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韩国好人多?(1/3)
“请坐!。。。我等你们几天了!。。。以为出了什么变故!”
韩胜浩一脸褶子,笑的虽然僵硬,但林东还是能感受到他的热情。
今天他是来FNC娱乐送钱的,也知道拖到现在对方心里应该很着急,毕竟下定决心继续走自己喜欢的乐队路线,韩胜浩心里也经历过一番“挣扎”,最终肯定会孤注一掷,不然心里那关过不去,所以很急切的想把钱拿到手。
林东的那五十万美元投资款以及利息,现在用来抵扣了AOA的转让费,另外还会借三十万美元给韩胜浩用于公司周转。
说实话双方都觉得占了便宜,AOA们的练习生涯最长的才两年多,所以FNC娱乐在她们身上的投入满打满算最多三亿韩元,而林东的收购价是五十万美元加上近五年的利息。
但是林东却觉得这点小钱,跟她们今后能带来的利益比起来可以忽略不计,当然前提是她们必须红,关于这点他并不担心。
前几天刚找了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年的代理合约,所以今天林东就带着律师上门,跟韩胜浩把AOA的转让合同完成。
“这是我们公司拟定的转让合约。。。您先过目!”
也没废话,韩胜浩从办公桌上,拿起两份合约递给林东。
而林东接过后,直接交给身边一同坐着的律师。
“。。。麻烦了!”
“应该的!。。。”
对方很恭敬,那西装革履的精干以及一丝不苟的神情,跟林东印象里死要钱的律师形象很相符。
“这几天她们都很努力,看得出心里完全没有什么负担!”
韩胜浩没话找话,反正也要等林东的律师把合约看完。
“是吗?。。。我还担心她们的状态会受到影响!”
“这说明她们都是好样的!”
两人属于尬聊,但是都很认真的在继续。
“对了!。。。林先生!”
“。。。什么?”
“关于徐有庆的合约。。。真的一点兴趣也没有?”
林东只买下“正版”的七人合约,半天使徐有庆他是完全不感兴趣。
“我知道她是最符合你们公司风格的人才,所以。。。就不夺人所爱了!”
“。。。没关系!”
韩胜浩无所谓,能卖则卖,卖不了就留在公司“发霉”,但是如果当添头送给林东他也舍不得。
“林先生!。。。按照这份合约所拟定的条款来说,完全没问题!”
半晌,律师放下手里的合约书。
“。。。那就好!”
林东跟韩胜浩,很快都在合约书上签下名字。
当韩胜浩接过林东又递上的信封时,表情瞬间带上了一丝复杂。
“她们今后就拜托了!。。。请好好待她们!”
“放心!。。。一定!”
在边上那位律师的眼里,将活人当商品买卖的两人,都可谓把“惺惺作态”演绎到了极致。
“叮咚!。。。”
申智珉放在椅子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一下,显然是来了信息。
而此时AOA练习室里正乐声大作,申智珉、朴草娥跟权珉阿,都把着电吉他跟贝斯,徐酉奈则弹着电子琴,还有即将“发霉”的徐有庆,挥洒自如的打着架子鼓,申惠晶、金雪炫和金澯美却像粉丝一样,在旁和着曲子一起大声在唱。
这是AOA们乐队版的出道曲《Elvis》,说实话要是在现场边演奏边唱这首歌,给人的感觉相当有“feel”,可一旦变成舞曲,让她们上台载歌载舞就显得非常不适合,特别是在有乐队版的比照下更是如此。
所以她们“那会儿”出道后,便被“耽误”了两年时间,就是因为公司的决策失误,林东认为不是乐队不能玩,而是韩胜浩本末倒置,你先得把AOA的“名号”在圈子里立起来,后面才有可能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毕竟女团乐队在韩国属于非主流。
“咦?。。。欧尼手机有信息!”
原本要喝水的金澯美,来到一旁的椅子边,发现队长的手机屏幕被点亮就看了眼。
“。。。是Tiffany前辈!”
手机屏幕显示着来信人的名字,她赶紧将它拿到申智珉跟前。
可以使用手机了,是在那晚参加完林东的聚餐后第二天被通知到的,她们算是“解放”了,也预示着她们不再属于FNC娱乐公司,还没等感伤完仅过一天,七只崭新的白色iPhone4s被陆英豪送到了练习室,当时那种感动简直要从她们脸上溢出来,要不是手里还捏着黄美英前辈手书的便条,她们会更加高兴。
“先用着!。。。出道以后,会从结算里扣!”
“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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