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我是好妖,我没有害人 (2/2)
命案,工程不得不暂停,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司晨利用职务将刺猬精给提了出来,带着它一起回了大溪村。
刺猬精的人形看着就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年轻,长得还有些乖,名字叫阿团,据说是因为他不管从哪个方向看都是圆滚滚的一团,所以叫了这个名字。
白拂璃看见阿团的第一眼就知道他不是凶手,身上一点血债都没有,在来的路上,阿团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大致讲了一遍。
“我真的就是气不过他们强占了我的房子!”阿团说,“所以就把挖机和铲车都给弄坏了,还扮鬼吓他们,就是希望赶他们走,我是好妖,我没有害人。”
司晨翻了翻资料,疑惑道:“你所说的房子,产权所有人不是你啊,是一户姓周的人家,只不过这一家子都出国了,就连拆迁的手续都是托人办理的。”
“根据《妖怪管理条例》第二卷第六章第三条,妖怪在购房资格与购房政策上与人类无异,同理,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与人类相同,不能因为你住在那就把房子当场你自己的——”司晨想了想,还是要告诉阿团一个悲惨的消息,“如果周家人追究起来,还可以告你非法侵入住宅罪。”
阿团懒得听那些条条框框的大道理,他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周家祖上请回来的保家仙,这房子自然也有我的一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