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林云再入魂宫境,偶遇叶琉璃!(求鲜花评价票!)(1/2)
苏长歌也是满头黑线。
这女人。
要不要这么生猛?!
生怕别人听不到是吧?
懒得理会她!
辨别了一下方向,苏长歌当即离开荒墟,唤出仙鹤,悠哉哉躺上去后,便是朝着三十万里外的元阳城而去。
因为杀神帝剑的机缘。
此番出世行走,他的路线已经改变。
索性干脆彻底摆烂。
也不管了。
想往哪走就往哪走吧!
原本他的目的地乃是东洲一座最为繁华的皇城,毕竟他可没忘记,离开太玄圣地的真正目的。
勾栏听曲。
作为东洲最为繁华的皇城,定然是最佳去处。
不过现在路线已经改变,距离那座皇城足有数百万里之遥,苏长歌也懒得去了。
元阳城。
也算是这方圆最近的一座超大城池。
想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圣子殿下,行行好嘛,可怜可怜人家,烟然至今可是都没有一件趁手的圣兵呢......”
绫烟然跟上苏长歌的仙鹤。
美眸水雾氤氲。
琼鼻微皱,娇躯抽动。
洁白脚腕上的红绳铃铛叮铃作响。
看起来真是楚楚可怜至极,一见犹怜!
“等你肉偿再说。”
苏长歌也着实有些烦她,淡淡的打发了一句。
绫烟然这才止住抽泣。
美眸放光的看向苏长歌,露出小狐狸一般的笑意!
啧啧!
圣子殿下居然真想让她肉偿?!
心里不住的傲娇冷哼!
呵——
男人!
不过相比傲娇,更多的却是期待。
苏长歌长得这么帅,丰神如玉,气质超然出尘,天资又还如此妖孽,身份背景更是恐怖无双!
怎么看都是她占了大便宜!
那就,找个机会?
把他办了...
............
三日后。
元阳城内。
一间豪华的修士客栈中。
一个穿着破烂衣服,浑身狼狈,与客栈环境格格不入的青年迈步走入!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是修士客栈,不接待凡人!”
看到青年的狼狈模样,店小二急忙将他拦住。
生怕他进去后惹得店内的修士大人不爽,抬手间便把他给抹杀了。
“狗眼看人低是吧?”
“看清楚,小爷也是修士!”
狼狈青年神色不爽,周身气息爆发!
“魂...魂宫境......”
店小二吓得面色苍白。
魂宫境已然算得上强者之列,可不是他这样的凝气境店小二能够得罪的!
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滴落!
急忙跪了下来,生怕对方一言不和就将他打杀!
虽然元阳城也有约束修士的律法,但对这等强者而言,几乎都不会在乎。
“大人饶命,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小人该死......”
“小人该死......”
一边磕头求饶,一边不住的往自己脸上招呼巴掌!
“滚吧,下次擦亮你的狗眼!”
狼狈青年一脚踹在店小二身上,将他踢到一边。
而后神色傲然的走进客栈!
店小二被一脚踢到一旁,嘴角鲜血溢出,气血翻滚。
但他现在也顾不了那么多,根本不敢怠慢,咬了咬牙,急忙爬起来招呼狼狈青年......
如此一幕。
看得客栈内的众多修士都是面色微怒。
能来到此处的。
他们哪个不是光鲜亮丽,法衣在身,不染丝毫尘埃!
而这家伙堂堂一个魂宫境强者,却是穿得破烂不堪,比凡人乞丐都不如,这不是纯纯找茬吗?!
不过魂宫境已然不是弱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而这个神色傲然的狼狈青年,正是数日前从荒墟不甘离开的林云!
这几日内。
他倒是还真获得不少机缘。
修为竟是从元丹境突破,重回了魂宫境!
“小爷我果然是天选之子,注定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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