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分手!!!(1/2)
“大哥!你真要复出啊!”
大眼仔的帖子还没发三分钟,沈浩轩就接到了以前那位美女经纪人常云的电话。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沈浩轩的心情好多了,整个人靠在沙发上,顺势翘起了二郎腿,嘴上却还只是淡淡地回应道:“你消息真灵通,我才刚发出来三分钟,你的电话就来了。”
常云道:“我去,大哥,你是谁啊?现在你发五分钟了,我没猜错的话应该已经冲上了热搜。我要是对你消息的嗅觉还没热搜靠谱,我还做你屁的经纪人。”
沈浩轩听到对面的背景音是踢踢踏踏的高跟鞋声:“你在走路,这么大晚上的还在外面?”
“对啊,你不是要复出吗,刚刚一看到消息我就边打电话边出门了。我现在拿着自己拟的合同来去找你。”常云不知道为什么愣了一瞬,又忽然一惊一乍地问道:“我去,大哥你别是这次复出不找我哦!”
她的声音忽然弱下来,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大哥,虽然不知道我干嘛了,但是我错了,不管你找了谁都求把她换下来,没有谁比我更适合做你的经纪人啊。”
“说什么胡话呢。”沈浩轩失笑道:“本来你不打给我,我也要是找你的。我经纪人肯定是你,你做事我放心。”
沈浩轩又说:“不过,这周应该有你忙的了,我有几件事要做。”
听到沈浩轩说肯定找自己做经纪人,常云马上换了一副谄媚的面孔:“好好好,老大你说。”
“我这周末想办一场演唱会,规模你看着办。”
“还有新写的歌,要出一张专辑,下周得开始发售。”
“还有,这次演唱会,我想露脸。”
如何三句话吓傻经纪人——就是沈浩轩的这三句话。
常云的心里快速盘算要办妥这三件事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以及成功的可能性。
如果是别人,办一场盛大的演唱会说什么都要几个月前就在该城市大街小巷张贴广告、在粉丝团里奔走告知、提前半个月开始售票等等。
要是想在一个星期内做好全部准备去开一场演唱会,那肯定是在做梦!
但如果是歌王的话,以他的影响力,说不定还真的有这个可能。
至于专辑,复出了要有新作品问世,虽然一周多时间可能有点赶,但对于歌王和她这个身经百战的经纪人而言,问题并不大。
但最后这一条,露脸?!
要不是太熟悉电话对面这个人的声音和说话节奏,常云简直要怀疑歌王被人魂穿了。
想当年她第一次看到沈浩轩,就觉得这人长得惊为天人,刀锋般锐利的剑眉、高挺的鼻梁、端正的五官,周正、阳刚,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强烈的男性魅力。
只是一眼,就足以让人沦陷,比市面上推广的那些娘娘腔小鲜肉要好上几千、几万倍。
常云当年也是看重了他的这副皮囊,才选择与他签约的。
在她看来,长了这样一张脸,就算里面长得是一个狗脑子,都能他妈的大红大紫。
只是,在她签下沈浩轩的第一天,沈浩轩就告诉她:我不露脸。
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受到了晴天霹雳。
不过还好,这人不仅不是狗脑子,甚至是个音乐天才。
不靠脸,单单凭借才华,也在三年内拿下了歌王大奖。
饶是如此,在那三年时间里常云也没少撺掇沈浩轩露脸,可惜她劝了又劝,一点用都没有。
而现在,两年时间过去,他居然回心转意,说要露脸?
常云几乎是颤着声音问道:“你、你说是真的吗?愿意露脸。”
沈浩轩就知道她会因为这一点而震惊,心中带着一点惆怅,解释道:“以前不露脸,是因为还盼着回到正常生活。这次回来,就不打算走了,也就没了顾虑,露脸当然没有问题。”
常云现在的心情已经不能用“激动”二字来形容了,歌王的才华已经足够给娱乐圈一个重磅震撼,要是他愿意露脸,那就和往娱乐圈扔核弹没什么区别了,她喊道:
“妈的我现在打车来签合约!”
“哦对,别来我现在住的这边啊,去我以前的那个房子,你有钥匙那个,去了等我一下,我也现在过去。”沈哲又吩咐了几句之后便挂了电话。
这个房间里还混杂着恶心的女人的香水味,在林芳芳离开、这个家被保洁里里外外清理干净之前,他应该不会回来了。
他收拾了几套贴身衣服放进背包里,正准备上个厕所出门,却听见了外面钥匙转动的声音。
林芳芳拖着长长的婚纱,骂骂咧咧地进了门:
“妈的,本来今晚是给哥哥要开庆功宴的。都怪那个狗屁歌王,现在说什么复出,把哥哥的热搜都挤到十名以后了,害得我们还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