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分尸卖钱(1/2)
“小姑娘,黄鼠狼本来也不值什么钱,你这黄鼠狼喉咙上伤口虽然小,但切得太深了,皮毛剥下来也不完整,品相太差,我只能给你这么多。”
王小苔把黄仙飞的尸体交给了肉铺的老板。
刚刚到这个镇子上,她也不知道哪里可以交易,随便在路边找了个肉铺把黄仙飞的尸体脱手,好歹能换点钱出来。
黄鼠狼的肉腥臭无比,又硬又柴,除非是饥荒的时候饿极了,否则基本不会有人买黄鼠狼的肉吃。
肉不值钱但黄鼠狼的皮毛却相当有市场,暖和又便宜,肉铺老板买这个黄鼠狼也就是为了这一身皮毛。
王小苔用卖黄鼠狼的钱在肉铺附近找了个面店坐着,她挑了个能把整个肉铺收进眼底的位置,随意点了碗素面,观察着肉铺那边的动静。
她看见肉铺老板熟练地从喉咙的伤口处入手,杀猪刀刀剑轻轻一划,很轻松就把黄鼠狼的皮毛剥了下来。
她还听见肉铺老板啧啧杂谈这张皮毛是多么的油光水滑,然后看着肉铺老板把黄鼠狼的肉随意几刀剁碎,把肉泥和肉块混着一些泔水喂给了边上的狗。
肉铺老板养了两只大狼狗,看见有食物,狼狗们赶紧凑上来吃得津津有味,嘴边全是红色的肉渣,胡须上也沾着血沫,对它们来说这应该是难得的美味了。
据说龙血龙肉都是难得的补养佳品,也不知道这几条狗吃了已经成了精的黄仙飞的皮肉会不会就此得道。
当面馆老板把素面端上来的时候发现王小苔已经离开了,桌子上排着几枚面钱。
“真是个怪人。”
老板摇摇头,收了钱,美滋滋把面端回后厨自己吃了。
王小苔漫无目的地在人间游荡,她现在觉得很迷茫,感觉就像是本来定好了目标,却忽然失去了方向,在大海里沉沉浮浮,随风而行。
不知尽头是何处,又不知会有什么东西等待着自己。
她好像总是在路上。
这一路上她有心去看那些信仰着神明的人过着什么样的日子,这一看,才知众生百态。
她看见抱着药石无医的垂死婴孩的母亲踉踉跄跄一路跪拜,去请求神明的帮助,母亲把头都磕破了,可孩子还是失去了呼吸。
她看见母亲抱着孩子的尸体跪坐在神庙中嚎啕大哭。
她也看见有好不容易怀了孩子的女人在丈夫的陪伴下前来还愿,为孩子祈福。
她看见落榜数十年的白发考生在考前依然去和神明祈祷,请求保佑自己这次能够高中。
而就在他身边,首考便中意气风发的探花郎陪着自己的母亲和新婚妻子前来还愿。
她看见少男少女在灯节的时候祈求神明祝福自己,让自己能够获得美满的姻缘,从此幸福一生。
可她也看见丈夫殴打妻子之后,妻子哀哀哭泣,请求神明降下天雷惩罚丈夫的凄惨模样。
她看见香火旺盛的神庙中,神像金光闪闪,微笑凝视众生。
她也看见山野小村因为无人供奉而逐渐凋零的神庙,里面的泥土偶像已经失去了光泽,孤零零坐在神台上等着自己的信众。
她看见虔诚的信众三步一跪,五步一叩头地前去朝圣,只为了见神明一面。
她也看见神庙里肥头大耳的祭司们拿着信徒供奉的酒肉大快朵颐的模样。
一个人的祈祷是祈祷,一群人的祈祷是教义。
但当有人愿意为自己的愿望付出行动,那就变成了信仰。
她请一个朝圣者吃了块饼,才知道这世上竟然有这样虔诚的人。
为了看不见摸不着的信仰拖家带口,不顾艰难险阻,义无反顾地开始朝圣之路,用身体丈量土地,匍匐到神的面前,简直比地上的蝼蚁还要卑微。
除了信仰,似乎没有别的力量可以使他做到这一切,他似乎就是为了信仰而活着。
她看见有人为了自己的信仰一掷千金,也看见有人为了自己的信仰抛妻弃子。
刻意去看过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信仰原来是这样昂贵的一件事。
信仰缥缈,肉眼凡胎自然无从看见,如何衡量你是否虔诚呢?
那就看谁的贡献更大吧。
捐钱最多的可以把名字刻在神庙门口,出力最多的可以把名字永远挂在祈福墙上。
有钱的自然有力。
为了信仰抛家弃产,抛妻弃子,是一项美谈,人们赞颂这样的行为,认为这样可以获得大功德,在死后登入仙门。
人们记录这样的故事,人们喜欢这样的故事。
在此其中,并没有人在意,神明是否显灵。
可是王小苔明明记得共工怒触不周山后,绝地天通,这些仙神已经失去了神力的来源,现在的仙神要想继续成仙成神,必须依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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