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签订发行协议(1/2)
“我也叫你林子吧,专辑能交给我发行?”
沈锂辉的语气中充满了忐忑和不确定。
显然他自己都有些不自信了。
“海哥推荐了您,如果......”
吕中林看了他一眼,内心也有些不确定了。
主要是他不确定对方这个时间点是否还有钱能发行。
如果是千禧年之后。
那不用说。
谁的面子也没用。
就算他背后有红色力量。
他都不可能考虑交给沈锂辉。
“我只要内地发行权,我会动用一切人脉力量,保证半个月内不会有盗版,这段时间里,我会不惜一切代价生产更多的专辑。”
“其次,我给你交个底,我跟老韩各自在宣传口都有人,电台,电视,纸媒都行,全国性的资源,我们全力以赴给你资源,给你推。”
“最后,六成,我给你六成,出货表我对你完全公开。”
“我赌上身家,来发行这张专辑。”
沈锂辉不等他说完话,就急促地把自己的条件全部交代了。
毫无疑问。
吕中林当然选择跟他合作。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盗版简直疯狂到无以复加。
猖狂到一家工厂几条生产线同时生产正版和盗版专辑。
正经搞音乐的唱片公司不知道有多少被他们干倒闭的。
刻录光盘和磁带的工厂赚得盆满钵满。
盗版商也赚得盆满钵满。
唯独音乐人和唱片公司亏得裤衩子都不剩。
要不是刘焕牵头找盗版公司谈了十五天的正版销售期。
内地音乐人也生存不下去。
但也有那些不讲规矩的人。
不过这些人还不知道。
现在还算是好的。
千禧年之后网络平台兴起时才是真正给了这些搞音乐的致命一击。
要不是彩铃续了一命。
绝对就完犊子了。
而沈锂辉开出的第二个条件也是至关重要。
无论干什么。
宣传都占据了相当大的地位,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而这年头儿想到电视电台上去做宣传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
俗话说朝中无人莫做官。
道理都一样。
最后一个条件就完全说明了沈锂辉个人的格局和眼光了。
所以吕中林没有道理不跟他合作。
吕中林用他早就注册好的公司《五彩石文化》跟沈锂辉签订了发行合约。
吕中林也约定好了这张专辑的制作费就从盈利中扣除。
毕竟他现在有些尴尬。
手里最后一点现金结完乐队和摄影团队的费用就花完了。
除非回去跟母亲要她的存折。
他家虽然不一般。
但要说钱是没有多少的。
这张专辑的制作费高达二十万。
这个价格看似夸张。
但这还是所有的歌曲都他自己拿出来的原因。
他记得九七年沈锂辉制作一张专辑花了整整七十万。
吕中林给乐队的成员结了三万块,给拍摄团队结了两万块。
前者勤勤恳恳的练了半个月曲子,又给他录了伴奏。
后者则是给他拍出了合格的MV。
这个年代由于技术限制。
或者说是脚盆鸡卖给大陆的所有设备都会特意加上一层特殊的滤镜。
拍出来的片子看着就会有种又黄又旧的感觉。
一直到千禧年后张艺谋拍古装大片《英雄》时才算是改善了。
想要色彩鲜艳一些。
就需要很高超的技术去做后期。
这就是为什么这张专辑费用如此高昂。
MV上就花了不少。
因为他想把服装的色彩给拍出来。
在滤镜上根本没有省着。
采用了宫崎骏漫画片里的动漫风。
简直滤镜拉满了。
(合不合适的,就这样吧)
吕中林把事情谈完之后便带着室友们回学校了。
韩海的办公室。
他和沈锂辉两人面对面坐着。
“老韩,我们要认真了,我去南方工厂坐镇,你就在京城的工厂,一个星期的宣传时间,十月一号是吧,全国同一时间发行。”
沈锂辉紧紧捏着手里的合同,神情坚定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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