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合适的人选(1/2)
但话又说回来,这一碗肉对秦宇这个吃过不少美食的穿越者来说,只不过是极其简单无比的一顿吃食罢了,其味道比起他之前吃过的那些肉食还要差上许多。
但是对少女来说,可能是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吃得上的美味。
而且她现在大病初愈,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
救都救了,总不能半途而废吧?
否则要是少女旧病复发,被别人认为他的医术不行,毁了他辛苦营造出来的身份,那可不就亏大了。
想到此,秦宇随即从衣袖之中取出之前写字用的那根筷子,走到一旁的空地上写到:“吾修仙练道,餐风宿雨,不喜肉食,救汝不过随手为之,不必挂怀,汝大病初愈,正需肉食进补,若念吾恩,当尽食此肉,以便早日安好,否则吾前功尽弃矣。”
写完,秦宇便对一旁的老蔡头招了招手,让这个这间屋子之中唯二识字的人来帮他翻译翻译。
老蔡头虽然快死了,但脑子还是比较好使的,立马就明白了秦宇的意思。
在将秦宇写的字看完之后,便将秦宇的话转述给了少女。
“蔡爷爷,神仙哥哥真的是这么说的吗?你可不要骗我。”
少女听完老蔡头的话,半信半疑的询问道。
老蔡头闻言,笑眯眯的答道:“当然了,老夫岂会骗你这个小娃娃?”
“快些将肉吃了吧,不然你的神仙哥哥可就要生气了,到时候他可是会化作云雾飘走的。”
少女听到秦宇生气了会化作云雾飘走,连忙看向秦宇,并一个劲的点头,道:“神仙哥哥你不要生气,不要走,我这就吃,这就吃。”
说罢,便径直拿起筷子,夹起陶碗里面的肉,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一旁的老妇人见状,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有说出什么。
只是眼神复杂的看着秦宇,深深的叹息了一声。
而另一边坐着的那个第一个发现秦宇的虎皮短裙少女也好奇的将目光汇聚到了秦宇的身上,如同发现了新天地一般。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放着肉不吃,愿意将肉给别人吃的人。
“原来这人不只是长得美,心也美。”
“可惜他不会留在村子里。”
虎皮短裙小女默默叹息一声,微微摇了摇头,将快要散发的思绪强行收回。
秦宇见少女终于肯吃那碗肉了,心中松了口气。
随后他也懒得去想这些饭菜到底花了老人一家多少粮食,拿起筷子大快朵颐的吃了起来。
不仅仅是因为他现在是真的很饿了,更是因为这些饭菜都已经做好了,他也没办法将之还原。
现在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将这些饭菜全部吃掉,一点都不剩下,这样既不浪费食物,也能安一安费尽心力准备这些饭菜的老人家的心。
其他的几人见秦宇动了筷子,方才跟着一起动了筷子。
虽然这些饭菜的烹饪手法极其简单,使用的调味料也很少,味道十分寡淡,基本上只有食材原有的味道。
但在秦宇看来,这一顿晚餐却是他离开了孤儿院以来吃的最好吃,最饱的一顿饭。
同样,这也是他离开了孤儿院以来第一次与其他人在一个饭桌上吃饭。
虽然这案台并非饭桌,但功能总是一样的。
吃完饭之后,秦宇便马不停蹄的拉着老蔡头起身回到了房间之中,继续让老蔡头将他写出来的文字诵读,然后标注音标。
虽然要不了多久天就要黑了,但起码现在还没黑,还能看清屋内的文字。
毕竟秦宇深知老蔡头时日无多,要是不抓紧,可就没机会了。
直到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后,秦宇方才放老蔡头回去。
当然,这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老蔡头认识的字已经全部被他标注上音标了。
至于剩下的那些文字,哪怕秦宇写出来,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读。
至此,秦宇一共学会了一千二百一十二个文字的读音。
距离秦朝的三千多个常用字,已经接近完成一半了。
如今天色已黑,但秦宇却没什么心思睡觉,而是在床榻打坐,口中还小声的练习着那一千二百一十二个文字的发音。
这个小山村只是他穿越过来的第一站,他不会在这里停留太久,也不想在这里停留太久。
一旦学会这个时代的语言,能与其他人正常交流之后,哪怕官府的人没有听到消息寻来,他也要主动走出去寻找官府的人,将自己方士的身份昭告天下,然后再凭此进入咸阳城,面见这个时代唯一的掌控者——秦始皇嬴政!
因为只有那个人,才最有可能支持他做到他想要做的事。
……
天黑之时,院落的大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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