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疯一个,爱一个,骏哥杀疯了(1/2)
到了这一刻,李家骏终于明白了。
为什么吉米仔这样的人能够成功?
因为他太执着了,
对于赚钱这件事,有足够强烈的执念。
“一起出来抽根烟,我要好好想想。”
李家骏使了个眼色,居然和吉米仔勾肩搭背,
两人如老友般,主动走到了店门外面。
街口一蹲,两个平平无奇的大帅比,开始单聊。
“跟我合作可以!
但是,有些生意可以做,
有些生意,再赚钱也不行!”
李家骏想了想,一本正经的说道。
吉米仔一付深以为然的表情,
用力的点了点头。
“骏哥,你不说我都知!
我与赌毒不共戴天!
我吉米仔除了做过鸡头,
社团里那些偏门生意都不沾的。”
“赚钱最重要的,不是利润有多高,而是风险管控。”
“不然你赚再多钱,分分钟给条子没收了。”
“我只想做正行生意,做大商人!”
吉米仔说得眼眶都红了,
也不知道是装出来的,还是真情流露。
“我相信你!”李家骏点头道。
吉米仔一脸感动,点头道:
“骏哥,你太懂我了!其实我们才是一路人!”
“要不我转档到洪兴吧!
只要你放心让我做正行生意,我愿意跟你!”
谁也没想到,吉米仔竟然会在这么短时间内,
做出这么重要的决定。
不过,李家骏是隐约能理解的。
因为他知道,吉米仔是真的想做正行生意,
并不愿意留在和联胜,
背上一个靠面粉起家的烂仔名声。
而洪兴这边,蒋天生一直在推动社团转型,
希望洪兴能转型成为现代化的集团企业,
转做正行生意,
所以吉米仔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倒未必是真的因为这一席话,
让吉米仔倒头就拜,愿意追随他李家骏。
只是天时地利加人和罢了。
不过至少目前为止,两人的核心利益基本是一致的。
“过档的事情不用急。
而且我找你,是合伙做生意,不是为了混社团。
你留在和联胜更有用处。”
李家骏想了想,说道。
吉米是个聪明人,
闻弦哥而知雅意,
一脸感激,点点头,道:
“骏哥,我明白的!”
“从现在起,我们就是合作伙伴,
只谈做生意,不谈社团利益。”
两人正谈话间,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飞驶而来,一个急刹停在了面前。
车门打开,有人从里面扔出来一只黑色皮箱。
“李家骏,这是洪泰眉叔给你的!”
车里的人并没有下来,
显然是不想和李家骏打过多的交道。
更不想被人看见洪泰字头有这么丢脸的时候。
小轿车重新发动,急驶而去。
李家骏却是笑眯眯的,打开了面前的皮箱。
果然是整整齐齐一百万港纸,
不得不说,洪泰眉叔不愧是江湖老前辈,讲口齿,不赖账的!
李家骏二话不说,
把装着钞票的皮箱直接塞到了吉米仔的手里。
“这里有一百万,当我给你的第一期投资。”
“铜锣湾收铺的生意就交给你来做了!”
吉米仔一脸震惊,
李家骏当真神通广大,
连洪泰眉叔这样的老江湖,
都要悄摸摸的送钱给他。
而另一方面,
他也觉得李家骏这个人不仅有商业头脑,而且是真心大气!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第一次见面,聊了才这么一会,
居然肯拿一百万出来投资!
这是有多看得起我吉米仔啊!
瞧瞧人家这格局,彻底打开!
这一个简单且枯燥的砸钱举动,
令吉米仔对李家骏的好感大增,
同时他也暗暗决定,
一定要在铜锣湾项目上做出成绩,以报知遇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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