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不归路(2/2)
上现出一个阴森的笑。
三天,只有三天,时间紧迫,刻不容缓。
按照他的计划,他立即派人先把宋子强抓了来,然后再去说服郑泽中。这两步都没什么难度。
他去抓宋子强的时候,刚好崔云曦从海警局回来,被郑则中叫去了中豪大厦,就这样被明昊捷足先登。
明昊先斩后奏,先把宋子强抓了来,再跟郑则中细禀。
一开始郑则中并不赞成他的做法。
上次为了牵绊崔云曦,已经把宋子强撞成重伤,以崔云曦的聪明才智,他不可能猜测不到,但他并没说破,说明他还顾念感情,不想撕破脸。
如果这次再把宋子强抓了来,那就摆明了要撕破脸,郑则中还不打算把事情做绝。
但是明昊阐明了几点理由,再次叫他改变了主意。
明昊的理由如下:
1、中豪经过这次事件后,元气大伤,海运物流也不得不结束。
2、他们今后必须找到新的出路,豢养杀手买凶杀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大毒枭答应只要杀掉他们指定的那个人,不仅能免明昊一死,还可免除经济赔偿。这笔赔偿可是一笔庞大的数字。
4、崔云曦做职业杀手是最合适不过的。
说他合适是有原因的。
一来,郑则中曾经为了使他们四兄弟将来成为赚钱的工具,从小就培养他们学习散打、射击等本领,崔云曦无轮在哪一方面都是做得最好的那一个。尤其是射击,他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
二来,他的性格,沉稳、冷静、具有超强定力和毅力,这些都是一名职业杀手必备的优良条件。
5、也是最打动郑则中的一点:崔云曦掌握着他们走私的证据,一旦向警察告发,他俩都在劫难逃。
如果不能永远让崔云曦闭嘴,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与他俩同流合污,让他跟他们成为一根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用明昊的原话说就是:要死大家一起死。
郑则中被说服了。
他早就想拉崔云曦下水,之前怕他坏事,始终没敢让他正面去碰,只是游走在边缘地带。
如果有一天他真想告发,自己和明昊必死无疑,而他崔云曦,则量刑最轻。
如果不想办法让他跟他们捆绑在一起,那他郑泽中就会始终如芒在背,惶惶不可终日。
明昊的主意无疑是最好的。让崔云曦成为杀人凶手,他就不敢轻易告发,否则他会跟他们一起被打入十八层地狱!那无异于自取灭亡!
如此,他郑则中便可高枕无忧了。
既然不能杀掉他,那就毁灭他!
明昊,这次终于聪明了一回。
就这样,他和明昊一拍即合,达成一致意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