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排他协议(1/2)
孟丽筠芳龄十七,不能自作主张。
她想要签这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必须是由她的监护人来做,不然就是无效合约。
孟爸爸先是一番客套:“左先生,我们感谢您对阿筠的看重,诚意邀请她来驻唱唱歌。”
接着他把疑惑直接问出来:“但恕我直言,您是出于什么考虑,想要邀请阿筠她唱歌的。”
孟妈妈补充说:“我家阿筠在很多地方都登台唱歌,但是你们这种高档西餐厅没有试过。”
孟父觉得说这话有些不妥,于是伸手扯了扯老婆的衣角,暗示她先不要乱说话。
孟丽筠被父母这么一提醒,抬起那大眼睛看左向东,想要知道答案,但内心有一点忐忑。
她以往去驻场唱歌的地方,像是歌厅、饭店、广场、礼堂等,都是比较公众的普通秀场。
但这种高级西餐厅,从来没有。
哪有西餐厅会这样安排的,人家需要的安静环境,一般是不会让歌星来登台唱歌的,以免破坏了那种优美的气氛。
孟爸爸呵呵笑着说:“左先生,我这个人是比较直白的,有什么说什么的,你不要见怪。”
他也直言不讳说:“不过在关于彼此的利益的问题,还是要摊开来说清楚好一点。”
左向东表示理解,“这是应该的,涉及到林小姐的切身利益,谨慎再谨慎,也不为过。”
他只是简单的解释说:“我们米芝莲现在做转型做中端市场,打算做台湾第一家民歌西餐厅。”
“民歌西餐厅?”
孟妈妈恍然大悟起来,“那些中国大酒楼也有歌星驻场演唱,这样显得有档次和热闹。”
左向东也不知道怎么反驳,只好笑着点了点头,“当然了,你们也可以这样理解。”
他接着又说:“不过我们米芝莲需要是懂得灵活多变的歌星,而不是需要大牌的红歌星。”
孟家人还是不理解,但不好继续问下去,毕竟这是人家的经营模式,没必要对他们说明这些。
对他们来讲,左向东是财神爷。
他们这次来只是谈孟丽筠的驻唱合约,只需要了解这里的条件和环境,哪里去管人家怎么经营。
只要左向东不是做什么非法生意,能够提供地方和舞台,让孟丽筠可以登台献唱就行。
一杯热茶时间,双方熟络下来。
左向东从抽屉里掏出一份文件递过去,“这是孟小姐的合约草稿,孟先生你先过目一下。”
孟父脸上微微一怔,没想到对方的动作这么快,连合约都草拟好了,可见人家是有准备的人。
他不客气接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副老花镜带上,然后把合约内容都认真地看了一遍。
他看得快,很多地方一眼带过。
毕竟他亲自给孟丽筠当经理人,对这种合约驾轻就熟,知道什么条款有利,什么条款不利。
这种歌星驻场的合约内容都大致都差不多,但也有一些比较强势的雇主,在合约中规定,签约的歌星只能在自家驻场,而不能去对家。
但孟丽筠现在身份还不够大牌,还没有这个限制,她一天可以赶几个场子,兜兜转转的。
孟爸爸忽然指出了其中的合约的其中条款,“由甲方提供演唱的歌曲,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在的其他场地演唱,这是什么意思?”
孟丽筠微微一怔,忍不住也探头过来看其中的条款内容,还真的是有注明这么一条条款呢。
怎么还有这种奇怪的限制呢?
孟丽筠看向左向东,想知道他会怎么解释。
左向东笑着说:“在米芝莲登台演唱的歌曲,都是由我们独家来提供和指定的新歌曲。”
他接着继续解释:“这么说吧,在米芝莲登台演唱的不是当下的流行歌曲,而是一种全新风格的歌曲,我暂且称之是民谣歌曲。”
“民歌?”
左向东的解释没起什么作用,反而越是解释,越是把孟家夫妇给搞糊涂了。
两人还是没听懂明白左向东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是唱什么民歌,难道他还有另外新鲜的花招吗?
孟丽筠有点听懂了他的意思。
左向东的意思似乎是,他们会推出新歌给歌星来演唱,不需要唱那种哀怨的时代曲了。
换而言之,这些由米芝莲独家提供的歌曲,她是不能在其他的歌厅场合演唱。
这看起来十分合理。
但问题是想要推出新歌,哪有那简单,还要考虑这些新歌到底能不能让人喜欢和接受呢。
她在台湾乐坛中打转讨生活,时间说短也不短了,对这个其中的原因,也是明白不过了。
台湾乐坛是很缺少专业的音乐人的,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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