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录像为证,哥很清白(1/2)
“记得裴昌仁吗?”楚暮恒撞了撞一旁生着闷气的朴彩英,感觉没说清楚,便有补了句,”之前我在机场说的那个要娶你当老婆的小屁孩。“
“不记得。”朴彩英想也没想,随口脱出。
笑着看了看朴彩英,楚暮恒也没在意,只是慢慢摆起了那晚撞见裴昌仁的事情,惹得女人得眼睛有些发酸,“我想收她当徒弟。”
或许是有些感触,朴彩英掀开卫衣的帽子,露出了自己有些乱乱的头发,“那你收呗!”
“我这不是在问你吗?”
“为什么要问我?”朴彩英似乎觉得有些好笑,拍了拍自己的脸蛋。
楚暮恒搓了搓手,不在意的说道:“这不是怕你以后万一不喜欢他,把我和他一起赶走。”
女人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只是加快了脚步,然后在一家卖炸物等小吃的路边摊旁停下了脚步,偷偷的咽了咽口水。
“走吧!吃饭,你不饿,我都已经饿了。”楚暮恒笑着从朴彩英面前掠过,径直走向了那家路边摊,“吃完了再去接汉克和佩西。”
“老板,我要两份炸鸡肉串、鱼饼、炒年糕、一份炸可乐饼。“没一会,朴彩英自己一个人打量起了上面的食物,眼珠一转,便是一份订单,“最后还来一份炸鸡!”
看着面前露出本性的吃货,楚暮恒双手抱在胸前,对这些自己多数都没吃过的东西也有些好奇,不过更多的还是看着点着五花八门食物的朴彩英。
“高兴了吗?”
“嗯。”
点完东西的朴彩英随意找了跟凳子做了下来,重新戴上帽子,避免被人发现。用脚扒拉一跟凳子到楚暮恒面前,让他坐下。
“其实我过一段时间要回国一趟?大概在乐团第一次表演之后。”
朴彩英顿了顿,反映过来了,“哦莫,你要去多久?”
“一周左右吧!你要一起去吗?”
打开手机看了一眼自己的行程,朴彩英说到:“如果就是这个月的话,我倒是可以。”
“行程很多吗?”
“九月,十月,十一月,纽约,巴黎,洛杉矶,我要满世界的飞。”朴彩英苦着个脸,边说边用手再空中指指点点,十足的不情愿。
楚暮恒闻言,眼睛一瞪,似乎感觉有些不可思议,“这三个月你都没有休息时间吗?”
“也不是,但不会回首尔。你这三个月一直会呆在首尔吗?”
“不知道,乐团好像一直在世界巡回表演,这是在韩国的最后一个月,不知道后面会不会跟着他们全世界转。”
朴彩英闻言瞬间焉掉了,透露出的眼神有些可怜巴巴的,“那我们不是整整三个月都见不到面吗?”
其实放在他们还没出名前还好,基本就是在半岛这一亩三分地上活动,也不会跑多远,就算是不熟悉的同行,也基本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
哪里有现在这种动辄几个月见不到面的感觉,但这也许就是成名的代价,才二十四岁的朴彩英影影约约有些厌倦了,不是厌倦唱歌,或者是开演唱会和粉丝见面,而是讨厌这种为了活动而四处飞来飞去的生活。
女人仔细想了想,才发现自己与父母也很久没有见过了,于是看向了楚暮恒,因为她也知道,楚暮恒四年没有回国了。
朴彩英咬了咬嘴唇,好像下定了决心。
“那这次我跟你一起回去吧!我去请个假,等你表演完了,我就和你一起去华国。”
“嗯。”
楚暮恒看着老板在向自己招手,便走了过去提起大兜小兜的几袋小吃。
晚上这么吃,或许对其他很多女明星都是不小的负担。但对朴彩英来说,这才多大点事。
毕竟她可是每天都要健身练习的人!
“走吧!车上吃。”
“嗯,我想喝烧酒。”朴彩英摸了摸被男人用手指弹了几下的脑门,忽然间指向了旁边的便利店。
在看到朴彩英哀求的眼神后,原本想拒绝的楚暮恒又只能去便利店逛了一圈。
他原本以为所谓的烧酒,是和华国白酒或者威士忌一样几十度的烈酒,但没想到只是比啤酒度数高一点的水果“饮料”。
看完度数后不以为然的楚暮恒,大手一挥,每种口味的都买了一瓶,什么蓝莓,草莓,各种各样的装了一大袋。
但显然的是,他高估了某人的酒量。
“大发。”朴彩英坐在副驾上,看着面前一大堆的小吃,有些两眼发光,拿了块炸鸡放进嘴里,“啊!玛西达。”
朴彩英就着各种口味的烧酒,在车里吃得不亦乐乎。
反倒是喝了一口烧酒的楚暮恒,虽然自己是个酒懵子,可是还是有些嫌弃这度数不高不低的饮料。
不久,楚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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