道。
“现如今的鬼佬都忙着捞钱,社团也是他们帮扶起来的,基本都是晚上活动,而且市面上的很多刑事重案,涉案人员都逃不过无孔不入的社团监控。往往刚发生的重案,社团就已经第一时间知晓,有社团配合,也能很快就破案。”
“鬼佬高层捞到了钱,警署中层捞到了政绩,干活的警员也有表彰,只要不是弄的天怒人怨,也没人会去动社团。有了社团作为缓冲,市民也都参与其中,港督府也能清闲很多,这是一个多方受益的局面!”
龙约翰回答时,还略带诧异的看了利志一眼。
利志虽然说是集团总经理,可集团的一切大权都在她母亲手里掌控,他此时还处于一个学习的阶段。
安昆却没有嘲笑利志,也没有去质疑什么才叫天怒人怨,而且说起来那帮被逼下海的女学生。
正应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如果好好上学,不随意相信他人,有自己的主见不盲从,也不会沦为悲剧。
而且姑爷仔这个职业,从古至今一直都存在。
有需求就会衍生相关的职业,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安昆现在也只是一个普通市民,即便看不惯也无力阻止。
“我能见见那个李富吗?”
相比港岛如今的糜烂,安昆更想见见能与高晋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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