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不伦之恋(2)(1/3)
吴刚说:“现在重点排查李家村谁穿44码的鞋,找到人后好好审问”。
女警小周突然说:“我知道有一个人是穿44码的鞋”。
吴刚问:“谁?”
小周说:“就是和李大志有过冲突的李天豪”。
吴刚问她:“你只见过他一次,你怎么知道他穿多大码鞋子?”
小周说:“队长,老实告诉你,我家就是卖鞋子的,我从小就帮我爸妈卖鞋子,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只要我一看鞋子就知道多大码,昨天我不是在李天豪家看见他女儿在帮他洗鞋子嘛,就知道他穿多大码鞋子了”。
吴刚问:“他女儿洗的是什么鞋子?”
小周说:“正好是胶底鞋,洗出来的水都是泥土色”。
吴刚说:“据调查李天豪因为外出打工家中早就没有种地了,他一个不下地的人鞋子上怎么会都是泥?还这么巧鞋子和鞋码都对上了,我看李天豪有重大的嫌疑,立马抓捕李天豪”。
“是”。
警方再次找到李天豪的时候他否认自己是杀害李大志的凶手。
面对警方的审问,他说:“警察同志,你们不是都调查了嘛,那天晚上我都不在村子里,第二天我才回来的,我怎么可能杀李大志嘛”。
警察问他:“那你的鞋是怎么回事?你一个不下地的人鞋上面怎么都是泥?”
李天豪看了眼自己脚上穿的鞋子说:“警察同志,你看错了吧,我鞋上并没有泥”。
警察拍了拍桌子说:“你少给我装傻,我说的是家里被洗干净的那双胶底鞋”。
李天豪说:“哦,那双鞋子啊,那是我前两天上山捡蘑菇穿的,你也知道这个月山上蘑菇多,捡了好拿到镇子上卖钱”。
警察:“那你捡了多少蘑菇?”
李天豪:“没多少,也就两三斤吧”。
警察:“你都拿去卖了?”
李天豪:“没有,那点蘑菇也卖不了几个钱,我就拿到家自个吃了”。
警察问了王小慧,王小慧说前两天李天豪确实是去了山上捡了蘑菇,因为没多少就拿回家让她炒了吃了。
李天豪的邻居也表示前两天她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时候也看到李天豪捡了蘑菇回来。
警察对他说:“即使你真的上过山,但是李大志尸体周围的脚印是怎么回事?”
李天豪说:“警察同志,有脚印也不能就说是我的吧?”
警察:“凶手的脚印是44码的,穿的胶底鞋,而你刚好有一双44码的胶底鞋”。
李天豪:“我是有一双胶底鞋,我也的确是44码的脚,但是有胶底鞋的44码的脚的人多了去了,你们不能知道我有就说我是凶手吧”。
吴刚这时进来了,他对李天豪说:“如果这些都是巧合的话,那你解释一下前天晚上本该在亲戚家喝多了的你为什么半夜会出现在李家村?”
李天豪脸色变了变说:“我没有,你不要乱说”。
吴刚说:“有人说前天晚上亲眼看见你回了李家村,还有,李大志衣服上的指纹已经检验出来了,就是你的”。
其实吴刚是在骗他,前天晚上并没有人看见李天豪回来过,但是确实李大志的身上有他的指纹。
为的就是让李天豪说实话。
果然,李天豪在听到这些话后沉默了几分钟后低下头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八年前,李天豪娶了外地姑娘王小慧。
他俩是在打工时候认识的,王小慧娘家重男轻女,对她不是很好,在李天豪的关心与呵护下让王小慧感受到了温暖,很快李天豪就带她回了李家村。
李天豪的父母在前两年去世了,家里只有李天豪一人,两人结了婚,举行了一场简单的婚礼,结完婚后李天豪带着王小慧继续外出打工。
很快,王小慧怀孕了,李天豪便让她辞掉工作安心在家养胎,那个时候两人过的很幸福,李天豪努力挣钱,每天王小慧就会做好饭菜等他回家,后来到了王小慧的预产期,李天豪就带她回了老家。
王小慧生下女儿后,李天豪照顾她坐完月子就又出门打工去了,留下王小慧一人在家带孩子。
对此王小慧并没有怨言,她知道家里没有人帮忙带孩子,她的娘家人也指望不上,而李天豪得挣钱养家才行。
李天豪每年回来一次,都是要快过年的时候回来,在家待一两个月就有要出门了,王小慧曾提出过要带着孩子和李天豪一起出去,让李天豪挣钱,她在家带孩子,还可以给李天豪洗衣做饭。
但是李天豪不愿意,他说:“你也知道外面多费钱,那一斤肉都比我们这边贵好几块,你不来我就住宿舍里,你和孩子来了我们就得在外面租房子,那又是一笔钱,趁着我还年轻我多挣点多存点,让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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