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混血种的历史(3/3)
后用盖过了舱外风雨的声音坚定地说,“我还会救你。”
“应该被锁进地牢或者石柱上的,是那些贪婪又胆小的懦夫,他们只敢躲在暗处,自诩操纵世界的棋手,其实不过是一群小丑,之所以在阴沟里和老鼠为伴,因为他们不过是一群见光就死的臭虫而已。
“你说的没错,那些想要把别人当作自己成功的踏脚石,想要把别人当作自己窃取龙族力量的工具的人,会一辈子沉沦在从人到龙的幻梦中。因为他们甚至无法正视自己,他们厌恶自己属于人的那一面。但一个讨厌自己的人,才是最可悲的人。”
“难道你不渴望龙族的力量吗?别以为S级就是混血种的极限......”中年女人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有继续说下去。
“如果我是一个普通人,我就用坦克和战斗机来作战;如果我是一个混血种,我就用科技和言灵一起作战;如果我是一条龙,那我就用我的利爪和鳞片撕碎我的敌人。我就是我,不需要成为其他什么东西,龙并不比人更加高贵,人类也有人类的优势。”
路明非并不是在传播心灵鸡汤,他知道也许面前的女人不会理解他的意思,但是,在那个名叫科普卢星区的地方,就连星灵的英雄塔萨达尔,也曾经与人类联合过。
他亲眼见过,灵能不如星灵,肉体不如虫群的人类,是如何凭借着自己的智慧顽强地生存了下来。人类那钢铁铸成的舰队,也许不如星灵的黄金舰队先进,但足以让人类在科普卢星区立足。
有一个名叫雷诺的人类,凭借着肉体凡胎便获得了星灵的尊重,人类的潜力是无限的。
就算在这个世界,人类的科技不如科普卢星区的人类发达,但也是能够登上月球,发射核弹的发达文明,人类为什么需要在龙族面前感到自卑?
混血种受到自身血统的影响,天然就被龙类的血统压制,对龙类有着一股自内而外的自卑感,这种自卑感很容易就会变成对龙族的崇拜,渴望自己也能从人变成龙。
可是路明非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混血种就像是当局者迷,而路明非则是旁观者清。在他看来,人类和龙族各有优势,虽然龙族拥有无可匹敌的力量和近乎无限的寿命,可是血之哀和对同类的残杀让他们如一盘散沙而且“龙”丁凋零,而人族虽然也纷争不断,但彼此的合作能力远远超过龙族。
就在这个时候,曼斯教授的吼声突然从驾驶室传来。
路明非撇下诺诺的养母,赶到驾驶室,很快诺诺也到了。驾驶室里,曼斯抓着自己的头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塞尔玛在一旁解释道:“叶胜和亚纪还在青铜城里,但青铜城突然转动起来,所有的通路都在不断地消失和出现,那座沉睡在长江底上千年的城市仿佛活了过来,齿轮咬合,青铜的组件开始运作。他们被困住了!”
路明非看着屏幕上消失的红点,又跑出去看船尾的轮机,那本该连着叶胜和亚纪的黑索消失不见,轮机上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
他们失去了和叶胜、亚纪的联系!
想问个问题大佬们,你们都是咋看到我的书的?我一路裸奔一个推荐都没有。为什么会有人能看到我的书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