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国无刑民!国无刑吏!(六千字第二更)(2/5)
初扶苏向自己请教《商君书》《韩非子》,他稍显卖弄的多说了一些,结果扶苏并没有将这些闲语抛于脑后,反而真的记在了心中,眼下更是当着朝堂百官的面,直接说了出来。
这让张苍深感汗颜。
李斯看了张苍几眼就收回了目光。
他对此并无多少看法。
过去扶苏善言乱法,远离大秦新政之道,因而为不少朝臣担忧,眼下扶苏重申法治立国,并提议严明法纪,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只是长公子有些过刚了。
律法严明恐不是很多官员想见到的。
李斯微不可查的看了杜赫、召平等人几眼。
而且这次的问题非在惩治廷尉府。
而在争权!
勋贵功臣跟新晋官员的争斗。
数月前,始皇借着徐福之事,对朝廷进行了一番整饬,提拔了不少官员,不过当时多为宗室出去的官员,以及秦地出去的法吏,因而并不为立国功臣在意,然扶苏这次开口,却是直接要动整个廷尉府,也瞬间让杜赫等人惊醒
廷尉府的职能,在大秦立国后,其实有所削弱。
但权柄依旧很重。
这种迹象从商鞅变法后就一直存在。
而他执掌廷尉府时,廷尉府的职爵班次座居丞相、上将军之下的所有大臣之首。
而且廷尉府过去是秦法的实际运转轴心,是秦法的威权凝聚之所,唯其如此,在朝,在野,乃至整个天下,廷尉府都是秦国之所以为秦国的标准,犹如战场标有姓氏的统帅大旗。
没有秦法,秦国不成其为秦国。
没有廷尉府,秦法不成其为秦法。
当时廷尉府的职权可谓庞大,结合实际职能与延展职能,大体有四个方面的职能。
其一,执法行法。
其二,法教,辖三级法官,为朝野臣民宣法。
其三,筹划修法立制,法令需要修订,亦或在扩张的领土上要推行新法,都须得廷尉府事先筹划。
其四,领衔执法六署(廷尉府、司寇府、宪盗署、国正监、御史署、刑徒署),会商行法涉法制国策方略。
权柄不可谓不高。
当时秦国凡事皆有法式,政事与国计民生之谋划,无不与律法有涉。
举凡商市税金、关卡盘查、农田赋税、河渠浇灌、工程徭役、奖惩查处,军功查核等等,无不由廷尉府主持决断。
正因为廷尉府过去权柄太重,大秦立国之初,便将廷尉的各项职能拆分了。
御史开府,拿去了监察百官的职能。
廷尉府直接被放置在了丞相府下,再也没有了独自施政的可能,而且廷尉府治下的执法机构,左监、右监、狱正三署,侧重还要受命于御史大夫府,直接变成了三公下的双重领导。
权势大为削弱。
即便如此,廷尉府的权势,依旧在九卿前列。
又因为职事减少,所以成了很多功臣子弟,郎官期满后的安置之所。
扶苏眼下大动廷尉府,无异是在给功臣上眼药。
尤其是联想到前段时间朝廷官员调动,更是让不少官员一颗心悬着,唯恐他们早已认定的官职,最终为新晋官员窃据,因而一直在极力反对将事情扩大化、复杂化、尖锐化。
力图将事态范围控制在极小范围。
只是扶苏显然不想就此罢休,而是想一杆子捅到底。
李斯目光微阖。
他并不会急着开口。
而是思索起始皇的用意及心思。
他身处朝堂这么久,自是看得出来,扶苏根本就没有明白其中的利害,言行举止一直都落在怀县事件上,好似完全没有想过此事,对朝廷的影响及对朝臣的影响。
然始皇将此事交由扶苏,未尝不是在借扶苏之手,趁机削弱功臣势力。
扶苏只是始皇的一柄剑。
在李斯沉思的时候,同为三公的顿弱,神色相对平静。
他淡淡扫了后方,没有开口想法。
御史府是监察系统,是替陛下监察百官及天下郡县的,这次的事是丞相府下的事,跟他御史府关联不大,只是最后定罪的时候参与一下,其余时候基本跟他们无关,自不会轻易掺和。
一念至此。
他目光略显清冷的扫了眼张苍。
只是很快收回了目光。
听到扶苏掷地有声的话,杜赫等人脸色铁青。
他们心中也是极为恼怒。
嬴政并没急着开口,饶有兴致的打量着下方,任由殿内静如幽谷。
良久。
杜赫出列道:“臣对长公子之言不敢苟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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