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同妻(2)(2/2)
顿骂:“你一天跑哪去了现在才回来?午饭也不回来吃!你那个嘴长着是不是不会说话?招呼都不打一声都跑了!你现在回来干啥,你午饭不吃晚饭也就不要吃了!饿了你就长记性了”。
男孩边喘气边说:“爸,我刚刚在河边,在河边看到杀人了”。
男孩的父母不相信他的话,他们以为是他为了逃避惩罚编的谎话,男孩父亲一巴掌拍到他脑袋上:“你再胡说什么!这大白天的谁敢杀人?你是不是去河里摸鱼去了?”
男孩捂着头说:“我没有去河里”。
“没去河里那你怎么看到的!你再给我胡说八道的话明天也不准吃饭了,快,进屋去把作业做了,你不给我好好学习的话看我怎么收拾你!”
男孩只好进屋去写作业了。
男孩父母以外是男孩骗他们的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直到今天他们听别人说河里死了人之后意识到不对劲,就赶紧问了儿子,在听完儿子的话后他们就把他带来了公安局。
听完男孩对女人的描述,警察将樊月的照片拿给男孩看,男孩看后确定女人正是樊月。
面对人证,樊月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
一年前,樊月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杰。
李杰很优秀,985大学毕业的,身高一米八,外表斯文帅气,在一家国企工作,家庭条件也很不错,樊月对李杰很是满意。
樊月是个很普通的女生,大专毕业,身高一米六,普通的外表普通的家庭和很一般的工作,樊月虽然心里很满意李杰,但同时她心里也很忐忑,她担心像李杰这样优秀的男人会看不上自己。
但是回去后,介绍人告诉樊月李杰对她也很满意,想进一步发展。
这让樊月很高兴。
两人在接触了一段时间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很快,李杰就带她回家见了父母。
李杰的父母也很满意樊月,甚至还催促两人赶紧结婚。
两人谈恋爱才三个月的时候李杰向她求了婚。
樊月看着单膝跪地的李杰和他手里的大钻戒感动的答应了。
很快,两人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樊月对李杰的一切都很满意,唯独李杰的好朋友邵志文。
樊月和李杰确定关系后李杰就带她去见了邵志文,李杰告诉她,这是他最好的朋友。
樊月友善的对邵志文打招呼,但是邵志文并不理她。
吃饭期间,邵志文像是把她当成空气一样没和她说一句话,他只是和李杰有说有笑的,这让樊月很是郁闷。
吃完饭,李杰送樊月回去,在路上,樊月对李杰说:“好像你的朋友不是很喜欢我”。
李杰却说:“你不要想多了,志文的性格就是那样的,他没什么恶意的”。
但是樊月并不信,不管一个人的性格再怎么样也不会这么没礼貌吧,这明显就是不喜欢她嘛。
但是当时两人刚谈恋爱,樊月也不好多说什么。
直到结婚出了那件事。
婚礼结束后,樊月要求李杰和邵志文断绝来往,李杰只好哄着樊月,说会和邵志文慢慢断了联系。
后来,樊月无意间发现邵志文的借条,她拿着借条质问李杰,李杰告诉她这是两年前邵志文投资生意在他这里借的钱。
樊月本来就讨厌邵志文,一知道他在李杰这里借了二十万就让李杰去把钱要回来,李杰说他邵志文投资生意还没赚到钱,他暂时没钱还。
樊月不相信他的话:“借钱的人都是这样的,向你借钱的时候说的好好的,等还钱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你没听过现在借钱的才是大爷吗?”
李杰却说:“志文不是那种人,他会还的”。
很快,樊月怀孕了。
夫妻俩都很高兴,李杰的父母知道后更是直接送给樊月一套房子,李杰对她更是呵护有加,这让樊月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怀孕了开销就多了起来,以后孩子出生了开销就更大了,樊月让李杰去问邵志文要那二十万,李杰却一直推脱,他说邵志文有钱的话肯定就会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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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