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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日 全校参与 (1/2)

2024-02-18 作者: 养了泰迪想养猫

第十四日 全校参与(1/2)

下周就是圣诞节了,但是位于浦口的南审校园里根本没有人在关注这个西洋节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聚在了明天将要召开的模拟法庭。

此时润泽湖畔,几只在校园里流浪的三花猫正好奇的看着,抢走了自己晒太阳的木凳上的几个人。

“张同学,你说我们怎么办,你把我们组织起来,我们讨论了几天,也没个结果。”一个穿着短袖的男子大声嚷嚷着。

“你别急啊,这不是还有几个人没来吗,我们干着急也没用,当他们来了一起说。”张志华一直很佩服这个叫华国的家伙,计算机院大三的学生,因为生病,保留了三年学籍,现在已经25岁了。

虽然今天天气因为太阳比较好,难得的是个暖和的天气,但是完全必要穿短袖吧?

其实华国哪是因为不冷,他纯粹是希望把自己冻感冒了,这样明天的模拟法庭就可以不参加了。

谁让自己学院的辅导员都找到了自己,说这次的事情已经引起了全校的老师关注,包括校长都直接过问了,辅导员再三给自己强调,不能缺席模拟审判,不然的话今年的个人评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至于最后是不是会影响毕业,现在院里还没有统一的说法。

不一会,从敏知楼走出来两个学生,人还未至,声已传来:“张志华,人都到齐了吗?”

这两人都是会计学院的学生,而且已经大四了,这个学期课程已经很少了,虽然还在学校里,都在准备自己的毕业论文准备找工作了。

之前两人看到校内网传出李凡事件的时候,因为不认识李凡,所以都掺了一脚,刚好因为论文写不出,找到了宣泄口,把视频里的事情结合自己的想象添油加醋了一番,然后转发了出去。

他们一直觉得就算被人看到了什么,也没关系,毕竟总不能有人会隔着网线来找自己麻烦吧,而且转发的人也不止自己。

不过,万万没想到,真的有人会因为这点小事找自己麻烦,而且现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自己!

真的太过分了!

“两位学长,人已经齐了!”张志华立刻躬身到了两位学长身前,然后指着两位学长介绍道:“这两位是会计院大四的黄学长和莫学长,和大家一样,也是这次模拟审判的受害人,大家认识一下。”

其他九个人都面露微笑的和学长打了声招呼,毕竟大家都才大二大三。

这件事就是这么神奇,当张志华把所有人联系上的时候,才发现居然没有大一的新生,如果不是因为有两个大四的学长也在这个事件里,整个被告人员的组成就全是大二大三了。

“我来说下我的想法吧!”姓莫的学长也就是一开始先开口说话的那位,对大家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我问了下自己的论文导师,导师说这个事情可大可小,因为只是模拟法庭,所以并不是真的上法院,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吧?”

听着的众人都如释重负的点了点头!

“既然大家都知道了,那我再说点其他吧,我导师也和我说了,虽然不是真的上法院,但是被模拟审判判负的话,是会在全校通报的,你们不想大学生涯里留下这个污点吧,至少我和老黄马上毕业了,不想毕业之前留下这么个记录,这可是学校立校都没有过的事情!”

其实这次的事情出乎很多人的意料,虽然2008年的第一起RR搜索案已经出来了,但是这几年民众对于这一块的内容其实并没有特别的重视,特别是名誉侵权这一块几乎是并没有特别强的维护意识。

如果换成李凡的理解,其实换成什么时候都一样,是大家要么就是不知道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要么就是根本不在意,在数年后,偶有法学生去法院发起自诉,而往往每次都会被官方媒体进行宣传,但是真的放在心上的人真的不多,毕竟别人说自己几句,自己并不会掉块肉,所有人都在计算着时间成本,生活成本,而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精神生活质量。

毕竟如果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障的话,又有谁会有闲心在乎那些流言蜚语呢?

李凡很喜欢《我不是药神》里的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如果可以用面子换自己衣食无忧,生活富足,估计很多人都会去选择!

而偏偏法律就是保障的是最低的道德底线,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句话一方面意味着你可以在法律允许条件下做一切能做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其实已经不涉及基本权利了。

这里就稍稍扯远了,回归到润泽湖畔!

众人围在莫学长周围,听着莫学长出谋划策:“我导师给我的建议就是,他咨询了下法学院的教授,但是法学院这次所有的老师全部讳莫如深,而且一问三不知,所以他通过自己的渠道问了下律师朋友,他律师朋友从专业的角度说了……”

莫学长顿了一顿,看了一眼周围的学弟学妹们,继续道:“从专业的角度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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