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对方非但没有删文章,还想和我打官司?(二合一))(1/6)
说真的,有那么一瞬间,周毅还真觉得网上这些人像是知道自己有系统一样。
这配合的太好了!
自己正想着如何把其他电视厂商拖下水呢,结果没想到,人家直接送了助攻。
颇有种当初大数据杀熟的时候,程度阿黄和小蓝以及小滴互相拖着下水的感觉。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市场就是这么个市场,大家都在内卷。
同样的一一个问题,凭什么我就要被你较真,其他人就不用呢。
周某人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虽然并不清楚这个答案是不是正确的。
相比之下,他还是更加关注晚上其他的言论,比如某位法学专家第一时间发布的文章:以如此方式来提起诉讼,究竟是依法而为还是哗众取宠呢?
这代表着网上的另一种意见,那就是,电视的开机广告收益,并不能属于用户。
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这就是民事方面的好玩之处,其实相对于刑法来说,民法上的很多问题,尤其是随着科技发展后出现的新事物,都是没有具休规定的。@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因为法律永远是滞后的,它不可能制定的时候就料到以后的科技如何发展。
刑法有着基本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但是民事法律关系方面,如果别人一定要你法院就一个问题来区分清楚了,那你是必须要给一个结果的!
而且,谁有理谁没理,事实证据,法律依据都得写的清清楚楚。
这里面就要看双方律师的发挥了。
“方大状,我觉得气氛都烘托到这里了,那就顺水推舟告了吧,你说呢?”
“告,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赶。”
“那位教授您认识吗?”
“当然认识,当初在一次会上,被我怼的快哭了,结果这有日子没见,又觉得自己行了,暂时不用理他。”
“等我空出嘴来好好的和他讲讲道理!”
两个人在电话里嘿嘿笑着,让律所办公室里的周欣然感觉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这俩真的是绝配……
反正周欣然算是发现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能像方大状一样,学识渊博不说,还热衷较真。
更没有一个人能像周毅一样,能为这种莫名其妙的较真提供支持...
只能说,王八看绿豆,对眼了。
“我现在就去公司,看看员工们家里有没有其他品牌的电视机,有的话就中奖了。”
世面上依旧存在开机广告厂商的还是有不少,至于说案例,那不用担心。
腾达这么多员工呢,随便就能选出几个幸运儿。
挂了电话,周毅便直奔公司。
他不需要去回应什么,没必要,做了之后,大家自然就会知道他的回应了。
虽然方大状说不用搭理,但童教授这里的支持者还是有不少的。
他和方大状走的不是一条路,是全职的大学教授,自然就有了不少的学生。
这会儿眼见得老师都公开发文了,那做学生的必须得支持!
不管你信不信,现在的学术圈子也是各有山头,而且文理科真的有很大的区别。
理科,不管数学物理化学,那都是很客观的东西,哪怕是要水论文,也得有内容。
文科嘛,就算是法律方面,那具体如何,就得看情况了,对于研究生来说,他们的老师就是那个天……
于是这会儿有一些律师或者是教授都出来摇旗呐喊。
“我认为广告费用并不应当属于用户,这样的起诉没有任何意义,既然现有的标准能被大部分人接受,那就应该成为约定俗成的东西。”
这么多教授学者出来支持,再加上他们各自的学生。(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四章 对方非但没有删文章,还想和我打官司? 二合一
你还别说,造成的舆论真的很大!
但就在此时,大学办公室里,童教授的脸色很不好看。
因为他都已经发动这么多的人帮忙说话了,也造成了这么大的舆论,那个方许镜居然一句话都不说!
甚至很多人还在他的评论区嘲讽,说他有本事不要在网上打嘴炮,既然觉得不应该,那就去当面锣对面鼓的干一仗。
网友们这么说,一方面是出于看乐子的想法,另一方面就是觉得,你连和对方正面干的想法都没有,那你还敢说自己发的东西定是对的?
颇有一种你连**都不敢,还好意思说爱她的感觉。
大学里的法学教授能不能兼职律师,答案是可以的,律师法有着明确规定。@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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