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约翰的能力(1/2)
“约翰,这些羊皮手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孟岩有些疑惑的问道。
虽然他让约翰去搜集邪灵和恶魔的相关信息,但其实,他并没有抱有多大的希望。
约翰作为他的血仆,只拥有普通血族男爵大概十分之一的血能力量。
勉强可以算是半个超凡生物。
连莱恩这种活了一百多年的正式血族男爵,遇到过的邪灵和恶魔也屈指可数。
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血仆。
但是,现在的事实是。
约翰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找到了整整十二份可能和普通恶魔有联系的羊皮手稿。
刚刚,孟岩已经用精神力探查过这些羊皮手稿。
通过他的观察。
这十二份手稿上,除了都蕴含一些基础的魔力痕迹外,大部分,都残留着恶魔的气息。
这就不得不让孟岩感到十分惊讶了。
听到孟岩的询问,约翰将头微微抬起,面露微笑地回道:
“我意外结识了,凯瑟琳子爵的血仆,玛丽女士。
玛丽女士听闻,我在为男爵大人搜集邪灵和恶魔的信息后,表示愿意帮助我一起搜集有用的资料。
这段时间,多亏了有玛丽女士,我才能够有所收获。
这些羊皮手稿,大部分都是玛丽女士从凯瑟琳子爵的古堡之中取出,赠送给我的。”
听到约翰的解释,孟岩古怪地看了他一眼。
原来如此。
这样就说的通了。
孟岩的幽暗古堡位于德林镇。
白鹰联邦有六十四州,疆域广阔无垠。
德林镇处在南月州的范围。
德林镇内,除了他这位血族男爵的古堡坐落于此。
还有威廉子爵,以及威廉子爵的另一位血裔男爵卡洛斯,他们的老巢也都在这里。
除此以外,在德林镇不远处的一座幽深森林之中,还有居住着一位凯瑟琳子爵。
约翰既然勾搭上这位血族子爵的血仆。
能搜集到这些手稿,也就不奇怪了。
约翰此人,原本是南月州的一位富豪,身患绝症后,选择回到他的家乡,德林镇。
他原本准备在德林镇中,度过人生中的最后一段时间,然后默默的死去,尘归尘土归土。
恰好那个时候,孟岩刚刚来到这个世界。
莱恩灵魂消散后,原来的血奴已经全部死亡了。
而莱恩又没有培养过血仆。
古堡中无人可用。
当时的孟岩,就准备在德林镇的范围内,找个合适的人,培养成血仆,为他做事。
培养血仆的人选,不能随便选择,起码也需要当事人的同意。
否则,即便强迫其成为血仆,也不会真心实意为他做事,徒惹麻烦。
而且,进行血仆仪式需要耗费孟岩不少的血能,还只有百分之六十的成功率。
孟岩自然要选择一个自愿的,愿意全力配合的人,并且这个人最好是智商情商都不错,能为他分忧解难。
不然的话,岂不是白白浪费他的血能?
孟岩可没有兴趣养一个废物。
一番寻找下来,身患绝症的约翰自然就成了孟岩最好的人选。
约翰是白手起家的富豪,智力能力都是一流水准。
并且身患绝症,对生命的渴望无比的强烈。
如果有机会能够治愈绝症,获得新的生命,约翰自然不会放弃。
所以,当孟岩出现在他的面前,展现了血族的力量,然后告诉他,只要成为血仆就可以治愈绝症之后。
约翰心甘情愿地表示,愿意接受血仆仪式,成为孟岩的血仆。
普通人成为血仆后,可以获得血族男爵的一部分力量。
这部分力量,最多不会超过血族男爵本身的十分之一。
所以,培养血仆或者血奴是一件比较消耗血能的事。
一般的血族男爵,最多只会培养一到两个血仆或者血奴。
以前的莱恩,因为每五十年都要贡献一半的血能给威廉子爵,基本断了晋升子爵的念想。
所以他培养了数量很多的血奴,也不怎么在乎消耗的血能。
而孟岩不同,他可是要准备积累血能,晋升血族子爵层次的。
短时间内,他只打算培养一个血仆。
所以,将约翰成功转化成血仆后,就不会再第二个血仆了,以免浪费他的血能积累。
约翰成为血仆后,不但获得了普通血族男爵层次十分之一的力量,身体上的绝症也被血能彻底治愈,寿命大大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