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女人居然可以这么不要脸(1/2)
沈浩轩和常云坐在回家的车上,常云一路絮絮叨叨,嘴就没有合拢过。
“你知不知道,你的脸今晚上了几个热搜词条,她们都说你长得比小鲜肉还好看!”
“我也算是终于扬眉吐气了,之前整整三年的时间啊,你有这张脸作为大杀器,却只能藏着掖着,今晚你露脸,不少人都打电话问我咧。”
沈浩轩拿手机刷着大眼仔,嘴上应付着:“好、好。”
常云才不管沈浩轩是不是在应付自己,她今晚太爽了,只想一吐为快:“你的新歌也引起业界轰动了你知道吗?还有周董啊、方小山啊,都在一个粉丝的直播间里听了你的歌,还对你做出了很高的评价。”
“我也因此接到了好多合作邀请,其中有一大半都是那种你厌恶的没技术的小鲜肉,我都秒推了,可以吧?”
沈浩轩点点头:“可以。”
常云继续说:“哦对,今天还有保安打电话给我,说有几个小女生冲到演唱会门口,说是你女朋友,非要闹着进来,我直接叫保安赶走了,这没关系吧?”
沈浩轩一愣,随即还是点头:“你做得对。”
正好在这时候,沈浩轩看到了大眼仔帖子下一条来自粉丝的评论:
【歌王是真牛逼啊:这歌的水准,不必某些要粉丝穿着婚纱去听的傻逼吊毛唱的好多了?】
沈浩轩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指点了个赞。
还来不及他去细想自己要不要取消这个赞,这样点赞会不会产生什么不良的影响,常云就打断了他的思路。
“别刷手机了,你今晚不是说要肃清娱乐圈吗?这样的营销手段虽然有点太猛了,但是放在你身上说不定刚刚好,我也借着势头给你接了几个采访,你看看这些合不合适。”
沈浩轩给手机息屏,皱眉道:“我不是营销,是真的想这么做……”
“好好好,”常云知道沈浩轩是个直来直去的性子:“那你先看看我安排的采访行程,以及还有一些代言、综艺都想联系你的,你自己挑一下。”
沈浩轩拿过常云手中的平板,将几个重要的项目勾选后,将平板扔给了常云。
今晚的演唱会很成功,但是个两年重新开一场演唱会,他的体力比之前要差了很多,还需要锻炼,让体力快速回到巅峰时期。
今晚,他需要休息。
……
第二天沈浩轩醒来时,天还是蒙蒙亮,他睡在床上,床垫软软的,清晨的微光透过树梢和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落下一片梦幻的光斑。
稍微清醒了一点,沈浩轩意识到,自己这是在常云家里。
昨晚自己在车上睡着了,想来常云也是为了他考虑,才将他带到了自己家。
作为一名专业的歌手,比起房间里独属于女孩子的淡淡香气,他首先注意到的是客厅传来的连续不断的键盘音和说话声。
沈浩轩走出去,果然就看见常云穿着睡衣,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容,一边敲击着键盘一边打着电话。
看见沈浩轩已经起来了,她的表情在一瞬间变得有些变化,匆匆挂掉了手中的电话,她说:
“出现了点小麻烦,给你做了皮蛋瘦肉粥和鸡蛋,你先吃了,吃完我给你解释一下现在什么情况。”
看她的表情,沈浩轩猜测出,这事儿一定不小。
虽然昨天在台前唱歌的人是自己,可常云的工作也一点都不比自己轻松:从协调场地、灯光到解决演唱会中的各种突发情况,再到演唱会结束后发的营销文稿,他没有别的助理或者是大公司,一切的一切都是常云在打理。
而今天,在他还在呼呼大睡时,能让常云先一步起来,面色凝重地办理的事情,只有可能是相当严重的了。
沈浩轩不由分说地直接去看常云电脑和手机上的内容。
果然。
大眼仔的热搜上,明晃晃地挂着“#歌王女友#”的词条。
点进去一看,是个有八十万人观看的直播间,而坐在那里直播的人,正是林芳芳。
她一脸傲然地坐在沙发上,面对着弹幕的质疑,笑得险恶又玩味:
“我就是你们歌王的女朋友,你们再怎么生气也没用。”
弹幕不断滚动:
【岁岁年年:又来一个标题党,你有本事要歌王坐你旁边一起来直播啊,空口无凭说些什么胡话。】
【李莎宝宝:我还以为多优秀的女人呢,你也就长成这样都好意思自称歌王女朋友?异想天开吧。】
【苏比999:6,现在什么人都敢来碰瓷歌王了是吧,有些网红啊,为了红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林芳芳不屑道:“你们也就是一群不愿意相信事实的小丑罢了,以前我和浩轩,就是歌王,我们去约会的合影,还有我们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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