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霜天万类,皆为我用(2/3)
方才如了他的愿。
——这个乞丐,也正是余琛度化的第一个亡魂。
他走马灯中的那位人美心善的富家千金,正是覃家女儿。
三年前,她十五岁,救了一个乞丐。
这位千金并没有那位富家子弟的纨绔与飞扬,相反在她娘的教导下知书达理,温柔善良。
渭水的那个乞丐,实际上她已经不太记得了。
因为她这些年随手帮过的人,太多了。
可惜,好人没好报。
自从那月末淫魔的恶名传开以后,覃父和她的兄长就相当重视。
甚至还去各个武馆重金请来了高手护卫,其中不乏先天。
本以为如此,便可护佑平安。
但那一晚的经历,哪怕变成了鬼,覃家女儿也永生永世无法忘却。
夜深,她已睡了。
忽听风声骤急,惊醒过来。
眼一睁,一个蒙面的身影便已闯进屋里。
对她行那龌龊之事。
覃家女儿口不能言,身不能动,毫无反抗之力。
最后,随着那种一切都被抽干的可怕感觉与无尽的痛苦中,她永远闭上了眼。
痛苦,怨气,仇恨,混杂在一起。
最终化作未遂之愿,死不瞑目。
这才被在一旁和围观群众一起看热闹的余琛,碰到了。
将她的冤魂摄进度人经里。
“有什么头绪么?”文圣老头儿问他。
余琛摇头。
从那覃家女儿的走马灯来看,只能看出那人体型中等,穿一身白。
至于面容模样,因为那凶手蒙着面,所以覃家女儿也没看到。
“那你打算怎么办?”
文圣老头儿晓得余琛在给死人办事儿,虽然不清楚这可怜的女子的遗愿究竟是什么,但无外乎就是捉住凶手之类的。
“这般炼炁士做事儿,通常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至少大刑司那一套捉凡人的法子,是没用的。”
文圣老头儿开口道:“看这可怜女娃的模样,应当是被采补了——而采补一事,炉鼎条件苛刻,老夫认为可以通过找到下一个可能的受害者来守株待兔。”
余琛收起度人经,转过头来,摇头:“不用那么麻烦。”
然后,在文圣老头儿茫然的目光中,余琛径直走出阴暗巷子,在街上乱逛。
这会儿,行人百姓,多已经散去了。
空旷长街,人烟寥寥。
那些先前被踏出的脚印儿,也在大风雪之下被掩埋。
文圣说得对,炼炁士杀人行凶的案子和凡人犯案,完全是两个概念。
比如凡人无论是溜门撬锁,还是掀瓦踩梁,多多少少会留下痕迹。
但炼炁士呢?
人家一跃数丈,能直接从雪里跳进你屋子里去。
踏雪无痕之间,更不会留下什么足印。
又说目击者,一个炼炁士倘若不想让伱寻常人发现踪影,那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可以肯定的是,那凶手无论是来去之间,都刻意避开了人群。
但偏偏啊,官府的目击者,必须是人,必须能交流说话。
而余琛,不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讲,虫鱼鸟兽,都可以是他的“眼睛”。
霜天万类,尽为我用。
一路走过。
看起来就像是毫无规律地乱晃。
但他所过之处,无论是天上的野鸟,还是阴沟里的老鼠,都在那一刻,发出声音。
纷繁的,无数的信息,传入余琛的脑海。
一只盘旋的野鸟看到了,在覃府被大刑司和围观群众围住之前,的确有一个浑身雪白的人影从覃府中飞掠而出。
一头房顶上的老鼠看到了,那人影一跃数十丈,悄然无声,朝某个方向而去。
一只看门的家犬看到了,那人影裹挟风雪,最后离开了福泽城区,踏进了长安城区的方向。
……
就好似那索命恶鬼,余琛一路追踪。
最后,在城东永乐城区的一座庞大宅邸前,停了下来。
他抬头一望。
灰黑的巍峨高墙好似阴云一般耸立,一座座森严肃穆的宫阙勾勒出庄严的连绵阴影。
漆黑,冷硬。
这是余琛的第一印象。
长安官邸。
长安城区的第一住宅区。
而这官邸中,又分了无数个四四方方的宅子,一宅就是一户。
金陵城五成以上的官员,都住在里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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