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神探西卡郑上线(三更)(1/2)
林一都招了,除了李知恩半夜钻到他被窝里的事儿。
听说林一先是把李知恩弄回了家,算是救了李知恩一次,后来又当了一次“知心大姐姐”,帮李知恩解决了心理问题,林允儿和金泰妍两个人有点儿理解李知恩为什么会叫林一叫的那么亲密了。
她们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林一还懂心理学呢?
这让她们越发的觉得林一上学的时候没干正事儿了,尽管他有个MBA的硕士学位。
毕竟谁让他从来也没展示过跟他专业相关的才华呢。
不过话说回来,林一这人年轻有才华、心地又善良、长的还帅。
这难道不是个优秀的潜力股吗?可西卡(欧尼)为什么非得认为他是个骗子呢?
林允儿和金泰妍特无奈,而郑秀妍现在心心念念的就是怎么找出林一不是好东西的证据。
林一整天不出门,一时之间她实在是想不到办法。
终于,三天后,给她抓住机会了。
林允儿从林一那儿得到消息,他剧本写完了,要去著作权委员会注册登记剧本的版权。
于是,林允儿就主动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郑秀妍。
反正真金不怕火炼,郑秀妍想去跟踪就去跟踪好了,要是她真能拍到林一“干坏事”,林允儿就当自己眼瞎,看错人了。
“欧尼,他今天上午一会儿要去著作权委员会注册剧本的版权,你要去跟踪他吗?”
一听这个,郑秀妍心里一喜,机会终于来了。
然后立刻拒绝道:“不去!他去著作权委员会,又不是去夜店,我跟踪他干嘛?难道他还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撩人家前台的小姐姐?”
她才不会承认自己会去跟踪呢,否则万一林允儿偷偷给林一报信儿怎么办?她得提防这点儿。
“好吧。”虽然明知道郑秀妍口不对心,但林允儿也没有揭穿她,耸耸肩说道:“随便你吧,我去赶通告了,拜拜。”
林允儿上午要参加一个化妆品推介会,她是代言人,说完她就出宿舍了。
郑秀妍又等了一会儿,感觉林允儿已经出小区了,她赶紧伪装好,拿上自己包就出门了。
林一这边,上午九点半他就出门,打了个车,直奔著作权委员会。
南朝鲜的著作权委员会就是一个类似国内版权局的政府机构,履行关于著作权的调查研究、教育培训、著作权登记、委托管理审议、纠纷调停等职能。
林一没去过这个著作权委员会,但他去过国内的版权局。注册版权要是按部就班的走,那最少也得等一个月,版权才能注册好。
想要早点儿注册好,就得委托相关代理机构办加急,花八千五,三个工作日就能办下来。
这点儿就不如人家南朝鲜这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向钱看,五百万韩币,当天就能办下来。折合华夏币,两万七千多。
真黑啊!
好在林一现在不缺钱,所以就花了五百万韩币。早点儿注册好版权,他就能早点儿去投稿了。
工作人员告诉她,下午三点之后,五点之前来拿作品登记证书,要是没时间来也可以选择邮寄,但是要再掏五万韩币的邮寄费。
五万韩币,大概相当于华夏币两百七十块,真尼玛黑。所以,林一选择了自己过来拿,反正他又闲着没事儿。
从著作权委员会出来,已经十点多了,林一想了想,没有回家,他都在家宅了好几天了,该出来转转了。
而且穿过来好几天了,他还没在首尔好好的玩儿一圈呢。
第一步,先去吃午餐。不过时间还早,所以在网上找了一个心怡的餐厅之后,他选择走着去。
这样一来,就搞得“神探西卡郑”感觉很烦。
林一走着,可她开着车呢。她总不能把车开的特别慢在后面跟踪吧?
那样不但会造成交通阻塞、被骂、被交警开罚单,而且还会引来人们的好奇的目光,搞不好她就被林一发现了。
所以,她就只好先找个停车位停下,等林一走远了,她再跟上去,然后再找个停车位停下。
可她停车的技术又不太好,每次都得来回折腾一两分钟才能把车停好。
就这样停车开车,停车开车,反复做了十几次,郑秀妍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烦都烦死了,她都恨不得下车去找林一决斗,这样来得更痛快一点儿。
好在这时林一终于走进了一家烤肉店,她感觉自己解脱了。
把车停好,戴好口罩帽子和墨镜,然后她就下车也走进了那家烤肉店。
林一这边找了个靠窗的地方坐下,然后就开始点菜。
“一份雪花韩牛、一份牛舌、一份猪五花,一份口蘑、再来一份排骨汤。”
“好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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