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白眼狼的混蛋逻辑(1/2)
很难想象,如此悲情的故事,主人公会是刚才那个刁蛮任性的丫头。
见贺武看着轩辕拔的背影发呆,轩辕还以为贺武真的对轩辕拔动了情,他不由得心头暗喜。
如果贺武能够和轩辕拔结为夫妻,他就不用再担心贺武会有二心了。而且轩辕拔如果能够嫁给贺武,这也是她最好的归宿。
“拔儿虽然有一些小任性,但是深明大义,具有让人尊敬的品质。”贺武情不自禁的说道。
轩辕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贺武会给轩辕拔如此高的评价,让人尊敬的品质,轩辕自己都没有看出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
“是啊,拔儿爱憎分明,从不欺负弱小……”轩辕挖空心思,却找不到更多的,符合轩辕拔的赞誉之词。
“嗯,你将来一定要对拔儿好一些,这孩子,太可怜了。”贺武说到这里的时候,居然眼含热泪,满脑子想的都是轩辕拔可怜的未来。
轩辕自然不知道贺武心中所想,他还以为贺武这样是因为对轩辕拔用情至深。
如果要让这个时代的人,选一个他们最理想的家园,一定非巫咸国莫属。
在很多部落中,甚至流传着,能去灵山看一看,给个神仙也不换的说法。
的确,作为通天三大神山之一的灵山,在巫师的加持下,成为大多数人渴望的精神家园。
每年三月三,六月六和九月九这三天,周边部落的百姓都会带着他们最珍贵的东西,齐聚灵山脚下。
三月三,巫彭赐灵药和炼药术,以治百病。巫姑赐织布和缝制术,以遮百羞。
六月六,巫谢赐嫁接和种植术,以解百饥。巫礼赐舞蹈和歌曲,以媚百神。
九月九,巫真赐打坐和呼吸术,以健其身。巫罗授武功和狩猎术,以猎百兽。
每一项都是部落所必须的生存技能,这些部落自然是真心朝贡,拿出他们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用的东西来回馈巫师。
当然,巫咸国也会十分慷慨的赠送他们一些盐和药材,双方的交换不求等价,只求真心换真心。
但是后来,随着其他部落大量进入南荒山,这一平衡就被打破了,远道而来的部落百姓,自然对巫师缺乏敬畏心,只想尽可能多的从巫咸国索取好处,和尽可能少的付出。
即便如此,当他们自己过得苦不堪言,却发现巫民们整天载歌载舞好不快活时,就心生怨恨。
不过,让他们最最嫉妒的,还是巫咸国和女娲部落之间的亲密关系。
虽然在女娲部落举行的合欢会上,他们少数人也能一亲女神的芳泽,但哪只是单纯的生殖行为,不掺杂任何感情。
巫民们却能随意进入女娲部落,并能做一些男女搭配的工作,一旦两情相悦,他们虽然不能成为长期的伴侣,却能在合欢期之外的时间偷偷欢好。
正是因为这种长期压抑的不满情绪,导致他们表面上虽然对巫咸国十分崇敬,结果一听说力牧要攻打灵山时,立即纷纷加入对灵山的围剿。
力牧撤退之后,见民心可用,思归部落的首领思归立即站出来,提出要和巫民共享灵山,共享神技,共享女娲部落的交欢权。
在其他部落百姓的眼中,思归部落和巫咸国的关系最亲近,因为创建思归部落的思归是和巫咸一起在女娲部落长大的小伙伴。
虽然他还要比巫咸大三个月,却始终活在巫咸的阴影中,巫咸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就连伏羲大神都对他青睐有加,而思归却是一个没有任何存在感的小透明。
如果不是巫咸,思归能不能活到成年都是未知数,十三岁被赶出女娲部落之后,他过着不被周边部落接纳的流浪生活。
后来在一次巫咸向百姓赐福的时候,和思归相认,并说出他们两个是一起长大的事实,随后思归就成了众部落争夺的香饽饽。
思归借着巫咸带给他的光环,建立了思归部落,思归,顾名思义,他无时无刻不想回到女娲部落。
试问那些被赶出女娲部落的男子,有谁没有这样的奢望,所以他的部落很快发展壮大。
后来,在巫咸的帮助下,思归娶了女娲部落的一个女子为妻,并在不久之后,生下了现任思归。
首任思归唯巫咸马首是瞻,但凡听到有人说巫咸的坏话,立马挥拳相向,他是真心念巫咸的好。
但是现任思归就不一样了,他总感觉,如果不是巫咸的话,他父亲就能成为女娲部落的守护人。
所以他总有种,巫咸抢了他父亲一切的错觉,而他父亲的东西,迟早会传给他的,也就是说,巫咸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从他父亲的手中夺得的。
基于这个原因,小思归不但不感激巫咸,并认为他应该和巫咸共享巫咸现在拥有的一切,所以不管巫咸对他有多好,他总觉得是理所应当,甚至认为巫咸是因为理亏才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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