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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家宴之杂谈 (2/4)

2024-01-24 作者: 当时明月在99

第二十章 家宴之杂谈(2/4)

个:就是清炖白鲑鱼头汤。

还有点心:羊肉粽子、羊肉蒸饺等。

还有烧烤:烤全羊、孜然烤肉串、烤鲑鱼。

还有甜品:乳酪双蒸,蜜汁蛋奶、奶油小馒头、奶油冰激凌等。

最后还有一个还有火锅:主料是涮羊肉、涮鱼片和涮羊脑。

再加上各种蘸水、蘸料等,以当时北迁众的条件,真可谓是琳琅满目,非常丰盛了!

考虑到当时人们不爱生食,且当时的中国也没多少可供生食的原材料,所以马爌认为这个生鱼片冷盘会给大家一个惊喜。

古代中国人之所以不爱生食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卫生,当时一个腹泻都可能会要了人命,并且由于中国的主体区域主要在暖温带和亚热带,这个区域内动物携带的寄生虫还是很多的,生食的确不是明智的选择。但在漠北这种高寒地区,鱼类体内很少会有寄生虫,大多数鱼类都可以生食。

这个菜单是马爌根据北迁众现有的食材列出的,事先和马府的厨师都沟通过。

在明代时的中国,烹饪技法还相当单调,现代人所熟知的各种烹饪技术其实大多都是清末民国时期才出现,更多的甚至是改革开放之后才出现的的。

马爌相信在自己的指导下,马府的厨师没问题。

细心的人应该注意到了,在马爌所列的菜谱中,唯独没有一个猪肉菜肴?

只所以没有猪肉菜肴其实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受原材料的限制,北迁众们现在没有饲养家猪,要想吃猪肉只能打野猪的主意。

只所以没有猪是因为从开原北迁时,由于猪不利于长途跋涉,所以原本就不多的寥寥几头猪都在途中陆续被宰杀吃掉了。加上漠北的气候不适合养猪,至少中原种系的短毛猪没法饲养,根本就过不了冬。

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直到明末时期,猪肉仍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基本不在上等人的食用范围之内。特别是在宴客时,端出猪肉菜肴来简直就是对客人的侮辱。

而牛又因为是农耕时代的“国之重器”不能随便宰杀,所以羊肉自然就成了那个时代富裕人家的首选肉类了。

在这里我先说个历史小故事,稍微了解点儿历史的人应该都听说过“鸿门宴”,在鸿门宴中有这么一段,樊哙冲入大帐要救刘邦,项羽见来了一个彪形壮汉,看样子是保护刘邦来了。

项羽饶有兴趣地说道:“壮士,赐之卮酒。”

则与斗卮酒。

哙拜谢,起,立而饮之。

项王曰:“赐之彘肩。”

则与一生彘肩。

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

相信这一幕许多人都有所了解,项羽又是赐酒,又是给肉的,不少人认为这是项羽看到樊哙对主公忠心耿耿,且又生得威猛彪悍而对樊哙心生好感,才破格赐予酒肉的。

对此说法,我本人是不认同的。

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在一个规格很高的宴会上,大家都坐在桌子前吃着美味精致的食物,唯独给你上了十斤酒外加一只生猪腿,且让你坐在地上当场吃喝下去,你会认为这是主人对你的赏识和好感吗?

要知道,几十万年前的北京猿人吃肉时都知道要用火烤熟再吃,除了一些特定的风味菜肴外,任何一个民族在条件允许时都不愿意吃生肉,哪怕是非常落后的原始部落。

况且,秦汉时期中国早就进入了文明时期,别说贵族了,就算平民百姓也不会轻易吃生肉。可能在沿海地区或者南方的部分地区偶有吃生鱼虾的情况,但那是当地的特色菜肴。相信吃生猪肉绝对不是秦汉时期的普遍行为。

所以,我的结论是,项羽对樊哙的赐酒和生猪腿的行为是对刘邦和樊哙的羞辱。

说道猪肉,不妨就多啰嗦几句,其实在中国古代的饮食习惯中,特别是在贵族或者上层社会里,猪肉贯穿古今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低等肉食,其地位甚至不如低贱的狗肉!只有牛羊肉才是上等的肉食,才是有身份的人应该食用的肉。

早在先秦时期牛羊肉就已经成为了“高大上”的肉食,当时中国古人饲养的“马牛羊狗猪鸡”这六畜中,鸡属两条腿的动物,且不是哺乳动物,跟另外四条腿的五畜不在一个价值体系里。

其余五畜中猪就是最低等的,马牛羊犬的肉皆在猪肉之上,这其中又以牛羊肉的地位最高,《礼记王制》中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庶人无故不食珍。”由此可见牛羊肉的地位。

先秦时期之所以产生这种对肉类的区分,首先是和各种肉食的美味程度有关,在古代没有味精等化学调味品,胡椒、肉桂、丁香、辣椒、八角、茴香、姜黄、肉豆蔻、百里香……等天然香料也很难得甚至没有,人们对肉食的判断就是其原本的味道,牛羊肉基本上随便煮熟或者烤熟后味道就很可口。比如汉字的“鲜”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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