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重整旗鼓(2/3)
贴,看到了那行字。
“我从不怕被别人污蔑。因为我不在乎别人的目光,我只在乎,你的目光。以及,你是否还相信我。”
周氢一下子就流眼泪了。因为这个他认出来了,这绝对就是,程溯的字迹!
周氢记得,程溯之前给自己看过这个。自己还有点小感动呢,结果他回去就找不到了。没想到,竟然被白正捡到了。
看来,白正就是因为看到这个,才会下定决心,要和自己一起去还程溯一个清白啊!
现在,自己又看到了这句话,也是不一样的理解,现在,自己绝对要相信程溯,因为,他需要让程溯知道,他,相信他!
一天的课,周氢就基本上没听,他一直在看这句话,以及他假设自己如果是白正,他要如何去做这件事?
这在程溯身上可能不是什么大事,可是这在周氢身上发生,就很神奇了!居然走神了一个上午,这要是放在以前,周氢想都不敢想的哦。
这之中,只有班主任数学老师在上课的时候看了周氢好几眼,还与周氢对视了几下,很明显,是在提醒周氢。
周氢自然注意到了,所以他就会听几下,然而,抬头听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的想着程溯。
“说!快说!你到底是怎么杀人的!”他大喊着,怒目圆瞪的看着程溯。程溯只是戏谑的看着他,什么也不说。
他很愤怒,却也没有任何办法。法律规定,警察在审问犯人的时候,不能动手,否则,哪怕程溯是初中生,他也很想先揍几下逼他供了。
而且,如果程溯真的不是凶手,是无辜的。那么,在审问的过程中,却被警察弄出了伤,警察反而要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凶手都不会玩主动承认。只有用线索诱导,恐吓,或者利用同伴已经招供说可以减刑,来让他开口。
然而,面前的程溯,一不在乎林清有没有招供,二是恐吓根本没用。
就是想要用线索,可是现在的线索,少得可怜。要是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其实有没有程溯的供词都没有多大关系了。
确实,目前来说,没有证明程溯不是凶手的线索,可是,也没有证明程溯是凶手的证据。
就连在场的唯一的凶器,一把刀,上面的指纹,虽然是程溯的。但是同时,刀上的血迹,也是程溯的。而且,程溯的手上,也确实有伤口。
难道是程溯自己拿着刀往自己的手上割?就算程溯真的做了好了。这与他是不是凶手有毛关系?而且,只有傻子才会自己割自己吧?
至于那林清的伤口,警察也都看过了,也断定不可能是程溯做的。那种带刺的石头,还有毒,明显是特制的。这种特制的,竟然都在林清身上,程溯身上一个都没留,怎么可能?而且,这命中的部位如此深,一看就是有弹弓弓弩之类的,教室里,程溯身上都没有找到。
壮警察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但是,他不可能放过程溯的。人是他说要抓的,如果现在放了,说他没罪,那让他的面子往哪搁?这要有多尴尬啊?
所以,哪怕程溯没罪,壮警察也想让程溯承认自己有罪。可惜,这样子,只有通过古代那种严刑逼供才能办到。
现在壮警察的怒目圆瞪倒是真的,他是真的对程溯特别生气。他承认一下自己是凶手能死啊!他是未成年人,又不会判死刑!实在不行,说是帮凶也行啊!说林清是主谋啊。非要沉默,偶尔才说几句话,还都是废话!
林清现在四肢全都有绷带,因为那几颗石头刺在她的四肢上都有,不过还好,脸上没有,倒是没有毁容。
相对于程溯,林清算慌的了,因为她确实是凶手,要是程溯不来坏事,那个女孩也得死!
林清现在恨恨的盯着隔壁,她以为程溯就在隔壁接受审问。
如果可以,林清真想用实现杀死这个妨碍他的人。
林清倒没有沉默是金,他承认了不少事情。
比如,刚才那个小女孩,她确实想杀,可惜被程溯妨碍了,这算杀人未遂。
以及那个女死者,她确实有参与,只不过到底是帮凶还是主谋没说清楚。反正至少是帮凶。
这样的话,二者叠加,林清是肯定得在警局待着了。
一般来说故意杀人未遂,判刑在十年左右。因为是未成人,应当从轻处罚。处三至十年。
如果林清不是帮凶,而是主谋。那么,因为林清和死者都是十四周岁,所以,林清构成故意杀人罪。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因为是未成年了。所以死刑跟无期徒刑应该不会。具体还得看法庭怎么判了。
白正使劲翻着,希望能够翻出什么东西,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翻什么。只是一直这样翻着。如同他的心情一样,茫然。说实话,嘴上说着要还程溯一个清白,可现实是,他根本不知道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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