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不想当英雄(1/2)
“这首歌也是我的菜呢,你和通力唱片歌手王麟的合作曲《伤不起》,你俩这次合作简直是珠联璧合。”
“王麟的俏皮嗓音仿佛为这首歌量身定制,简单平常的语言,加上流行的rap,再带上一点点摇滚风,听一遍就无法遗忘它的旋律,是一首不输给《爱情买卖》的殿堂级神曲。”
陈墨瞳如数家珍,她似乎很中意这类口水流行歌,反倒是对那些大雅殿堂级的钢琴曲不甚感冒。
“如果换做寻常人,随便一首歌都能吃一辈子,很难想象这两部神曲出自同一人手中。”
“据说《爱情买卖》让你每个月均入账60万软妹币,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诺诺似有深意的看了陆清歌的一眼,那个时候的她还没有加入卡塞尔学院,长年定居在国内。
这个时期的种花家已经在国际上打出了响当当的名头,陆清歌也羽翼渐丰。
没过多久种花家举办了08年奥运会,陆清歌顺势而为推出大合唱版的《京北欢迎你》。
自此声势兴隆一发不可收拾,陆清歌被誉为歌坛界第五天王,红的一塌糊涂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是芬格尔爆出的内幕?其实远远不止这点收入,随着歌曲的热度提升,外加名人效应,版权费也会随之水涨船高。”
“《伤不起》的后续收入还算可观,差不多每个月百万进账。”
“当然,这只是一点点小钱,比起陈家正统的体量远远不如,和秘党这种庞然大物更是无从比起。”
陆清歌挑挑眉谦虚道,眼前这小魔女还是一如既往的活泼张扬。
引导话题的主动权从始至终都把握在自己手中,以热情的大姐头风格扮作伪装,只为保护那颗脆弱且缺乏安全感的心脏。
对于诺诺他谈不上喜欢,没有哪个男人愿意给这种女孩当备胎。
除了路非明这条狗。
当然,面对如此热情的诺诺也绝对不会讨厌,毕竟对方的颜值和气质摆在这里。
即使放眼整个卡塞尔学院,诺诺都是排的上号的优秀混血种。
【陈墨瞳(诺诺)】
【血统评级:A级(特殊)】
【防御评分:2303(常态)】
【速度评分:3769(常态)】
【力量评分:3560(常态)】
【技能:侧写、诸武精通、近身格斗......】
【击杀必定获得技能点(40)任意基础属性(5500)】
【首次击败必定获得技能点(4)任意基础属性(550)。可多次击败目标。】
【首次进行灵肉交融必定获得目标言灵能力,技能点(14)任意基础属性(2750)。】
非常不俗的面板属性,甚至比精英专员的酒德亚纪还要优胜一筹,如果给诺诺一根钢棍当武器,大概能随便吊打北极熊。
陆清歌暂时对诺诺没什么想法。
她和酒德亚纪的情况完全不同,背后牵连很深,动歪心思容易引起不可预料的反噬。
“刚加入学院时,得知你在装备部任职,我其实很震惊,说实话我没想到你居然会加入这所疯子云集的学院。”诺诺说。
不具备龙族血统的普通人很难真正融入学院。
偏偏陆清歌打破了这个规则,不仅与最神经质的装备部很处的来,甚至还混的风生水起!
这就仿佛有只二哈偶然间混入了狼群,狼群不仅没有排外,还推举这只二哈成为狼王。
陆清歌决定谜语人说个谎,微笑道:
“只能说命运弄人,根本原因还是诺玛的失误,不然我不可能接触到卡塞尔学院。”
准确答案其实是他按奈不住心里的悸动,没有控制住手。
好奇心害死猫,即使明知道暗面世界波诡云谲,还是忍不住想要一窥世界的真相。
“好吧,反正我们身上都有无法告人的秘密,你不想说我就不问了。”
诺诺耸耸肩,见陆清歌没有解释的意思也就没有追问,聪明人之间的谈话往往点到为止。
此事必然经过了昂热的授意,不然陆清歌很难在学院里立足。
唯一让诺诺无法理解的是,陆清歌身上真的不具备龙族血统吗?
可她的确从陆清歌的‘原创’歌曲中,感受到过莫大的『血之哀』,比身具人龙两族血统活在夹缝中的混血种的情绪更加真实清晰。
这种孤独感是无法伪装的!
如同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大概诺玛也是基于这个原因才会误判陆清歌的血统。
“其实比起《爱情买卖》和《伤不起》。我最喜欢的还是你最新推出的那首粤语歌《东广爱情故事》,尤其歌词里唱的这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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